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9 月 30 日至 10 月 1 日,英格蘭新建住宅將先後跨過三道重要的制度門檻:18 米以上新建住宅的第二樓梯要求、建築安全稅(Building Safety Levy),以及以 2026 年 10 月為推出目標的新版住宅能源效益證書(EPC)。
這三項改變經常被放在「樓價會不會上升」或「現在是否應該買樓」的討論中,但它們真正影響的,首先是開發成本、建築設計、可售面積和未來出租住宅的合規支出,而不是買家的購房期限。對正在比較英國新建公寓的買家而言,更實際的問題是:你正在看的項目,究竟位於制度分界線的哪一邊?
一分鐘看懂三道門檻
| 制度 | 關鍵日期 | 主要適用對象 | 過渡條件 |
|---|---|---|---|
| 建築安全稅 | 2026 年 10 月 1 日 | 一般為 10 套或以上的新建住宅項目 | 主要看建築管制申請日期;在生效日前提交,原則上不適用 |
| 第二樓梯要求 | 2026 年 9 月 30 日 | 頂層樓面高度超過 18 米的新建住宅 | 生效日前提交申請,並於 2028 年 3 月 30 日前「充分推進」工程 |
| 新版 EPC/出租能效標準 | 新版 EPC 以 2026 年 10 月推出為工作目標;出租住宅硬期限為 2030 年 10 月 1 日 | 全部住宅/私人出租住宅 | 新版 EPC 日期並非法定生效日;出租住宅另設例外情形與成本上限 |
門檻一:建築安全稅
建築安全稅是英格蘭針對新建住宅徵收的一次性費用,預定於 2026 年 10 月 1 日生效。稅款按照住宅樓面面積計算,以每平方米收費,各地方政府轄區採用不同費率。建築管制申請中列明的「client」——通常是開發商——負責向地方議會繳納,而且必須在項目竣工前付清,否則不能取得竣工證明。
理解這項稅時,最容易被忽略的是「標準費率」和「褐地費率」的分別。每個轄區都設有兩檔費率;若項目用地符合「已開發土地」(previously developed land,通常稱為褐地)的資格,適用費率可減半。
| 轄區 | 標準費率 | 褐地費率 |
|---|---|---|
| 曼徹斯特 | £28.44/平方米 | £14.22/平方米 |
| 索爾福德 | £30.35/平方米 | £15.18/平方米 |
| 西敏市 | £98.01/平方米 | £49.01/平方米 |
| 達勒姆郡 | £12.70/平方米 | £6.35/平方米 |
全國共有 298 個徵收機構,最高與最低費率相差約 7.7 倍。曼徹斯特及索爾福德市中心的不少公寓項目建於舊工廠、舊倉庫或停車場等土地上,因此可能適用褐地費率。不過,不能僅憑項目位於市中心便直接作出判斷,仍須由項目方確認土地是否符合官方資格。
按照官方定義,相關土地一般須在 1948 年 7 月 1 日後曾經建有建築物,而且項目紅線範圍內至少 75% 的土地需要符合條件。地下建築、農林建築、採礦用途及違法建築等,並不一定納入認可範圍。因此,當有人以標準費率推算項目成本時,第一個需要追問的並不是計算結果,而是該項目究竟適用哪一檔費率。
部分項目可獲豁免或被排除在徵收範圍以外,包括少於 10 套住宅的項目、少於 30 個床位的學生住宿,以及部分社會租賃、中間租金、共有產權、First Homes、支持性住房和非牟利社會住房。醫院、護理院、學校宿舍、酒店及宗教場所等用途,也可能不在一般住宅徵收範圍內。
建築安全稅的過渡規則相對直接。在 2026 年 10 月 1 日前提交建築管制申請的項目,原則上不適用這項稅;其後即使對同一份申請提出變更,也不會因此自動失去豁免。換句話說,這條規則主要看申請何時提交,不以工程是否已經開工為判斷條件。
認知重點:判斷建築安全稅時,先查申請日期,再查土地性質。前者決定是否進入徵收範圍,後者影響實際適用的費率。
門檻二:18 米以上住宅的第二樓梯要求
由 2026 年 9 月 30 日起,頂層樓面高度超過 18 米的新建住宅,須設置第二條樓梯。早期諮詢提出的高度門檻是 30 米,其後調低至 18 米,與英國「高風險建築」的高度門檻對齊。
增加第二樓梯並不只是多建一組梯級。它可能同時改變建築的核心筒、走廊、戶型編排和整體平面設計,也可能減少能夠出售的住宅面積。政府影響評估估算,代表性建築的新增資本支出約為每棟 £500,000 至 £2.3 million,可售面積損失的價值約為 £583,500 至 £2.073 million。Centre for Cities 的分析則認為,雙樓梯要求可能相當於每套公寓增加約 £22,500 成本。不過,這屬於研究機構的模型估算,不代表每個項目都會出現完全相同的結果。
第二樓梯要求的過渡規則,比建築安全稅多了一項工程進度條件。若項目希望沿用舊規則,必須同時在 2026 年 9 月 30 日前提交建築管制申請或相關通知,並在 2028 年 3 月 30 日前達到官方所定義的「充分推進」。
對新建項目而言,「充分推進」一般是指已經開始澆築溝槽、承台或筏板基礎,或者已經開始施作永久樁基。因此,開發商不能只靠在截止日前遞交申請來保留舊制資格,還必須在指定期限前把項目推進至相應的基礎工程階段。
- 建築安全稅主要看建築管制申請日期。
- 第二樓梯要求既看申請日期,也看工程是否及時「充分推進」。
- 只遞交申請但沒有在期限前展開指定的基礎工程,未必能沿用原有的單樓梯設計。
官方文件主要針對新建高層住宅。至於相關規則是否同樣適用於某些用途變更或改建項目,目前仍須按照個案和最新官方規定確認。此外,第二樓梯的新要求以 18 米為門檻;部分 18 米以下建築可能受其他既有消防及疏散規定約束,但那並不等於 2026 年的雙樓梯新規全面延伸至 18 米以下住宅。
認知重點:建築安全稅可以「只看申請日期」,第二樓梯卻不能。判斷高層項目是否能沿用舊制時,申請日期與工程進度缺一不可。
門檻三:新版 EPC 與 2030 年出租住宅標準
英國政府目前的表述,是正以 2026 年 10 月開始推出新版 EPC 為工作目標。這是一項政策推行目標,而不是已經寫入法規的固定生效日期,因此,把它描述成「2026 年 10 月起全面強制執行」並不準確。
現行住宅 EPC 主要以能源成本為核心,新版制度預計改為四項主要指標,包括能源成本、建築圍護結構性能、供暖系統和智能就緒度。底層評估方法亦預計由 SAP/RdSAP 轉向 Home Energy Model,而住宅 EPC 的有效期仍將維持 10 年。
對出租業主而言,更值得留意的是 2030 年 10 月 1 日。按照目前政策方向,私人出租住宅須在該日前達到相當於 EPC C 的新標準。原先「2028 年先處理新租約」的分階段方案已被取消,改為在同一日期涵蓋所有租約。
相關政策目前包括一般改善成本上限 £10,000。若房產估值低於 £100,000,則以 £10,000 或房產價值 10% 兩者中的較低者為準。政府影響評估估算,業主的平均改善支出約為 £5,400;每處房產、每次違規的罰款上限則為 £30,000。
政策亦設有過渡安排。在 2029 年 10 月 1 日前取得的舊制 EPC C 級或以上證書,在證書有效期內仍可被視為合規。這意味著,判斷一套出租住宅是否需要在 2030 年前進行改善時,不能只看目前的 EPC 等級,也要考慮證書的簽發日期、有效期及屆時採用的評估制度。
2026 年第一季的官方統計顯示,英格蘭新建住宅中有 87% 獲評為 A 級或 B 級,其中 67% 為 B 級;既有住宅則有 88% 落在 C 級或 D 級,只有 12% 達到 A 級或 B 級。不過,官方數據沒有把公寓完全獨立拆分,因此不能由此直接推論所有新建公寓都比既有公寓節能,更不能將統計上的整體差異直接套用到個別項目。
認知重點:新版 EPC 的 2026 年 10 月日期目前是工作目標;2030 年 10 月 1 日的出租住宅能效要求,才是業主需要納入持有成本評估的硬期限。
三道門檻會令樓價上升嗎?
三項制度都可能增加開發或持有成本,但「成本增加」並不等於「售價一定上升」。新增成本可以由不同環節吸收,例如開發商利潤、土地價格、可負擔房及 Section 106 貢獻、戶型設計、可售面積、項目期數或最終售價。
英國住宅建築商聯合會(HBF)的觀點是,部分成本可能向上游轉移,例如重新談判土地價格、可負擔房比例或其他規劃貢獻;但土地價格能夠下降的空間也有一定限度。目前沒有可靠的公開量化研究,可以準確說明每項新增成本最終由買家、開發商、地主或其他參與者承擔多少。
同樣地,曼徹斯特近年的新開工及在建住宅數量有所下降,但現有行業資料較多把延誤歸因於 Building Safety Regulator 的 Gateway 2 審批速度,尚未有研究證明這種變化是由建築安全稅或第二樓梯要求直接造成。三項制度可能影響未來的項目可行性與供應節奏,但目前較穩妥的表述仍然是「值得觀察」,而不是已經建立明確的因果關係。
對買家而言,真正重要的是什麼?
這三道門檻最大的作用,是把市場上的項目分成不同的成本世代。較早提交建築管制申請的在建項目,可能沿用舊有成本及設計條件;較晚報建的項目,則可能需要承擔建築安全稅、雙樓梯設計或新的能源評估要求。
這並不代表舊項目一定比較便宜、新項目一定比較好,也不構成「現在買比以後買划算」的結論。它只是說明,在比較兩個項目時,不能只看售價、戶型和效果圖,還需要確認兩者是否處於相同的制度與成本基礎上。
常見誤解
誤解一:「曼徹斯特公寓要交 £28.44/平方米的安全稅。」
市中心公寓項目多建於褐地,通常可能適用減半費率 £14.22/平方米。實際計算前仍應先向項目方確認地塊性質,而不是直接套用標準費率。
誤解二:「新版 EPC 由 2026 年 10 月起強制執行。」
2026 年 10 月是政府的工作目標,不是法定生效日。真正有硬期限的是 2030 年 10 月 1 日的出租住宅達標線。
誤解三:「18 米以下的樓也要增加第二樓梯。」
這並不成立。18 米以下建築仍可能受既有的消防及單樓梯疏散條款約束,但那不是 2026 年針對 18 米以上新建住宅的第二樓梯要求。
誤解四:「成本上升,所以樓價一定會上升。」
新增成本最終由誰承擔——向上游壓低地價、重新談判規劃貢獻,還是傳導到售價——目前沒有可靠的公開量化。曼徹斯特 2025 年在建量十年來首次跌破一萬套,但行業反饋把審批瓶頸指向 Building Safety Regulator 的 Gateway 2 審批速度,並沒有點名這三項新規。任何跳過成本分配及其他供應因素,直接得出樓價必然上升的推論,都值得進一步核實。
英國新住宅建案十月門檻|常見問題 FAQ
Q1:我看中的樓盤已經在建,還會受這三項影響嗎?
一般而言,已在建的項目多數早於門檻之前遞交了建築管制申請,建築安全稅與第二樓梯的新要求可能不適用。但這需要逐個項目核實申請日期,尤其是分期開發項目。後續期數是否沿用同一份申請,值得直接向項目方問清楚。
Q2:這三項新規會令英國樓價上升嗎?
成本上升不等於價格上升。這筆成本由開發商、地價還是買家承擔,目前沒有可靠的公開量化結論;新規對供應節奏的影響也尚待觀察。按照目前資料,只能確認分界線兩邊項目的成本基礎不同,因此應該分開比較。
Q3:如果我打算放租,最需要記住哪個日期?
最值得記住的是 2030 年 10 月 1 日。按照目前政策方向,屆時所有租約都須達到 EPC C 級等效標準,沒有「先管新租約」的緩衝。一般改造成本上限為 £10,000,違規罰款上限為每處房產、每次 £30,000。考慮任何用作出租的物業時,建議先確認交付時的預計 EPC 等級。
向項目方核實的七個問題
- 項目的建築管制申請或 initial notice 是在哪一天提交的?
- 申請是在 2026 年 10 月 1 日前還是之後提交?
- 項目用地是否符合 previously developed land 的定義?適用標準費率還是褐地費率?
- 如果建築超過 18 米,申請是否在 2026 年 9 月 30 日前提交?基礎或永久樁基預計何時開始?
- 後續期數會沿用同一份建築管制申請,還是另行提交?
- 交付時預計取得什麼 EPC 等級?採用現行制度還是新的四項指標?
- 建築安全稅、第二樓梯及能效合規成本,是否已經反映在現有報價和設計中?
這些問題不能代替購房決定,但可以把對話從「這個項目有多好」,轉化為「這個項目的哪些條件可以被核實」。兩種問法最後取得的資訊質量,通常會有很大差別。
宅點總結
2026 年 9 月底至 10 月初的三項變化,並不是買家的購房倒數,而是開發項目的制度分界。建築安全稅主要看申請日期;第二樓梯要求同時看申請日期與工程進度;新版 EPC 的 2026 年 10 月日期仍是工作目標;出租住宅真正需要留意的硬期限則是 2030 年 10 月 1 日。
買家不需要把這些法規變成一個簡單的「現在買」或「再等等」答案。更有效的方法,是先核實項目的報建時間、用地性質、建築高度、施工進度和預期能源標準,再判斷不同成本是否已經反映在設計及報價之中。
本文僅供一般資訊參考,不構成投資、法律、稅務、建築法規或財務建議。相關制度、費率及時間表可能變更,具體適用情況應以英國現行法規、政府最新指引、項目方資料及獨立專業意見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