淹水上不了班也有給付:泰國社會保險第 33 條受保人可領日薪 50%,每次最長 90 天
依泰國《社會保險法》第 79/1 條,泰國社會保險第 33 條受保人因淹水等不可抗力無法工作、又沒有領到工資,只要停工前 15 個月內繳費滿 6 個月,就可以申請日薪 50%、每次最長 90 天的失業給付。
2026 年 9 月 27 日,泰國總理府副發言人代表社會保險局(Social Security Office,SSO)重申這項權益:受保人因天災、特別是淹水而無法前往上班,或雇主受災暫時無法營業,且受保人在這段期間沒有領到工資,都可以申請「不可抗力失業給付」。泰國政府公關廳當天刊出這則新聞稿,THE STANDARD 與 Thairath 也在同日轉述。

這項給付是泰國社會保險在日常生活裡實際發揮作用的一個例子。本文從這裡出發,說明這套制度的三種受保身分、繳多少、能領什麼、在哪裡看病,再分別說明泰國本地受雇者、在泰國受雇的外國人,以及沒有在泰國工作的長住者,各自和這套制度是什麼關係。
本文重點
- 誰需要留意:在泰國受雇工作的外國人(包括港台上班族)、泰國本地受雇者,以及持退休簽、DTV、LTR、精英簽等長住泰國但沒有在泰國受雇的人。
- 泰國社會保險分三種受保身分:第 33 條(受雇者,強制加入)、第 39 條(離職後自願續保)、第 40 條(自僱與非正式工作者,限泰國籍與特定證件持有人)。
- 受雇的外國員工依第 33 條同樣要加入,離開泰國時,法律允許不具泰國國籍的受保人領回老年部分的一次給付。
- 沒有在泰國受雇的長住者,通常無法加入泰國社會保險;看病主要靠私人醫療保險或自費,部分簽證對保險另有明文要求。
泰國社會保險的三種受保身分:第 33、39、40 條
泰國社會保險由勞工部轄下的社會保險局主管,依據是 1990 年的《社會保險法》(Social Security Act B.E. 2533)及其後的修正。受保身分依「你和工作的關係」分成三類,以下內容依社保局各類受保人的說明頁與法條整理:
| 受保身分 | 誰屬於這一類 | 怎麼繳費 | 保障範圍 |
|---|---|---|---|
| 第 33 條(受雇者) | 年滿 15 歲、未滿 60 歲的受雇員工;滿 60 歲仍受雇於同一雇主者繼續受保 | 員工與雇主按月繳,由雇主代扣代繳;政府另出一部分 | 7 類:傷病、生育、失能、死亡、子女津貼、老年、失業 |
| 第 39 條(自願續保) | 曾是第 33 條受保人、繳費不少於 12 個月,離職不超過 6 個月 | 本人每月繳 432 泰銖(以 4,800 泰銖為基礎 × 9%) | 6 類:第 33 條的保障扣掉失業 |
| 第 40 條(自僱、非正式工作者) | 泰國國籍,或持特定號碼「非泰國籍人士身分證」的人士等;15 至 65 歲;不是第 33、39 條受保人 | 本人每月 70、100 或 300 泰銖三種方案 | 3 至 5 類,依方案而定 |
幾個容易看漏的地方:
- 第 33 條沒有國籍限制。 法條寫的是「受雇者」,不是「泰國人」;雇主必須在員工成為受保人之日起 30 天內向社保局申報。
- 第 39 條不保失業。 離職後改成自願續保,主要是讓醫療、老年等保障不中斷。連續 3 個月沒繳,或 12 個月內繳不滿 9 個月,就會喪失資格。
- 第 40 條的資格由皇家敕令規定。 社保局列出的資格是泰國國籍,以及經內閣決議暫准居留、持特定號碼證件的人士,一般持簽證來泰國長住的外國人不在其中。
泰國社會保險繳多少:2026 年起薪資上限調到 17,500 泰銖
第 33 條的保費以月薪計算,但有上下限。依社保局公布的部令內容,計算保費的月薪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最低 1,650 泰銖、最高 17,500 泰銖,之後分階段提高:
| 期間 | 計算保費的月薪上限 | 員工每月保費上限 |
|---|---|---|
| 2026–2028 年 | 17,500 泰銖 | 875 泰銖 |
| 2029–2031 年 | 20,000 泰銖 | 1,000 泰銖 |
| 2032 年起 | 23,000 泰銖 | 1,150 泰銖 |
資料依據:社保局經泰國政府反假新聞中心公布的調整內容(2025 年 12 月 13 日);這項部令於 2025 年 12 月刊登在皇家公報。員工與雇主各繳計算基礎的 5%,月薪超過上限的部分不計入。
實際意思是:月薪 5 萬泰銖的外籍經理,和月薪 17,500 泰銖的員工,在 2026 至 2028 年每月繳的保費一樣是 875 泰銖;各項以工資計算的現金給付,也以這個上限為計算基礎。
泰國社會保險的醫療怎麼用:指定醫院制度
第 33 條與第 39 條受保人看病,是在自己選定、由社保局指定的醫院就診。依社保局 2026 年 8 月 20 日更新的傷病給付說明:
- 資格: 就醫當月之前的 15 個月內,繳費不少於 3 個月。
- 在指定醫院看病不用付費。 醫生要求停工休養時,可領工資 50% 的收入補償,每次不超過 90 天、每年不超過 180 天。
- 急診例外: 緊急情況可以到非指定醫院,公立醫院按實際必要費用給付,私立醫院則依社保局的標準與上限給付。
- 換醫院一年一次。 社保局公布的 2026 年度換院期間是 2025 年 12 月 16 日到 2026 年 3 月 31 日,一年只能換一次。
指定醫院制度的重點在於「選」:新進受保人要選好醫院,之後一年內就在這家看病。住處和工作地點相距較遠的人,選院時值得多想一下。
不同身分的人和泰國社會保險的關係
同一套制度,對本地人、外國員工與長住者的意義很不一樣。以下依社保局說明頁、《社會保險法》條文,以及各簽證的官方申請條件整理:
| 身分 | 能不能加入 | 主要保障 | 離開泰國時 |
|---|---|---|---|
| 泰國本地受雇者 | 依第 33 條強制加入;離職可轉第 39 條;自僱可選第 40 條 | 7 類保障;繳滿 180 個月、年滿 55 歲且受保身分終止,可領老年年金 | 不適用 |
| 在泰國受雇的外國人 | 依第 33 條強制加入,與泰國員工相同 | 7 類保障 | 受保身分終止且不願居留泰國,可依第 77 bis 條領老年一次給付 |
| 沒有在泰國受雇的長住者(退休簽、DTV、LTR 遠距工作者、精英簽等) | 不符第 33 條「受雇者」條件;第 40 條限泰國籍與特定證件持有人 | 通常不在社保體系之內 | 不適用 |
泰國本地受雇者
在泰國企業上班的泰國人,入職後由雇主申報成為第 33 條受保人。離職後,如果繳費滿 12 個月,可在 6 個月內申請轉為第 39 條自願續保;轉做自由業、小生意等,則可選擇第 40 條。
在泰國受雇的外國人
持工作證受雇於泰國雇主的外國人,依第 33 條同樣是受保人,繳費方式和保障與泰國員工相同。2015 年修正的《社會保險法》第 77 bis 條,更明文處理「不具泰國國籍的受保人」:受保身分終止後,無論繳費是否滿 180 個月,只要不願繼續居留泰國,就可以依部令規定的程序領取老年一次給付,不必等到 55 歲。
要注意兩件事:
- 退回的是保費中「老年」那一部分,不是全部保費。 依社保局說明,繳費不滿 12 個月時退回本人所繳的老年部分;滿 12 個月以上,退回本人與雇主所繳的老年部分,再加上社保局公告的收益。
- 第 39 條續保的限制來自簽證,不在社保。 社保局第 39 條頁面列出的資格沒有國籍限制,但外國人離職後能否合法留在泰國,取決於簽證與工作證;外國人以護照辦理第 39 條是否可行,建議先向社保局 1506 確認。

沒有在泰國受雇的長住者
持退休簽、DTV、LTR 或精英簽長住泰國,但沒有受雇於泰國雇主的人,不符合第 33 條「受雇者」的條件;第 40 條又限泰國籍與特定證件持有人,所以一般無法加入泰國社會保險。這些人在泰國看病,主要靠私人醫療保險或自費。各簽證對保險的官方明文要求不同:
| 簽證 | 官方申請條件中與醫療保險有關的規定 | 資料依據 |
|---|---|---|
| O-A 退休簽(Long Stay) | 50 歲以上、在泰國禁止工作;部分駐外使館列明須有醫療保險,泰國駐杜哈大使館寫總保額不低於 300 萬泰銖,駐海牙大使館寫不低於 10 萬美元或 300 萬泰銖 | 泰國外交部、各駐外使館 O-A 頁面 |
| LTR 長期居留簽證 | 三擇一:保額至少 5 萬美元的健康保險;或正在泰國享有社會保險給付;或本人名義存款至少 10 萬美元並維持 12 個月以上 | 泰國投資促進委員會 LTR 官網 |
| DTV 數位遊牧簽證 | 外交部文件清單未列醫療保險;遠距工作類須提供海外雇主或海外公司文件 | 泰國外交部 DTV 文件清單 |
| 精英簽(Thailand Privilege) | 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 Thailand Privilege 官方 |
LTR 的「正在泰國享有社會保險給付」這一項,指的是本身已在泰國社保體系內的人;持 LTR 受雇於泰國雇主的高技能人才,依第 33 條本來就會成為受保人。O-A 的保險金額,外交部中央頁面與各使館寫法不一,要以申請館處的要求為準。
淹水時怎麼申請不可抗力失業給付
回到開頭的例子。依社保局的失業給付說明與 2026 年 9 月 27 日的政府新聞稿,第 33 條受保人申請不可抗力失業給付,條件與流程如下。

資格條件(三項都要符合):
- 是第 33 條受保人,而且仍在職,沒有離職、被解雇或合約到期。
- 停工期間沒有從雇主領到工資。
- 停工前 15 個月內,繳失業保費不少於 6 個月(法源為《社會保險法》第 79/1 條)。
申請流程:
| 步驟 | 誰來做 | 內容 |
|---|---|---|
| 1. 開立證明 | 雇主 | 出具不可抗力失業給付證明,經社保局 e-service 或送交曼谷地區、各府或分處社保辦公室 |
| 2. 填寫申請表 | 受保人 | 填寫失業給付申請表 สปส.2-01/7 |
| 3. 準備收款帳戶 | 受保人 | 尚未把 PromptPay 綁定身分證號碼者,附儲蓄帳戶存摺首頁影本;外籍受保人另附護照影本 |
| 4. 送件與查詢 | 受保人 | 送交社保辦公室;有疑問打社保熱線 1506 |
以上依據社保局失業給付說明頁與政府公關廳 2026 年 9 月 27 日新聞稿。給付為日薪 50%,每次最長 90 天;政府公關廳另一則同日稿件寫「每曆年最長 90 天」,實際天數以社保局審核為準。所有社保給付都要在取得資格之日起 2 年內申請。
停工期間如果離職或被解雇,不可抗力給付就會停止,之後可以改申請一般失業給付:被解雇者可領平均工資 50%、每年最多 180 天;自願離職或合約到期者 30%、每年最多 90 天,兩者都要先到泰國就業廳的 e-service 登記失業並每月報到。
泰國社會保險常見誤解
誤解一:「外國人不用繳泰國社保」
為什麼不完整: 第 33 條寫的是受雇者,沒有國籍限制;受雇於泰國雇主的外國員工,雇主必須在 30 天內申報。
實務提醒: 入職後可以向人資確認是否已申報,並記下自己選定的指定醫院。
誤解二:「離開泰國,繳的保費就拿不回來」
為什麼不完整: 第 77 bis 條讓不具泰國國籍的受保人,在受保身分終止、不願居留泰國時,可以領回老年部分的一次給付,不必滿 180 個月、也不必等到 55 歲。
實務提醒: 退回的只是老年部分,醫療、失業等保障用的保費不會退;離境前先向 1506 確認辦理程序。
誤解三:「拿長住簽證就能加入泰國社保」
為什麼不完整: 簽證本身不會讓人成為受保人。沒有受雇於泰國雇主的長住者不符第 33 條,第 40 條又限泰國籍與特定證件持有人。
實務提醒: 規劃長住時,醫療保障要另外安排,並確認所持簽證對保險的明文要求。
誤解四:「淹水停工,公司照付薪水也能再領社保」
為什麼不完整: 不可抗力失業給付的條件之一是停工期間沒有領到工資,公司照付薪水就不符合。
實務提醒: 受災停工時,先和雇主確認停工期間工資怎麼處理,再決定是否申請。
泰國社會保險情境示例
情境一:在曼谷科技公司上班的台灣工程師
背景: 持工作證受雇於曼谷一家科技公司,月薪超過 17,500 泰銖。
怎麼處理: 依第 33 條是受保人,2026 至 2028 年每月保費以 875 泰銖為上限,由公司代扣。看病在選定的指定醫院;如果遇到淹水、公司暫停營業又停發工資,可以申請不可抗力失業給付。
不應忽略的限制: 將來離職回台灣,可以依第 77 bis 條申請老年部分的一次給付;離職後想用第 39 條續保,要先確認簽證能否讓自己合法留在泰國。
情境二:持退休簽住在清邁的香港夫婦
背景: 兩人都超過 50 歲,持 O-A 退休簽長住清邁,沒有在泰國工作。
怎麼處理: O-A 簽證在泰國禁止工作,兩人不符合第 33 條,也不在第 40 條資格內,因此不在社保體系之內。看病靠私人醫療保險或自費。
不應忽略的限制: 部分泰國駐外使館列明 O-A 申請須附醫療保險,金額依申請館處要求而定,申請前要先確認。
情境三:持 LTR 替海外公司遠距工作的專業人士
背景: 持 LTR 簽證住在曼谷,雇主是海外公司。
怎麼處理: 沒有受雇於泰國雇主,不會自動成為第 33 條受保人。LTR 的保險條件是三擇一,保額至少 5 萬美元的健康保險是最常見的做法。
不應忽略的限制: LTR 官網註明,簽證期間必須持續符合各項條件,保險不能中途斷掉。
泰國社會保險常見問題 FAQ
外國人在泰國工作,一定要加入泰國社會保險嗎?
依《社會保險法》第 33 條,年滿 15 歲、未滿 60 歲的受雇者都是受保人,條文沒有國籍限制。持工作證受雇於泰國雇主的外國人,雇主須在 30 天內向社保局申報,員工與雇主各繳計算基礎的 5%,由雇主代扣。沒有受雇於泰國雇主的人,則不適用第 33 條。
泰國社會保險每個月要繳多少?
第 33 條受保人按月薪的 5% 繳,計算基礎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最低 1,650 泰銖、最高 17,500 泰銖,所以 2026 至 2028 年每月最多 875 泰銖,雇主另繳相同金額。2029 年起上限調到 20,000 泰銖、2032 年起 23,000 泰銖。第 39 條自願續保每月 432 泰銖。
泰國社會保險可以在哪家醫院看病?
第 33 條與第 39 條受保人在自己選定的社保指定醫院看病,不用付費;資格是就醫當月前 15 個月內繳費滿 3 個月。指定醫院一年只能換一次,2026 年度的換院期是 2025 年 12 月 16 日到 2026 年 3 月 31 日。急診可以先到其他醫院,依社保局標準給付。
外國人離開泰國,繳的泰國社會保險能領回來嗎?
可以領回老年部分。依第 77 bis 條,不具泰國國籍的受保人在受保身分終止、不願居留泰國時,無論是否繳滿 180 個月,都可以依部令程序領老年一次給付。繳費滿 12 個月以上,退回本人與雇主所繳的老年部分加收益;醫療、失業等部分不會退。
拿退休簽或 DTV 住在泰國,可以自己加入泰國社會保險嗎?
一般不行。第 33 條只適用受雇者,第 40 條依社保局說明限泰國國籍,以及持特定號碼非泰國籍人士身分證的人。持退休簽、DTV 而沒有受雇於泰國雇主的長住者,看病主要靠私人醫療保險或自費;O-A 退休簽申請時,部分駐外使館列明要附醫療保險。
淹水無法上班,泰國社會保險的失業給付要怎麼申請?
第 33 條受保人仍在職、停工期間沒有工資、停工前 15 個月內繳費滿 6 個月,就可以申請。雇主經 e-service 開立不可抗力失業證明,受保人填 สปส.2-01/7,PromptPay 未綁身分證號者附存摺首頁影本,外籍受保人附護照影本。給付為日薪 50%,每次最長 90 天,須在 2 年內申請。
在泰國工作或長住?問問宅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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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聲明
本文為一般資訊整理,不構成法律、稅務或保險建議,也不代表任何給付或申請結果。內容依據泰國社保局公開頁面、《社會保險法》條文(英文為非官方譯本,以泰文正本為準)、泰國政府公關廳 2026 年 9 月 27 日新聞稿,以及泰國外交部、駐外使館與投資促進委員會的簽證資料。泰國社會保險的資格與給付由社會保險局個案審核,規定可能更新,辦理前請以社會保險局最新公告為準,或撥打 1506 查詢,必要時諮詢合資格的專業人士。
規則內容截至 2026 年 9 月,以泰國社保局與各簽證主管機關的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參考資料
泰國政府公關廳 – รัฐบาลย้ำสิทธิ “ม.33” เจอภัยธรรมชาติจนทำงานไม่ได้ รับเงินว่างงานเหตุสุดวิสัย 50% ไม่เกิน 90 วัน(2026-09-27) / Social Security Office(泰國社保局)– หลักเกณฑ์และเงื่อนไข กรณีว่างงาน / Social Security Office(泰國社保局)– สิทธิประโยชน์กรณีประสบอันตรายหรือเจ็บป่วย อันไม่ใช่เนื่องจากการทำงาน / Social Security Office(泰國社保局)– ผู้ประกันตนโดยสมัครใจ (ม.39) / Social Security Office(泰國社保局)– การสมัครและขึ้นทะเบียนเป็นผู้ประกันตนตามมาตรา 40 / Social Security Office(泰國社保局)– หลักเกณฑ์และเงื่อนไข กรณีชราภาพ / Social Security Office(泰國社保局)– เปลี่ยนโรงพยาบาลประจำปี 2569 / 泰國反假新聞中心 – ครม.อนุมัติปรับเพดานเงินเดือนสูงสุด 17,500 บาท เงินสมทบสูงสุด 875 บาท(2025-12-13) / FAOLEX – Social Security Act B.E. 2533 (1990)(英文非官方譯本) / ASEAN – Social Security Act (No. 4) B.E. 2558 (2015)(英文非官方譯本) / Thailand Board of Investment – LTR Visa Thailand /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of Thailand – Non-Immigrant Visa “O-A” (Long Stay) / Royal Thai Embassy, Doha – Retirement/Long Stay Visa (Non-Immigrant Visa O-A) / Royal Thai Embassy, The Hague – Non-Immigrant Visa O-A (Long Stay) /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of Thailand – Checklist of Destination Thailand Visa (DTV) / THE STANDARD – รัฐบาลย้ำสิทธิ ม.33 เจอภัยธรรมชาติจนทำงานไม่ได้ รับเงินว่างงานเหตุสุดวิสัย 50%(2026-09-27) / Thairath – 政府重申第 33 條受保人天災不可抗力失業給付報導(2026-09-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