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樓防震耐震標準是什麼?
日本地處地震帶,所以有極強的防震意識,所以日本的物業有一套完整的防震標準,不同的防震標準可對抗不同級數的地震,所以在市場具有不同的價值,對居住者的安全保障亦有明顯不同,所以今次帶你認識日本物業的防震標準,減低投資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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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地震評級
日本實行的是日本氣象廳震度等級,而不是較常見的黎克特製地震震級,屬於日本獨有的地震評級。分為十個等級,最高是七級,2011年的東日本大地震便計測震度為7.3,屬日本氣象廳震度等級的7級,以黎克特製地震震級表示則為9級。所以日本物業的防震標準也是以日本氣象廳震度等級表示。
日本氣象廳震度說明
https://www.data.jma.go.jp/multi/quake/quake_advisory.html?lang=cn_zt
日本的建築基準
日本在對抗自然災害早有準備,不單單針對地震,建築基準法條文上的要求目的使建築物的對抗負重,風壓、水壓等外來的各種壓力。對於超過60米高度的建築物必須符合政令規定關於建築物安全所需的結構方法的技術標準。並且通過掌握建設物各部分對載荷和外力而產生的壓力和變形作出對結構的影響計算,最後還由日本的國土交通大臣認證。而不超過60米的建築物同樣地要掌握外力下的受壓和變形,必須具有國土交通大臣批准或是使用經國土交通大臣指定的方法。所有的建設物在施工前必然會有「建築確認済書」,得到政府的認可,確保物業的設計上附合「建築標準法」。
日本的耐震標準
日本的耐震標準其實是指在建築基準法內對建築物抗震能力的標準,而建築基準法經過多年來的修改去提高對建築物的要求。經歷了1978年的宮城地震後,日本政府改訂了建築基準法,為舊有的建築抗震設計上加入了新基準。新法在1981年6月1日正式啟用。新的耐震標準的要求下,新建的建築物必須可承受日本氣象廳震度等級6-7級的地震。而舊有的耐震標準要求只是承受5級,所以新耐震標準的建築物更能保障業主的生命安全及財產。而在1995年阪神大地震後,日本政府再次修改建築基準法,提高了木造建築的防震要求,並在2000年6月1日啟用,所以在2000年6月之後的木造建築會比2000年之前更耐震。
注意事項
新耐震標準需然在1981年6月1日就定立,但是不代表所有在1981年之後落成的建築物都屬於附合新耐震標準。因為新標準作用於「建築確認済書」,在日本要先行獲得「建築確認済書」後才可動工,所以也會有建築物在1981年之前獲得「建築確認済書」而動工興建,在1981年之後才落成。所以如遇到1981、1982年左右落成的建物時要注意建物屬新耐震還是舊耐震標準。
同時要注意耐震標準與構造方式無必然關係,2000年後建成的木造房屋也附合新耐震標準,1980年前建成的鐵骨鋼筋混泥土造(SRC造)也只屬舊耐震標準。日本建築物的構造方式主要可分為4種,分別是木造(W造)、鐵骨造(S造)、鋼筋混泥土造(RC造)以及鐵骨鋼筋混泥土造(SRC造),但只是構造方式的不一樣,不一定代表SRC造比S造更耐震,隨著科學進步,高強度的混凝土材料及其他新技術出現也提高了建築物的耐震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