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分清楚兩件事:簽證身份與稅務居民身份
退休後搬到馬來西亞,不代表海外退休金一定要再交一次稅;持有 MM2H,也不代表所有收入都自動免稅。要判斷實際稅務待遇,先把居留身份與稅務身份分開。
MM2H 決定你能否按計劃條件長住;稅務居民身份則按稅法判定,其中一項重要條件是實際停留天數,與申請哪一級 MM2H 無關。
對退休人士來說,最值得提前整理的是全年行程、退休金的性質與來源,以及準備匯入馬來西亞的款項。這幾項資料清楚了,才容易判斷哪些收入符合豁免、哪些需要另外處理。
什麼情況會被視為稅務居民
同一公曆年內,在馬來西亞累計停留達 182 日,是成為該年度稅務居民的其中一項條件。天數不必連續,也不以國籍或 MM2H 類別區分。
不足 182 日,則仍要核對跨年度連結及其他法定規則。因此,經常往返原居地、或年中才搬到馬來西亞的人,不能只看當年是否「住滿半年」。
MM2H 的最低停留要求與稅務居民規則,也不能互相代替。符合准證的停留條件,不代表一定成為稅務居民;某個類別沒有最低停留要求,也不代表持有人不會因實際居住天數而成為稅務居民。
建議從開始長住起,按公曆年保留出入境日期。夫妻即使一同申請 MM2H,兩人的實際行程不同,稅務居民身份也應各自判斷。
海外收入匯入會不會被課稅
對馬來西亞稅務居民個人而言,真正的海外來源收入在馬來西亞收到時,原則上須考慮所得稅,但符合條件者可享豁免。與馬來西亞合夥業務相關的海外收入,不適用這項一般個人豁免,須另行判斷。
豁免延長至 2036 年 12 月 31 日,已有 2024 年的修訂令作為依據,延長安排自 2027 年 1 月 1 日生效。因此,不應再寫成「2025 年預算案提出、仍待立法」。
來源地的課稅待遇是重要條件,但不等於每筆收入都必須實際繳過稅。LHDN 指南亦涵蓋因來源地稅制、未達起徵額等指定原因而未徵稅的情況,須按實際資料核對。
一般而言,真正的海外來源收入若未在馬來西亞收到,不會僅因你成為稅務居民而全部納入馬來西亞課稅。不過,已屬馬來西亞來源的收入,例如本地物業租金,不能因存入海外帳戶就改用海外收入豁免。
安排生活費匯款時,最好分清原有本金、退休金、利息與其他投資收益。銀行帳戶裡的一筆餘額,可能包含多種性質的款項,不能一律當作本金,也不能一律當作收入。
退休金呢
海外退休金並非「沒有官方資料可以參考」。LHDN 的海外收入指南就有退休基金的例子:符合例中條件的新加坡認可退休基金款項,在新加坡享有免稅待遇,匯入馬來西亞後亦可獲豁免。
這說明海外退休款項有可能適用豁免,但不能把一個例子的結果直接套用到所有國家、所有退休計劃。
每月領取的退休金、一次性退休給付、退休帳戶提款與私人年金,未必具有完全相同的稅務性質。核對時,應準備計劃名稱、支付機構、給付明細,以及來源地的課稅或免稅依據。
馬來西亞來源的退休金則另有法定豁免條件,不能與海外收入豁免混為一談。如果退休後仍有受僱、顧問或收租收入,也要分項處理,不能因自己已退休就把全部收入視為退休金。
MM2H 的計劃待遇介紹可以作為入門參考,但個人能否免稅,仍須落實到相應稅法與款項性質。符合豁免後,也應保留證明,並按適用報稅表要求填報相關資料。
下一步應該怎麼判斷
如果你準備退休後長住,先整理自己與配偶的全年行程,確認各自可能適用的稅務居民身份,不必等到報稅季才回頭計算。
如果生活費主要來自海外退休金,向支付機構索取給付及稅務資料。沒有實際扣稅時,也要了解原因,方便確認是否符合馬來西亞的豁免條件。
如果準備匯入較大筆資金,例如退休帳戶提款或多年積蓄,先把本金、收益及提款紀錄整理清楚,再與稅務顧問確認。銀行要求的資金來源證明,也可以同步準備。
移居後,原居地可能仍對部分收入保留課稅權。涉及兩地稅務時,應一併核對當地規則與適用的雙重課稅協定。
想了解退休長住前應先整理哪些資料,歡迎在下方表格留下預計停留時間及退休收入類型,聯絡我們了解準備方向;具體稅務待遇則應由合資格稅務顧問確認。
常見問題 FAQ
Q1:我持有 MM2H Platinum,是不是就不用擔心稅務居民身份?
不是。MM2H 類別不會直接決定稅務居民身份。仍須按實際停留天數及其他法定規則判斷,收入是否免稅則是另一項需要核對的問題。
Q2:我的海外退休金匯入馬來西亞,一定不用課稅嗎?
不能一概而論,但符合條件的海外退休收入或退休基金款項,可以適用豁免。應確認款項性質、來源地稅務待遇及馬來西亞的適用條件,而不是只看它是否被稱為「退休金」。
Q3:海外收入豁免是不是永久的?
不是。相關個人豁免的延長安排已有修訂令,期限至 2036 年 12 月 31 日,並非仍待立法的建議。長期規劃可以此為現行依據,但每年仍應留意適用條件及法規更新。
聲明
本文依據截至 2026 年 9 月可查閱的馬來西亞稅務法規與 LHDN 指南整理,不構成個案稅務意見。退休金、退休基金提款及跨境收入的處理,須結合款項性質、居民身份與來源地規則判斷;申報或大額匯款前,請向 LHDN 或合資格稅務顧問確認。
References
LHDN — Residence Status;LHDN — Guidelines on Tax Treatment in Relation to Income Received from Abroad, June 2024;Income Tax (Exemption) (No. 5) Order 2022 (Amendment) Order 2024, P.U. (A) 451/2024 — Text reproduced by Moore;LHDN — Form B 2024 Explanatory Not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