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羅里達州(Florida)於2026年11月3日公投通過3號憲法修正案,大幅調整該州的房產稅制度,支持票佔62.00%,超過佛州憲法修正案所需的60%門檻(根據美國選舉資訊網站Ballotpedia引用的官方開票結果,贊成票4,907,124張、反對票3,007,547張,總投票數7,914,671張)。
這項修正案把非學區房產稅適用的自住房產額外免稅額,從5萬美元提高到2027年的15萬美元,再到2028年的25萬美元,並從2029年起隨通膨調整——但這項免稅額只適用於屋主在佛州的永久主要居所,新遷入的居民在住滿五年前只能適用較低的免稅額。另一項與多數海外屋主關係更直接的改動是:非自住房產(包括出租房、假期住宅等)的稅基(已估定價值)每年漲幅上限,從10%降到5%(學區稅不在此限)。修正案同時規定,郡與市政府只能把房產稅收入用在指定用途:公共安全、教育、基礎設施、自然資源與防洪工程、地方政府債券還款、員工退休福利,以及政府日常運作。
對不是全年住在佛州的屋主來說——這包括多數持有佛州投資型或假期房產的海外買家——上述自住免稅額提高到15萬至25萬美元的部分並不適用,因為佛州的自住免稅額只給屋主的永久主要居所;非自住房產則是適用稅基漲幅上限降到5%的那一項。州議會幕僚估計,這項修正案會讓佛州地方政府整體稅收,在2027至2028財年減少46億美元,2028至2029財年再減少84億美元。當初召集特別議會、把這項修正案送上公投的佛州州長德桑提斯(Ron DeSantis)在提案時表示,「佛州屋主需要減稅」,並把這次修法形容為對房產稅收入「過去七年幾乎翻倍」的回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