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交樓通知,先核對文件與單位狀況
買樓花等到發展商通知收匙,接下來要處理的不只有驗樓。買家還要確認交付空置管有權(Vacant Possession,VP)的條件、應付項目,以及缺陷責任期(Defect Liability Period,DLP)何時開始。
本文針對馬來西亞半島受《1966 年房屋發展(管制與執照)法令》(HDA)及相關規例規管、採用 Schedule G 或 Schedule H 法定格式買賣合約(SPA)的住宅項目。其他合約類型、未受該制度規管的商業物業,以及沙巴、砂拉越項目,不能直接套用以下期限。
交樓期限:先看合約類型,再核對起算日
Schedule G 的標準交樓期一般為 24 個月;Schedule H 一般為 36 個月。前者適用土地與建築物買賣,後者適用擬分割成分層單位的建築物或土地,因此不能單憑「有地房屋」或「公寓」的外觀判斷。
法定格式合約列有起算及交付條款,但實際計算仍要考慮適用版本、有效批准的安排及相關判例。如簽 SPA 前已收取預訂款,相關判例可能影響起算日,計算交樓期限時不能只看正式 SPA 上的日期。
如已逾期,LAD 是針對延遲交付的議定損害賠償。標準 VP 延遲賠償按樓價年率 10% 逐日計算,計算的是經確認的延誤期間,並非從付款第一天便累計賠償。應保留最早付款紀錄、SPA、交樓通知及批准文件,讓律師核對。
收匙前後,可以按這份清單核對
| 項目 | 應確認什麼 |
|---|---|
| VP 通知與交付條件 | 通知是否按合約送達,交樓條件是否已符合 |
| CCC | 是否取得適用的完工與合規證明,不只看銷售人員說已完工 |
| 水電與出入安排 | 是否符合合約的可接駁要求,如何辦理帳戶和匙卡 |
| 地契及轉讓文件 | 是否已齊備;如未齊備,是否有適用的批准及後續安排 |
| 應付款項 | 逐項核對進度款、管理相關費用、押金及付款期限 |
| 單位與設備 | 對照合約圖則、規格及附送項目,記錄缺陷位置和照片 |
驗樓時可集中查看滲水、門窗、地面、排水及設備運作,必要時請合適人員協助。重大電力或結構疑問,應交由具資格人士檢查。
DLP 不一定等到你實際入住才開始
適用的 Schedule G/H 標準條款訂有 24 個月 DLP,但起算日要按有效交付及視為接收 VP 的條款判斷。長時間不收匙或不入住,未必可以把起算日往後推。
在 DLP 內出現符合條件的施工、物料或不符圖則規格的缺陷,發展商須在收到書面通知後 30 日內修復。通知應列明位置、情況、照片及提交日期,並保存對方收件證明。
如果首個 30 日期限已過仍未修妥,適用標準條款另有後續程序:買家自行動工前須通知修復費用,並再給發展商按條款處理的機會。不能只因「已等 30 日」就直接施工,再假設費用一定可以追討。
尾款與保管款,要分清楚由誰持有
按 2015 年修訂的 Schedule G/H 付款表,樓價中的 5% 在 VP 階段交由發展商律師以 stakeholder 身份保管,原則上分別在 VP 後 8 個月及 24 個月,各按條件發放 2.5%。
這筆保管款並非讓買家自行留起、等全部缺陷修好才付款。有需要從保管款處理修復費用時,須遵守合約通知及申索程序,並及早聯絡承辦律師。
至於其他應付進度款,應按合約及有效付款通知核對。單位有缺陷,不等於可以一概停止所有付款。
追討期限,要分清楚申索的是什麼
購屋者申索仲裁庭(TTPR)一般處理其管轄範圍內、不超過 RM50,000 的申索;超額案件有特定處理條件,並非單憑金額便能決定受理。
申索期限須按類型分開確認:LAD 等申索一般須在 CCC 發出後 12 個月內提出;技術缺陷申索則一般在 DLP 屆滿後 12 個月內;CCC 前終止 SPA 的相關申索,則按終止日期計算。不要把不同事件合併成「一律選最早日期」,也不要等 DLP 完結才開始處理所有申索。
DLP 屆滿也不一定排除其他民事追討途徑,但適用時效、起算及責任要另行判斷,不能把它理解為所有問題都自動再多六年保障。
常被誤解的情境
「我還沒收匙,DLP 就不會開始。」
合約可能訂有視為接收 VP 的安排,應先核對通知送達及交付條件。
「5% 尾款可以由買家自己扣起。」
標準付款表的保管款有指定持有人及用途,買家不能自行改成扣款安排。
「所有申索都等 DLP 完結再一起提出。」
不同申索的時限可能不同,尤其不要把 LAD 與技術缺陷申索混為一談。
下一步應該怎麼判斷
等待交樓的人,先把 SPA、付款紀錄和交樓日期整理成時間表。收到 VP 通知後,核對文件、付款要求及 DLP 起算,再安排驗樓。
已發現缺陷的人,盡快按合約發出書面通知,跟進修復及複查。若涉及保管款或申索期限,及早讓律師確認程序,避免只與維修人員口頭溝通。
如果你正在準備馬來西亞樓花交樓,歡迎在下方表格留下合約類型、交樓進度及需了解的事項,聯絡我們了解準備方向;具體權利與申索期限須按正式文件確認。
常見問題 FAQ
Q1:所有新樓都有 24 個月 DLP 嗎?
不能概括所有物業。本文的 24 個月安排針對所述 HDA 法定格式合約,其他交易須看適用制度與合約。
Q2:交樓後才發現問題,可以報修嗎?
可以按適用 DLP 條款申報符合條件的缺陷,並保存書面通知及照片。是否由發展商負責仍須看問題成因。
Q3:發展商 30 日內不修,就可以自己修嗎?
先完成合約的後續費用通知及再給予修復機會等程序,再評估自行修復與追討安排。
聲明
本文為一般交樓資訊,不構成法律或驗樓專業意見。標準期限不等於所有項目的實際期限;合約版本、有效批准、通知及判例均可能影響結果。資料核對日期:2026 年 10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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