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准證提供什麼,再看要投入多少資金
有資金準備在馬來西亞長住,可以研究 MM2H、Premium Visa Programme(PVIP)等安排;若準備實際經營公司並在當地工作,則可能涉及就業准證(EP)。
這些制度的目的和條件不同,不能統稱為「付錢買身份」。本文介紹的安排都不等於永久居留或公民身份,投入資金也不保證批准。
比較時,先確定自己需要退休居住、家庭陪伴,還是工作經商,再看適用類別。沒有一個只按資金多少就能選出的最佳方案。
MM2H:定存、購房與居留條件要一起看
現行聯邦 MM2H 包括 Silver、Gold、Platinum,以及 SEZ/SFZ 類別。SEZ/SFZ 再按年齡分設定存要求,不宜因比較表有五欄,就寫成五個獨立類別。
| 類別 | 定存要求 | 計劃年期 | 住宅要求摘要 |
|---|---|---|---|
| Silver | USD150,000 | 5 年,可續期 | 獲批後購買並持有至少 RM600,000 住宅 |
| Gold | USD500,000 | 15 年,可續期 | 獲批後購買並持有至少 RM1,000,000 住宅 |
| Platinum | USD1,000,000 | 20 年,可續期 | 獲批後購買並持有至少 RM2,000,000 住宅 |
| SEZ/SFZ | 21–49 歲 USD65,000;50 歲或以上 USD32,000 | 10 年,可續期 | 按指定區域及適用州政策,直接向發展商購買符合要求的住宅 |
Silver、Gold、Platinum 的主申請人最低年齡為 25 歲;SEZ/SFZ 最低為 21 歲。表內只列主要比較項目,未包含參與費、處理費、保險及購房交易成本。
計劃年期與護照及實際准證簽發安排亦須配合。已參與舊版計劃的人,應按自己的批准條件及適用過渡安排確認,不宜直接套用新申請規則。
買樓是部分計劃的義務,卻不是自動批核的保證
在上述 MM2H 類別,購房是獲准參與後須履行的重要要求。因此,「買樓完全不在計劃條件內」並不準確;較準確的說法是,單靠買樓不能取得 MM2H。
住宅另有十年出售限制,條款容許按規定升級至更高價值住宅。SEZ/SFZ 也不是任選一間柔佛物業便適用,要核對指定範圍、交易對象及最低價格。
定存可提取的比例、用途及時間,也要先確認。不要把日後可能獲准提取的款項,當成今天已能用來支付全部首期。
PVIP:另一項長期居留安排,成本與權利要另行比較
PVIP 的官方安排包括最長二十年的長期居留,可按規定工作、經商或就學,並豁免最低停留要求。它有自己的財務證明、定存、參與費及受委任代理制度。
例如,定存要求為 RM1,000,000,主申請人參與費為 RM200,000;兩者性質不同,不能把參與費當成將來可取回的存款。收入或其他財務資格、家屬費用及准證費,還須一起核算。
PVIP 不是 MM2H 的另一個等級,兩者的工作權、收費及提款規則不宜互相套用。
公司與 EP:適合有真實工作安排的人
公司可以在符合聘用條件下,為合資格外籍人員申請 EP,包括在公司任職的外籍股東或董事。審批涉及公司、行業、職位、薪資及個人資格,並非把一筆資本放進公司就完成。
EP 有期限及獲批僱主限制,公司亦須持續履行營運和申報責任。若沒有業務需要,只為保留身份而設立公司,應先計清持續成本。
另有名為 Investor Pass 的投資者准證,主要方便合資格商務訪客或投資者入境處理業務,准許停留六個月,符合要求可再延長六個月。它不宜與多年長住或永久居留混為一談。
常被誤解的情境
「MM2H 只是存一筆定期,其他沒有成本。」
還有購房、收費、保險及適用停留等要求。應按完整資金安排比較。
「准證名字有 Investor,就代表永久居民。」
名稱不能代替法律性質。應查看實際年期、活動範圍及續期條件。
「買指定樓盤,就一定能拿到長住身份。」
合適的物業只能配合相關購房要求,不能取代個人資格和政府審批。
下一步應該怎麼判斷
先寫下居住目的、是否需要工作、家庭成員及每年可停留時間,再比較定存、費用、住宅和持續成本。聯邦 MM2H 與沙巴、砂拉越的相關計劃,亦須分開核對。
如果你正在評估馬來西亞長住與置業安排,歡迎在下方表格留下預算、年齡、家庭人數及居住用途,聯絡我們了解物業準備方向;准證資格及批准條件須由主管機關確認。
常見問題 FAQ
Q1:買房可以直接取得長期居留嗎?
不能自動取得。但購房確實是現行聯邦 MM2H 指定類別獲批後須履行的要求。
Q2:SEZ/SFZ 定存較低,是否代表總投入最低?
不能只看定存,還要計入指定住宅、費用及持續持有成本。
Q3:MM2H、PVIP 或 EP 會自動轉成 PR 嗎?
不會。永久居留是另一套申請制度,不能按這些准證的金額或持有年期推定批准。
聲明
本文依據截至 2026 年 10 月 8 日可查閱的官方資料整理,並非所有居留途徑的完整清單,不構成移民、法律或投資建議。各計劃完整資格、地區限制及實際批准文件仍須另行核對。
References
MOTAC — MM2H Category Overview;MOTAC — MM2H Guidelines;MOTAC — Compulsory Residential Purchase;MOTAC — SEZ/SFZ Terms and Regulations;Immigration Department — PVIP FAQ;ESD — Employment Pass;ESD — Investor Pass FAQ;Immigration Department — Entry Permi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