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阿聯網路上罵人會怎樣?阿聯網路犯罪法第 43 條:監禁及/或罰 25 萬到 50 萬迪拉姆,私訊也算
在阿聯(包括杜拜)透過網路辱罵或誹謗別人,依阿聯網路犯罪法(2021 年聯邦法令第 34 號)第 43 條,可處監禁及/或 25 萬到 50 萬迪拉姆罰款;對象是執行職務的公務員,還會被視為加重情節。這條法律 2022 年 1 月 2 日就已施行,不是新規定。
觸發這次討論的,是 Khaleej Times 2026 年 10 月 19 日的報導:阿聯內政部和杜拜警方、杜拜電子安全中心(Dubai Electronic Security Centre,DESC)在 10 月網路安全月推出「The UAE is safe with your digital awareness」數位意識宣導,再次提醒社群媒體使用者,網路辱罵與誹謗會被追究刑責。Gulf News 10 月 20 日也做了同樣的報導。
這篇用這次宣導當入口,整理住在阿聯或要去杜拜的人最常碰到的幾種網路行為:罵人、拍照與轉傳照片、轉傳謠言,各自依哪一條、罰多少,以及被檢舉時大致會怎麼走。
本文重點
- 誰需要留意:住在阿聯的外籍居民、在杜拜工作的人、要去杜拜或阿布達比旅遊的旅客,以及常在 WhatsApp 群組、社群留言的人。
- 罰則最重的三類:辱罵誹謗(第 43 條,25 萬–50 萬迪拉姆)、未經同意拍攝或轉傳他人照片(第 44 條,監禁 6 個月起及/或 15 萬–50 萬迪拉姆)、散播謠言(第 52 條,監禁 1 年起並罰 10 萬迪拉姆起)。
- 私訊不是安全區:條文只要求「使用資訊網路」,WhatsApp 一對一訊息、語音訊息都在範圍內,媒體已報導多起判決。
- 罰款之外的風險:法院可以沒收手機、禁止使用網路一段時間;辱罵與侵犯隱私案件可以在判決確定前和被害人和解。
阿聯網路犯罪法罰則一覽:哪些網路行為會被罰、罰多少
以下全部出自阿聯聯邦法規平台公布的 2021 年聯邦法令第 34 號(打擊謠言與網路犯罪法)現行條文,金額單位為迪拉姆(AED):
| 行為 | 條文 | 罰則 |
|---|---|---|
| 透過網路辱罵他人,或指稱他人有會讓他受罰、被輕視的事 | 第 43 條 | 監禁及/或 250,000–500,000 |
| 上述行為的對象是執行職務的公務員或公共服務人員 | 第 43 條 | 加重情節 |
| 未經同意在公共或私人場所拍攝他人,或製作、轉傳、揭露、複製、保存他人電子照片 | 第 44 條 | 監禁至少 6 個月及/或 150,000–500,000 |
| 竊聽、錄下、轉傳、公開他人對話或影音 | 第 44 條 | 監禁至少 6 個月及/或 150,000–500,000 |
| 意圖傷害而公開他人的消息、照片、評論或資料,即使內容屬實 | 第 44 條 | 監禁至少 6 個月及/或 150,000–500,000 |
| 未經許可拍攝、傳送、發布傷者、死者或事故災難受害者照片 | 第 44 條 | 監禁至少 6 個月及/或 150,000–500,000 |
| 追蹤、揭露、轉傳他人的位置資料 | 第 44 條 | 監禁至少 6 個月及/或 150,000–500,000 |
| 修改照片、影像或紀錄來誹謗或侮辱他人 | 第 44 條 | 監禁至少 1 年及/或 250,000–500,000 |
| 散播、轉傳不實消息或謠言,或與官方公告相反的報導,危害公共利益或秩序 | 第 52 條 | 監禁至少 1 年,並罰至少 100,000 |
| 上述謠言煽動公眾反對國家機關,或發生在疫情、危機、緊急狀況、災難期間 | 第 52 條 | 監禁至少 2 年,並罰至少 200,000 |
要注意兩個細節。第一,第 43、44 條寫的是「監禁及/或罰款」,法院可以只判其中一項,也可以兩項都判;第 52 條寫的是監禁「並」罰款。第二,第 44 條的拍攝與轉傳,構成要件是「意圖侵犯他人私生活」而且「未經同意」,所以重點在有沒有拍到、傳出可辨識的特定人,而不是拿出手機就違法。
阿聯網路犯罪法定罪後的其他處分
除了罰款與監禁,依同一部法:
- 第 56 條:定罪後,用來犯罪的設備、程式會被沒收,相關資料會被刪除。
- 第 59 條:法院可以下令電子監控、禁止使用資訊網路一段時間,或封鎖違法網站。
- 第 60 條:在執行職務時犯罪,或利用網路犯其他法律規定的罪,都屬加重情節。
WhatsApp 私訊、語音訊息也算:媒體報導的阿聯網路犯罪法判決
第 43 條的構成要件是「使用資訊網路、資訊科技工具或資訊系統」辱罵他人,沒有要求一定要公開貼文。依媒體報導的案例:
| 報導 | 地點 | 行為 | 判決內容(依媒體報導) |
|---|---|---|---|
| Khaleej Times,2026 年 7 月 8 日 | 阿布達比刑事法院 | 用 WhatsApp 語音訊息辱罵前同事 | 罰 30,000 迪拉姆,另付 21,000 迪拉姆暫定賠償 |
| Khaleej Times,2025 年 7 月 28 日 | 杜拜法院 | 在辦公室期間用 WhatsApp 傳辱罵訊息 | 罰 5,000 迪拉姆、禁止使用網路 1 個月、沒收手機、刪除訊息 |
這兩個案例的金額都低於條文寫的 25 萬迪拉姆,可見實際判決依個案差異很大;但案件本身說明了私訊也會被告、被判。杜拜那一案的律師也在報導中表示,一對一私訊不會因為是私下聊天就不受誹謗相關規定約束。
阿聯網路犯罪法的法源與 2024 年修正
- 法源:2021 年聯邦法令第 34 號(打擊謠言與網路犯罪法),2021 年 9 月 20 日發布、2022 年 1 月 2 日施行,取代 2012 年的舊網路犯罪法。
- 2024 年修正:阿聯聯邦法規平台顯示此法修正過一次,最後更新日期為 2024 年 4 月 4 日。依律師事務所的解讀,2024 年第 5 號聯邦法律修正的是第 21 條(為恐怖或非法組織架設、管理網站),2024 年 4 月 5 日生效;第 43 條的辱罵罰則沒有改,現行條文仍是 25 萬到 50 萬迪拉姆。
- 這次 2026 年 10 月的消息是內政部在網路安全月的例行宣導,不是新法或新罰則。
遊客也適用嗎?阿聯網路犯罪法對居民、旅客與人在境外的情況
阿聯網路犯罪法的條文以「凡是……的人」規範,沒有區分公民、居民或旅客;在阿聯境內做出這些行為,旅客和居民一樣適用。
人在阿聯境外的情況,第 69 條列出幾種仍適用本法的情形,包括犯罪損害阿聯國民或居民,以及行為人事後在阿聯境內被發現而未被引渡。換句話說,在國外罵住在阿聯的人,之後入境時也可能被追究;個別案件是否成立,要看具體事實與檢察機關認定。
關於阿聯網路犯罪法的常見誤解
- 誤解一:「私訊不算公開,不會有事」。第 43 條不要求公開,媒體報導的兩起判決都是 WhatsApp 私訊或語音訊息。吵架時,先停下來再回。
- 誤解二:「我說的是事實,所以不算誹謗」。第 44 條明寫,意圖傷害而公開他人的消息、照片或資料,即使內容屬實也可能違法;第 43 條也不以內容不實為前提。
- 誤解三:「只是轉傳,不是我寫的」。第 44 條的「轉傳、複製、保存」照片,以及第 52 條的「再散播、轉傳」謠言,都把轉傳列為行為之一。
- 誤解四:「在公共場所拍人沒關係」。第 44 條寫的是「在公共或私人場所」拍攝他人;拍到可辨識的路人並上傳,就可能踩線。拍風景時盡量避開特定人的臉。
- 誤解五:「這是 2026 年的新法」。法律 2022 年 1 月就施行,這次是例行宣導;早已住在阿聯的人也一直適用同一套規則。
情境示例:三種人在阿聯網路上的常見狀況
- 情境一:在杜拜工作、和前同事在 WhatsApp 上吵起來的上班族。即使只是一對一私訊,用語辱罵也可能構成第 43 條;對方可以把截圖或錄音當證據報案。比較穩妥的做法是停止對話、不再回應,有糾紛走公司或法律管道。
- 情境二:第一次去杜拜旅遊、想拍杜拜噴泉表演上傳社群的旅客。拍風景與表演本身不是問題,問題在畫面裡可辨識的特定人,特別是被拍的人不同意時。上傳前把路人的臉裁掉或打碼,也不要拍、傳任何事故現場的傷者照片。
- 情境三:在家長群組看到一則「某學校要停課」轉傳訊息的外籍家長。消息如果與官方公告不符,轉傳者也可能落入第 52 條;在疫情、危機或災難期間,罰則更重。先查政府或學校的官方公告,再決定要不要轉。
被檢舉或想檢舉:阿聯網路犯罪法案件大致怎麼走
以下為一般資訊,個案是否成立、該怎麼回應,應諮詢阿聯當地合資格律師:
- 想檢舉的人:保留截圖、訊息紀錄或錄音等證據,可以到警察局報案;遇到緊急狀況可撥 999。
- 被檢舉的人:不要刪改證據或再對對方發訊息。第 68 條規定,第 43、44 條等罪,被告可以在判決確定前,向檢察機關或法院援引與被害人的和解;和解的效果依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處理。
- 罰款之外:定罪後手機等設備可能被沒收(第 56 條),法院也可以禁止使用網路一段時間(第 59 條);媒體報導的案例也有暫定賠償。
阿聯網路犯罪法常見問題 FAQ
阿聯網路犯罪法對網路辱罵他人罰多少?
依 2021 年聯邦法令第 34 號第 43 條,透過網路辱罵他人,或指稱他人有會讓他受罰、被輕視的事,可處監禁及/或 25 萬到 50 萬迪拉姆罰款。對象是執行職務的公務員或公共服務人員時,屬加重情節。這是條文的法定範圍,媒體報導的實際判決金額依個案差異很大。
在杜拜用 WhatsApp 私訊罵人也會被罰嗎?
會。第 43 條只要求使用資訊網路或資訊科技工具,沒有要求公開貼文。依 Khaleej Times 報導,阿布達比法院 2026 年 7 月因一則 WhatsApp 語音辱罵判罰 3 萬迪拉姆並付暫定賠償;杜拜法院也曾因 WhatsApp 辱罵訊息判罰、禁止使用網路 1 個月並沒收手機。
在杜拜可以拍路人或拍別人上傳社群嗎?
要很小心。第 44 條規定,意圖侵犯他人私生活、未經同意在公共或私人場所拍攝他人,或轉傳、保存他人照片,可處監禁至少 6 個月及/或 15 萬到 50 萬迪拉姆。拍風景時避開可辨識的人臉,拍到人就先徵得同意,事故現場的傷者照片一律不要拍、不要傳。
轉傳別人寫的謠言也會違法嗎?
可能會。阿聯網路犯罪法第 52 條把散播與再散播、轉傳不實消息或謠言都列為犯罪,危害公共利益或秩序時,監禁至少 1 年並罰至少 10 萬迪拉姆;發生在疫情、危機或災難期間,或煽動公眾反對國家機關,監禁至少 2 年並罰至少 20 萬迪拉姆。轉傳前先查官方公告。
阿聯網路犯罪法是 2026 年的新法嗎?
不是。2021 年聯邦法令第 34 號在 2022 年 1 月 2 日施行。阿聯聯邦法規平台顯示此法修正過一次,依律師事務所解讀,2024 年第 5 號聯邦法律修正的是恐怖組織網站相關的第 21 條,辱罵罰則沒有改。2026 年 10 月的消息是內政部在網路安全月的例行宣導。
遊客在杜拜違反網路犯罪法,也會被處罰嗎?
會。條文沒有區分公民、居民或旅客,在阿聯境內做出這些行為一樣適用。第 69 條也列出人在境外仍適用的情形,例如損害阿聯居民、事後在阿聯被發現且未被引渡。去杜拜旅遊前,留意自己在社群上的發言與拍照習慣。
被告網路辱罵,可以和解嗎?
可以援引和解。依第 68 條,第 43 條辱罵、第 44 條侵犯隱私等罪,被告可以在判決確定前,向檢察機關或法院援引與被害人或其代理人的和解,依刑事訴訟法的和解規定處理。和解能否、如何影響個案,請諮詢阿聯當地合資格律師。
住在阿聯、還有問題?問問宅點
住在杜拜或準備搬去阿聯,對當地生活規則還有疑問,可以到問問宅點說明你的情況。
重要聲明
本文為一般資訊整理,不構成法律建議。資料主要根據阿聯聯邦法規平台公布的 2021 年聯邦法令第 34 號現行條文(英文譯本,解釋以阿拉伯文原文為準),以及 2025 至 2026 年的媒體報導;判決案例依媒體報導整理。實際是否構成犯罪、罰則輕重,依個案事實與阿聯檢察機關、法院認定為準,請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必要時諮詢阿聯當地合資格律師。
本文的阿聯網路犯罪法條文與罰則截至 2026 年 10 月 25 日,以阿聯聯邦法規平台最新公告為準。
參考資料
阿聯聯邦法規平台 – Federal Decree-Law No. (34) of 2021 On Countering Rumors and Cybercrimes / Khaleej Times – Online insults in UAE can land you in jail, cost up to Dh500,000 fine(2026 年 10 月 19 日) / Gulf News – UAE warns social media users of Dh500,000 fine for online insults(2026 年 10 月 20 日) / Khaleej Times – Abu Dhabi court fines woman Dh30,000 over insulting WhatsApp voice note(2026 年 7 月 8 日) / Khaleej Times – Dubai man banned from internet, phone seized in WhatsApp defamation case(2025 年 7 月 28 日) / HAS Law Firm(Mondaq)– Combating Rumors And Cybercrimes(2024 年 5 月 2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