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宅點整理,比較雪梨、墨爾本、香港、台灣、新加坡、馬來西亞與中國大陸的加租規則(台灣多稱調漲租金),寫給住在這些地方、正在考慮到海外租屋或持有海外房產的讀者。
房東一年能加幾次租?雪梨、墨爾本一般是 12 個月 1 次
截至 2026 年 10 月 31 日的官方資料,雪梨與墨爾本的加租規則一般限定每 12 個月最多 1 次,但通知期和固定租期內的條件不同。其他地方要分別查看適用規定與租約約定。
同樣是房東提出加租,最值得先確認的未必是加多少,而是什麼時候該查什麼。在雪梨、墨爾本,收到通知時要檢查加租間隔和通知程序;在香港一般住宅、新加坡私人住宅、馬來西亞,簽約及續約前確認調租條款尤其重要。
本文重點
- 誰需要留意:在雪梨、墨爾本租屋或準備前往的讀者,住在香港、台灣、新加坡、馬來西亞、中國大陸的租屋族與房東,以及持有海外出租房產的人。
- 收到加租通知時:雪梨、墨爾本一般每 12 個月最多加 1 次,雪梨至少提前 60 天書面通知,墨爾本至少提前 90 天並使用法定表格;香港劏房規管租賃也有特定的調租規則。
- 簽約及續約前:香港一般住宅、新加坡私人住宅、馬來西亞的官方資料未見統一的加租次數、通知期及幅度規定,更要提前確認租約怎麼寫。
- 租期內與租期屆滿時:台灣與中國大陸有租期內的限制,但不能直接推論到期之後的安排,仍要查看適用規定及雙方約定。
雪梨、墨爾本:一年最多一次,收到通知還要檢查什麼?
澳洲的租屋規則按州而定。本文只涵蓋雪梨所在的新南威爾斯州,以及墨爾本所在的維多利亞州,其他州要另外確認。
兩地的次數相同,差別在三件事。下表依新南威爾斯州政府與維多利亞州法規、消費者事務局的官方資料整理:
| 要看什麼 | 雪梨 | 墨爾本 |
|---|---|---|
| 通知 | 至少 60 天,書面,可以用電子郵件 | 至少 90 天,法定表格 |
| 固定租期內 | 可以加,同受 12 個月限制;租約開始後首 12 個月不得加 | 不得加,除非合約寫明金額或計算方法 |
| 認為加太多 | 收到通知後 30 天內向新州審裁處(NCAT)申請 | 通知後 30 天內申請租金評估,以市場範圍判斷 |
差別會直接影響租約安排。假設你在雪梨簽了 2 年固定租約,2025 年開始。滿 12 個月後,房東如提出加租,仍須提前至少 60 天書面通知,但不必等 2 年期滿。同樣的情況在墨爾本,合約沒有寫明金額或計算方法的話,租期結束前不得加租。
收到通知後,先算日期。雪梨未滿 60 天、墨爾本未滿 90 天或未用法定表格的通知,都要先問清楚。維州的 90 天是 2025 年 11 月 25 日起的規定,舊資料寫的 60 天已不適用。依維州《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 1997》第 44 條,違反該條規定的加租無效。
金額方面,兩地官方資料都未列上限。認為過高可以依當地程序提出申請,但申請不代表加租一定會被調整,這也與法定上限是兩回事。墨爾本也要留意判斷標準:負擔不起不是有效理由;2026 年 3 月 31 日起,主管機關判斷是否過高時可以考慮更多因素。

舊租約另有規定,先看租約開始日:
- 雪梨:2024 年 12 月 13 日前開始、未滿 2 年的固定租約,合約沒有寫明金額或算法就不能加;有寫明就照合約,可能一年不只一次,合約也寫明生效日時不必另發通知;租期結束後回到 12 個月規則。
- 墨爾本:2019 年 6 月 19 日前開始的固定或定期租約,官方頁面寫的間隔是 6 個月;2019 年 6 月 19 日或之後才轉為定期的,是 12 個月。
七地加租規則,關鍵是什麼時候該查什麼
把七地放在一起看,最有用的問題是:這次加租,有沒有符合當地規則和租約約定?而這件事要在哪個時間點確認,各地不一樣。下面的分法是閱讀順序,不是法律分類,也不代表哪裡的保障比較好。

- 收到加租通知時:雪梨、墨爾本、香港劏房規管租賃有寫明的次數、程序或上限,通知本身就要對照。
- 簽約及續約前:香港一般住宅、新加坡私人住宅、馬來西亞未見法定限制,合約寫了什麼特別重要。
- 租期內與租期屆滿時:台灣、中國大陸的重點在租期內的限制,租期內的規定不能直接套到到期之後。
七地加租規則比較表:次數、通知與租期限制
金額要分開看。本文查到的官方資料中,寫明加幅上限的只有香港的劏房規管租賃,最高 10%;雪梨和墨爾本管的是次數和通知期,官方資料未列每次可加多少。
下表整理各地官方資料。「未見」表示官方資料中沒有看到相關規定,不等於法律已確定沒有,說明見文末。
| 地區 | 一年可加幾次 | 通知期 | 租期內調租規則 | 金額上限 |
|---|---|---|---|---|
| 雪梨(新南威爾斯州) | 12 個月最多 1 次;租約開始後首 12 個月不得加 | 至少 60 天,書面 | 可以,同受 12 個月限制(2024 年 12 月 13 日前開始、未滿 2 年的租約另有規定) | 官方頁面未列上限;認為過高可在 30 天內向審裁處申請 |
| 墨爾本(維多利亞州) | 12 個月最多 1 次 | 至少 90 天,法定表格 | 不可以,除非合約寫明金額或計算方法 | 法律未規定可加多少;認為過高可申請評估,以市場範圍判斷 |
| 香港(一般住宅) | 未見法定限制 | 未見法定加租通知期 | 未見統一規定,要核對合約 | 未見上限 |
| 香港(劏房規管租賃) | 4 年週期內,只有第二期可加 1 次 | 第二期開始前的第二個曆月內提出 | 各期租賃期間不得加租;第二期開始時可依規定調整 | 不超過官方租金指數變幅,最高 10%;指數下跌須減租 |
| 台灣 | 未見法定次數限制 | 未見法定加租通知期 | 不可以(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 | 由雙方約定;土地法 10% 上限不適用於租賃住宅 |
| 新加坡(私人住宅) | 未見法定限制 | 未見法定加租通知期 | 未見統一規定,要核對合約 | 未見上限 |
| 馬來西亞(吉隆坡) | 未見法定限制 | 未見法定加租通知期 | 未見統一規定,要核對合約 | 未見上限 |
| 中國大陸(全國) | 未見全國次數限制 | 未見全國規定 | 不得單方面隨意提高 | 未見全國上限 |
| 中國大陸(上海) | 1 年以上租約每年只能調整一次,合約另有約定時從其約定 | 未見規定 | 不得單方面提高 | 未見常設上限;租金明顯上漲時政府可限定租金或漲幅 |
香港、新加坡、馬來西亞:別等收到加租通知才看合約
本文查閱的官方資料中,未見這三地一般住宅有統一適用的加租次數、幅度或通知期規定,這不代表可以認定沒有其他適用限制,也不代表房東隨時可以加。租約期內能否加租,要看合約怎麼寫。簽約前就要確認租期內能不能調整、何時調整、怎麼通知、怎麼計算。
香港一般住宅:私人住宅租金交由市場決定(立法會 2020 年 12 月研究報告)。常被提到的「年租半年、月租一個月」,是合約沒有寫明時的終止租約通知期,與加租無關。
新加坡私人住宅:新加坡地產代理理事會(CEA)說明,雙方可以自由協商租約條款,官方範本只是指引,不是強制。組屋(HDB)不在本文範圍。手上的合約要逐條看。
馬來西亞:馬來西亞國家銀行 2017 年第四季季報指出,當地沒有專門規管住宅租賃市場的法律,吉隆坡也未見專屬規定。2026 年 8 月 10 日的政府媒體報導顯示,《Residential Tenancy Act》仍在「計畫起草」,沒有給出時間表。法律一旦推出,規則可能改變,簽長約或持有出租房產的人值得持續留意。
台灣與中國大陸:租期內和租期屆滿要分開看
台灣:《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應記載事項第四點規定,出租人於租賃期間不得藉任何理由要求調漲租金。個人房東使用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也要看這一套。適用範圍要看清楚:《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 4 條排除供休閒或旅遊、由政府或其專責法人或機構經營管理、由合作社經營管理,以及租期未滿 30 日的租賃,轉租另有專用的定型化契約規定。
到期重新約定時,金額由出租人與承租人約定(條例第 6 條),加租次數與通知期目前未見法定規定。常被提到的「申報總價年息 10%」是土地法第 97 條的規定,不適用於租賃住宅。合約如果寫「每 6 個月調整一次」,地政司的簡報把這句話列為舊版契約的寫法,對照現行版本是不得調整。
中國大陸:《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規定,合約期內出租人不得單方面隨意提高租金水平,適用範圍是城市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上的商品房屋。全國層面未見加租次數、漲幅或通知期的規定,2025 年 9 月 15 日施行的國務院《住房租賃條例》也沒有寫。
香港劏房、上海:別把一般規則套用到所有租約
香港劏房規管租賃:劏房是把一間住宅分隔成多個小單位出租,法源是《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第 IVA 部。一般住宅的做法不能套用:
- 週期:4 年一個週期,分為 2 年加 2 年,租期內不得加租。
- 第二期:加幅不得超過全港私人住宅租金指數的變幅,最高 10%;指數下跌時,租金至少減同一百分比。可加的百分比以差餉物業估價署公布為準。
- 房東:須在第二期開始前的第二個曆月內,以表格 AR1 提出要約。未依時提出或要約不合規定,視為已提出要約、房客已接受,租金按第一期最後應繳的租金計算;管制百分比是負數時仍須調低。
- 房客:接受要約須在第一期屆滿前簽署表格 AR1 並交回房東,否則視為拒絕,不獲第二期,須在第一期屆滿時遷出。

《簡樸房條例》(第 658 章)規管的是居住標準、登記與認證,官方頁面沒有寫它管租金。
上海:規定比全國具體。租期 1 年以下應一次約定租金;租期 1 年以上每年只能調整一次,但合約另有約定時從其約定;合約期間出租人不得單方面提高。租金明顯上漲或可能明顯上漲時,政府可依法採取漲價申報、限定租金或漲幅等措施,出租人應執行,這是可以動用的工具,不是常設上限。
如果是海外房東:預期租金能否調整,也要在簽約前確認
調租安排要在簽約時就想好。墨爾本的固定租期如果想保留加租空間,合約要寫明金額或計算方法。如果要在同一天生效,墨爾本的通知要比雪梨早 30 天發出,形式也不同:雪梨可以用電子郵件書面通知,墨爾本須用法定表格。委託當地仲介管理時,簽約前問清楚加租通知由誰負責、何時發出。在看合約的地方,加租的時間、幅度與通知方式要寫進租約。
簽約前、租期內、收到通知後:加租條件檢查清單
這份清單是初步檢查,不能判定個案,實際情況要對照適用規定和你的合約。
簽約前
- 當地有沒有法定的加租次數、通知期或上限?
- 租約有沒有寫租期內能不能調整、何時調整、怎麼計算?
- 續約時租金怎麼定、誰要先提出?
租期內
- 目前在固定租期內嗎?租約何時開始、上次調整是什麼時候?
- 雪梨留意 2024 年 12 月 13 日前開始的舊短約,墨爾本留意 2019 年 6 月 19 日前開始的舊租約。
收到通知後
- 這次加租,有沒有符合當地規則和租約約定?
- 通知天數、形式和間隔對不對?
- 雪梨、墨爾本認為加太多,30 天內要提出申請。
加租規則常見問題
雪梨房東一年可以加幾次租?
一般 12 個月最多 1 次,租約開始後首 12 個月不得加,須提前至少 60 天書面通知。2024 年 12 月 13 日前開始、未滿 2 年的固定租約另有規定。
墨爾本房東一年可以加幾次租?
一般 12 個月最多 1 次,須提前至少 90 天以法定表格通知。2019 年 6 月 19 日前開始的固定或定期租約,官方頁面寫的間隔是 6 個月;2019 年 6 月 19 日或之後才轉為定期的,是 12 個月。
雪梨和墨爾本的加租規則,固定租期內可以加嗎?
雪梨可以,但受 12 個月限制,2024 年 12 月 13 日前開始、未滿 2 年的固定租約另有規定。墨爾本不得加,除非合約寫明金額或計算方法。
香港加租有上限嗎?
一般住宅未見法定上限,加租要看租約怎麼寫。劏房規管租賃在租期內不得加租,第二期加幅受官方租金指數限制,最高 10%,指數下跌時須減租。
台灣房東可以在租期內調漲租金嗎?
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規定,出租人於租賃期間不得藉任何理由要求調漲租金。租金金額由雙方約定,土地法第 97 條的申報總價年息 10% 不適用於租賃住宅。
新加坡、馬來西亞加租要提前多久通知?
兩地官方資料都未見法定的加租通知期,主要看合約。馬來西亞的《Residential Tenancy Act》在 2026 年 8 月 10 日的報導中仍處於計畫起草階段。
想比較海外租屋或房產的規則?問問宅點
各地的加租規則與合約寫法都會影響租屋和出租的安排。如果你正在比較不同地方的租屋條件,或考慮在海外持有出租房產,可以到問問宅點提出你的情況。
資料說明與重要聲明
本文為一般資訊整理,不構成法律、稅務或投資建議。資料查閱日期為 2026 年 10 月 31 日;本文內容截至 2026 年 10 月 31 日,各地規定與官方數字會變動,以官方最新公告與你手上的合約為準。
「未見」指官方資料中沒有看到相關規定,不代表已窮盡所有法規,香港一般住宅、台灣、新加坡、馬來西亞與中國大陸的加租通知期尤其如此。台灣未逐一清查各縣市自治法規,定型化契約的內容依行政院網站刊載的現行版本(最近一次修正為 2025 年 4 月 18 日),簽約時要對照最新版本。馬來西亞的法案是否已在 2026 年 10 月 5 日至 12 月 8 日的國會會期提交,資料未能確認。中國大陸的兩部辦法未見廢止紀錄,但不能完全排除近年調整;上海的價格干預措施目前是否啟動,也未確認。香港劏房第二期的百分比以差餉物業估價署公布為準。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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