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以其相對低廉的樓價,吸引不少香港人在此置業。該國規定外國人置業的最低門檻金額為100 萬馬幣( RM 100萬約等於HKD 180萬 ),並且在一定限制條件下,允許擁有外國人部分土地的永久業權。
馬來西亞置業的費用主要包括:各項稅費、按揭費用、經紀及律師費、房屋檢查費、保險費用等。其中,印花稅和律師費極其容易被置業者忽略,從而影響其評估買房的正確預算。
以下將針對外國買家於馬來西亞置業所需的印花稅以及律師費的相關問題,作出細化解答,提供給對馬來西亞有投資、移民、置業的(非大馬居民)外國買家參考。(下文中,馬幣符號以RM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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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稅
印花稅(Stamp Duty)是一種在交易文件蓋章的時候所徵收的稅務或費用。在馬來西亞,印花稅屬於法定必須支付的稅款,置業者需在相關物業文件蓋章後支付,否則將被徵收印花稅的5%至20%,作為罰款。
在馬來西亞置業過程中,一般會有三種類型的文件涉及到印花稅:房屋買賣合約(Sale and Purchase Agreement)、房屋貸款合同(Loan agreement)、產權過戶協議(Instrument of Transfer)。
房屋買賣合約(SPA):根據買賣合同中的蓋章數目計算印花稅,每一個蓋章RM10。
房屋貸款合同(LA):根據貸款總額的0.5%計算印花稅(0.5% x RM貸款總額 )。
產權過戶協議(IT):根據交易樓價以 「階梯式」累進劃分,不同梯度對應1%~4%的稅率計算。 由於馬來西亞政府規定外國人置業的最低門檻金額為RM100 W,針對RM100 萬以上的物業,可直接按照RM 24,000加超出RM100 萬的部分x4%計算
(即:RM24,000 +[ X-RM100萬 ]x4% ,其中X為交易樓價)
房產價格(馬幣) | 稅率 |
首RM100,000 | 1% |
RM100,001~ RM500,000 | 2% |
RM500,001~ RM1,000,000 | 3% |
RM1,000,001及以上 | 4% |
律師費
律師費(legal fees)是委任律師協助置業所產生的費用。一般是由賣家負責聘請律師,買家也可自行委任一名代表買方的律師。在馬來西亞,律師費根據房產價格進行“階梯式”累計劃分,不同梯度對應0.5%~1%的費率計算。
房產價格(馬幣) | 稅率 |
首 RM500,000 | 1% |
RM500,001~RM1,000,000 | 0.8% |
RM1,000,001~RM3,000,000 | 0.7% |
RM3,000,001~RM5,000,000 | 0.6% |
RM5,000,001以以上 | 0.5% |
實際例子
假設,買家作為非大馬居民的外國人,計劃在馬來西亞置業,根據馬來西亞政策設置的外國人置業最低門檻,該買家最少需要購買RM100萬的房產。以RM100萬為例,買家需要的支付的印花稅和律師費為(以下皆為馬幣):
印花稅: 100,000 x1% + 400,000 x2% + 500,000 x3% = 24,000
律師費:500,000 x1% + 500,000 x0.8% = 5800
共計:24,000 + 5800 = 29,800
其他稅項
除去印花稅以外,在馬來西亞置業還可能涉及土地稅、門牌稅、房地產利得稅,在此簡要略述。
土地稅:交給政府土地局的稅項,計算方法為物業面積乘以一個指定費率,每年交一次。
門牌稅:交給市政府的稅項,計算方法為全年的估計租金乘以一個指定費率,每年繳交兩次。
房地產利得稅:在出售時所產生的稅費,主要由賣方承擔,計算方法為出售金額減去當初的購入金額。非馬來西亞公民或永久居民如在持有物業的首五年賣出,稅率為 30%;第 6 年起則只需付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