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馬來西亞公司的聘書,不等於可以直接飛過去上班。外國人在馬來西亞受僱,絕大多數情況要靠僱主替你申請就業准證(Employment Pass,EP)——而且從 2026 年 6 月 1 日起,EP 的薪資門檻全面調升,連續期申請也一律按新標準審核。不少人手上的資訊還停留在舊門檻,按舊數字談薪酬、做規劃,入職或續期時才發現條件不達標。本文只處理一件事:說清楚 EP 的類別與新門檻、僱主主導的申請機制,以及求職、續期、轉職時最容易踩中的合規風險。
這篇文章先回答的三個核心問題
- 2026 年 6 月起 Employment Pass 三個類別的薪資門檻與年期規則改成了什麼樣
- EP 為什麼是「僱主申請」而不是「個人申請」,公司端要先具備什麼資格
- 續期、轉職與門檻邊緣情況下,最值得先確認的風險點
誰最需要看懂馬來西亞的工作准證規則?
第一種是已獲聘或正在面試馬來西亞職位的外國求職者:談薪酬時如果不知道門檻已調升,很容易接受一個「批不出准證」的數字。
第二種是已持 EP 工作、准證即將到期的外籍受僱者:新政明文適用於續期申請,舊制下合規的薪資,續期時可能不再達標。
第三種是打算聘用外國人的僱主與人事負責人:EP 是僱主主導的制度,公司未完成註冊、文件不齊,聘書開得再漂亮也無法落地。
對這三種人來說,2026 年的新政不是背景新聞,而是直接改變「這份工作能不能合法成立」的變數。
Employment Pass 是什麼?為什麼是公司申請而不是你申請?
EP 是外國專業人士在馬來西亞受僱的主要准證,由內政部轄下的外派人員服務司(Expatriate Services Division,ESD)體系管理。它的申請邏輯與旅遊簽證完全相反:申請主體是僱主,不是受僱者本人。公司要先向 ESD 完成註冊、取得聘用外派人員的資格,之後的個人准證申請經 MYXpats Centre 處理;你個人無法繞過僱主自行申請 EP。
這個設計有兩個直接後果。
第一,判斷一份工作機會可不可靠,先看公司有沒有 ESD 註冊與聘用外派的往績;
第二,EP 一般與特定僱主及職位綁定,離職不是「帶著准證換公司」——轉職通常由新僱主重新提出申請,原准證如何處理以 ESD 現行指南為準;「准證跟人走」的想像基本上不成立。
2026 年 6 月起的新門檻:三個類別怎麼分?
內閣於 2025 年 10 月 17 日批准修訂外派人員薪資政策,內政部於 2026 年 1 月 14 日發新聞稿公布,2026 年 6 月 1 日起提交的所有新申請與續期申請一律適用:
| 類別 | 新制月薪門檻(2026-06-01 起) | 舊制月薪門檻 | 准證年期上限 |
|---|---|---|---|
| Category I | RM20,000 或以上 | RM10,000 或以上 | 最長 10 年 |
| Category II | RM10,000–19,999 | RM5,000–9,999 | 最長 10 年(須附人才接班計劃) |
| Category III | RM5,000–9,999 | RM3,000–4,999 | 最長 5 年(須附人才接班計劃) |
第一,門檻全面大幅上調(Category I 與 II 的下限翻倍、Category III 由 RM3,000 升至 RM5,000):舊制下月薪一萬令吉已是最高類別,新制下同樣的數字只落在 Category II。
第二,「年期上限」是最長可批年期,不代表一次批足,實際批出年期視個案與審批而定。
第三,Category II 與 III 的僱主須提交人才接班計劃(succession plan)——政策明文目的,是配合第十三個大馬計劃減少對外籍人力的依賴、優先培養本地人才。換句話說,門檻不只是薪資數字,也是僱主端的合規承諾。
續期也適用新制:最容易被忽略的一條
新政不設「舊人舊辦法」:2026 年 6 月 1 日之後提交的續期申請,同樣按新門檻審核。舊制下以月薪一萬多令吉持有 Category I 的受僱者,續期時若薪資未達 RM20,000,類別就會改變,甚至影響續期結果。已在職者最應該做的,是在准證到期前與僱主核對現行薪資落在哪個類別、需不需要調整聘用條件。
EP 以外的通道:不要用錯准證做錯事
馬來西亞的工作類通道不只 EP。ESD 體系下另設短期專業性質的專業訪問准證(Professional Visit Pass,PVP),適用於短期、特定專業安排,性質與受僱的 EP 不同;家屬方面設有家屬准證(Dependant Pass)通道,資格與 EP 類別掛鉤,細則以 ESD 現行規定為準。至於持旅遊或社交訪問身份直接受僱工作,屬於違法行為,對受僱者與僱主都是實質法律風險——「先入境再慢慢辦」不是可行方案。
求職與續期時最常見的誤解與風險
誤解一:拿到聘書就等於拿到工作許可。
聘書只是僱傭合意,EP 批出前你沒有在馬來西亞受僱的合法身份。入職時間表應該建立在准證獲批之後,而不是機票日期之上。
誤解二:薪資門檻還是一萬、五千、三千。
那是 2026 年 6 月前的舊制。以舊數字談薪酬、寫合約,是目前過渡期最常見的錯誤;所有 2026 年 6 月 1 日起提交的申請與續期都按新門檻審。
誤解三:續期只是行政手續。
新政明文覆蓋續期。續期前要重新核對薪資類別、僱主文件與(Category II/III)接班計劃要求,把續期當成一次重新審批來準備。
誤解四:EP 可以帶著換公司。
EP 一般綁定僱主與職位,轉職通常意味著新僱主重新申請。裸辭再找工作,中間可能出現身份空窗,轉職規劃要把准證時間軸算進去。
誤解五:小公司也一定能幫我辦。
聘用外派人員的前提是公司完成 ESD 註冊並符合相關資格。求職時直接問清楚「公司是否已在 ESD 註冊、是否辦過外派聘用」,是過濾不可靠聘書的最快方法。
三個典型情境:新政下你的位置在哪裡?
情境一:正在談 offer 的外國工程師。
A 先生收到吉隆坡公司的聘書,對方按舊制思維開出月薪 RM12,000 並口頭承諾「幫你辦 Category I」。按新制,這個數字落在 Category II,且僱主須附接班計劃。A 先生應該做的,是把類別與薪資門檻直接寫進談判——若目標是 Category I,月薪須達 RM20,000;否則就按 Category II 的現實來評估年期與家屬安排,並確認公司 ESD 註冊狀態。
情境二:准證年底到期的在職外派。
B 女士舊制下以月薪 RM11,000 持 Category I 工作多年,准證將於新政生效後到期。她的續期將按新門檻審核:同樣薪資新制下屬 Category II,僱主須配合提交接班計劃。她應提前與人事部門確認:公司是調薪維持原類別,還是按新類別續期——兩條路的門檻條件與僱主須備文件(含接班計劃)並不相同,等到期才處理就太遲。
情境三:想「先過去再找工作」的求職者。
C 先生打算持旅遊身份入境馬來西亞,邊住邊面試。他必須先分清楚的是:任何形式的受僱工作在旅遊或社訪身份下都屬違法;入境後其他活動的邊界,以移民局規定為準。正確的路徑是:談定僱主後由對方經 ESD 體系申請 EP,獲批後再按受僱身份入境上班。
外國人申請馬來西亞 Employment Pass 常見問題 FAQ
Q1:我可以自己申請 Employment Pass 嗎?
不可以。EP 的申請主體是僱主:公司先向 ESD 註冊並取得聘用外派資格,再為你提交個人准證申請(經 MYXpats Centre 處理)。個人能做的是確認僱主具備資格、備齊自己的文件,以及在談判時把類別門檻納入薪酬條件。
Q2:2026 年 6 月之後,月薪要多少才能申請 EP?
按新制:Category I 須月薪 RM20,000 或以上;Category II 為 RM10,000–19,999;Category III 為 RM5,000–9,999。低於 RM5,000 便不在 EP 三類別範圍內。類別除了門檻,也影響年期上限與僱主須附的接班計劃要求,實際審批視個案而定。
Q3:我是舊制批出的 EP,續期會受新政影響嗎?
會。新政適用於 2026 年 6 月 1 日起提交的所有新申請與續期申請,不設舊人豁免。續期前應與僱主核對現行薪資落在新制哪個類別,以及公司端文件(含 Category II/III 的接班計劃)是否就緒。
Q4:EP 期間想換公司,准證可以跟著我走嗎?
一般而言不可以。EP 綁定原僱主與職位,轉職通常由新僱主重新申請,原准證相應處理;具體程序以 ESD 現行指南為準。轉職規劃應預留新申請的時間,避免身份空窗。
Q5:我的家人可以跟我一起過去嗎?
ESD 體系設有家屬准證(Dependant Pass)通道,資格與 EP 類別掛鉤,可攜家屬的範圍與條件以 ESD 現行規定為準。家屬安排最好在談 offer 階段就與僱主一併確認,因為類別選擇會直接影響這一塊。
Q6:可以先用旅遊簽證入境,找到工作再轉 EP 嗎?
入境面試與了解市場是一回事,受僱工作是另一回事:持旅遊或社交訪問身份工作屬違法。就算談成了工作,EP 也要由僱主經 ESD 體系申請、獲批後你才具備受僱身份;申請期間的停留與入境安排,應按官方規定處理,不要以「先開工再補手續」的方式操作。
聲明
本文為一般資訊整理,依據截至 2026 年的 ESD 官方公告(2026 年 6 月 1 日生效之薪資政策)及主要專業機構解讀撰寫,不構成法律、移民或僱傭建議,亦不保證任何個案的申請或續期結果。准證政策、門檻與程序可能隨官方公告更新;讀者應以 ESD 與馬來西亞移民局最新公告為準,必要時諮詢合資格專業人士。
參考資料出處
Expatriate Services Division (ESD) – Revised Employment Pass salary policy effective 1 June 2026(announcement-266)/ ESD official portal – company registration, MYXpats, Dependant Pass, Professional Visit Pass / Jabatan Imigresen Malaysia – imi.gov.my / KPMG GMS Flash Alert 2026-017 – Malaysia: New Minimum Salary Thresholds and Employment Duration for Employment Passes / Fragomen – Malaysia: Minimum Salary Requirements for Employment Pass To Be Increased / Baker McKenzie – Malaysia: Increase in Employment Pass Salary Requirement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