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數外籍股東設立泰國公司後,如果一段時間沒有實際營收或交易,很自然會覺得「那就先放著,之後再看」。一般公司每年本來就有一整套 AGM、DBD 財報、PND 50/PND 51 與每月申報節奏,但當公司幾乎沒有動作時,讀者真正卡住的是:這些東西我還要不要做?做到什麼程度才算「不違規但不多花錢」?加上泰國並不像新加坡、香港有正式「休眠公司」身分,市場上又常出現「沒收入就不用報」的模糊說法,讓人很難判斷到底最低要做到哪裡才安全。
先給直接答案
泰國沒有一種官方身分叫「休眠公司」,所以只要公司還活在登記冊上,多數情況下仍被視為必須準備財報、接受年度審計並完成公司所得稅與 DBD 相關申報的法定主體。就算全年沒有一筆收入或成本,你仍然需要做帳、請會計師出具年度審計報表、辦理股東會通過財報,並向 DBD 及稅務局送件,通常是以「零收入/零交易」的方式完成。
在成本上,真正會落在你頭上的,主要是每年固定的會計與審計服務費,以及代辦 DBD/稅表申報的基本費用,而不是公司稅本身(因為沒有盈餘多半不會有實際稅額)。市場上針對小型、交易筆數極少甚至無交易公司的年度審計服務,常見起點大約在數萬泰銖等級,視帳目複雜度、公司結構與服務項目(是否含報稅與 DBD 申報)而向上加價。
如果你決定長期不在泰國營運,關鍵問題就變成:是每年花這筆「維持空殼」的固定成本,還是一次性投入較高時間與費用,把公司正式辦理關閉。前者的風險在於一旦有一年沒做完,可能被視為不合規甚至遭註銷,而董事與股東的法律責任並不會因為公司被刪除就自然消失。
實際檢查清單:先搞清楚你手上的公司「是不是還活著」
在談成本前,你可以用下列問題自我盤點,或直接問你的會計師/公司秘書:
- 過去一個完整會計年度內,公司是否真的「完全沒有交易」? 包含銀行帳戶是否有任何收支、是否有房租/顧問費/牌照費等固定支出。
- 公司目前是否仍在 DBD 的登記冊上呈現「有效」或「活動中」狀態? 若已被註銷或進入清算程序,本文的「維持成本」將不適用。
- 上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表是否已完成審計,並依規定送交 DBD? 請對方出示最近一次已提交的財報與股東名冊收據,確認沒有「漏年」。
- 公司是否仍有依規定送出 PND 50(年度公司所得稅)與可能適用的 PND 51(半年度)? 即便是零申報,也應該在系統中可查到紀錄。
- 公司是否仍有 VAT 登記或員工? 若有,代表每月 VAT、預扣稅與社保可能不能停,即便交易量極低,這會直接影響每年的「維持總成本」。
把這幾個問題跑一遍,你大概就能判斷:你手上的公司是「仍被視為正常法人,只是沒營業」,還是其實已經有幾年沒報、處於高風險甚至潛在註銷狀態。前者適合談「怎麼用最低成本維持」,後者則要先思考「補報與風險收拾」,甚至是否走向關閉程序。
注意事項
「泰國有一種正式的休眠公司,完全不用做帳也不用報。」 官方並沒有給予免除年度申報的法定「休眠身分」;只要公司還在登記冊上,多數情況下仍需年度財報與稅務申報。
「你沒收入就沒事,AGM、財報、PND 50 不做也不會怎樣。」 所有註冊公司原則上都需準備財報、接受審計並送交主管機關,是否有收入並不是是否需要送件的唯一判斷標準,遲交或不交可能導致罰款甚至被視為違規。
「連續幾年不報,DBD 自己會幫你刪掉公司,反而省事。」 DBD 確實有針對多年未申報財報的公司進行整頓,但被劃掉並不代表董事和股東的既有責任自動消失。之後若要恢復公司,通常需要走法院途徑,成本與風險不一定比「好好關閉」更低。
「先全部停報,等你要再啟動時,我們再一次幫你補。」 補報有時確實可行,但通常涉及補交多年度財報與稅表,可能附帶罰款與利息,不一定能完全抹平風險。把「不報」當作策略,本身就意味著在累積未爆彈,而不是節省成本。
只要聽到任何把「不用做」「不會有事」講得過於絕對、又沒有清楚區分公司狀態的說法,都應該暫停,要求對方具體說明適用條件與可能後果。
下一步應該怎麼判斷
你未來還有明確用途嗎?
如果你明確知道未來 1–2 年內會拿這間公司重新啟動業務、持有資產或申請牌照,那維持公司可能仍有價值。此時應把重點放在「如何用最基本的會計與稅務服務確保每年不漏報」——選擇熟悉無營運公司處理模式的會計師,談妥固定年費,並要求對方每年主動提醒關鍵節點。
若你沒有明確計畫,只是「先留著以防萬一」,就要更嚴肅地算一算:假設每年固定成本在某個區間內,五年下來是怎樣的總額,對你整體布局是否合理。如果每年都覺得被動支出壓力很大,那就要認真評估關閉的選項。
目前有沒有「歷史包袱」沒處理?
如果你已經有 1–2 年甚至更久沒有做帳與報稅,或收到 DBD/稅務局的催告,這時的優先事項是「先補齊過去」,而不是討論未來要不要休眠。應先找專業會計與律師評估:哪些年度要補報、可能有多少罰款與利息,以及補完之後是更適合維持公司,還是順勢辦理清算與註銷。
常見問題 FAQ
Q1:如果公司真的完全沒有銀行交易,還需要年度審計嗎?
在現行規範下,只要公司仍為登記中的法人,多數情況下仍需準備財務報表並接受年度審計,即便帳面上只有零交易與期初/期末餘額。差別只是做帳與審計相對簡單,費用通常會比交易頻繁的公司低一些,但並非「完全免審」。
Q2:我能不能只做 PND 50,不做 PND 51,反正也沒盈利?
是否需要提交 PND 51,與公司是否屬於須按淨利繳納公司稅的一般企業、會計年度長度及當年度政策有關。即便預估虧損,也不宜自行假定可以跳過申報,而是應由會計師依實際數據與規則判斷是否零申報或適用例外。
Q3:如果我讓公司被 DBD 刪除,未來想重新啟用可行嗎?
被刪除並不等於既有責任消失,而要恢復公司常需透過法院程序,時程與成本都不低。若你有可能未來要再用這個法人,一般會建議在做決定前先諮詢熟悉公司法的律師,評估是維持還是走正常清算比較划算。
聲明
本文只針對「在泰國登記、目前實際幾乎無營運或無收入,但仍處於存續狀態的公司」討論最低合規成本,並依據近年多家會計師事務所與專業機構對年度審計、PND 50/PND 51 以及 DBD 申報義務的公開說明綜合整理。實際適用規則與成本,會因公司類型、會計年度、是否註冊 VAT、有無員工、過往是否有漏報或遲報紀錄、以及當年度主管機關政策而異,做出「維持或關閉公司」等關鍵決策前,應諮詢具在地經驗的會計師與律師,並參考最新官方公告。
參考資料出處
Department of Business Development – Annual Report & e‑Filing 指南 / The Revenue Department – e‑Service & Corporate Income Tax Filing Guide / Belaws – Annual Audits in Thailand / Acclime Thailand – Corporate Compliance & Tax Guides / BizWings – Annual Filing Obligations for Companies in Thailand / Forvis Mazars – Corporate Income Tax Obligations in Thailand / ASEAN Briefing – Audit and Compliance in Thailand / Pattaya Mail – Thailand Registry Review on Dormant Compani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