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樓投資基礎】德國樓出租時的稅務,房產稅,所得稅及繳交方式
無論業主是否德國的稅務居民或是擁有歐盟護照,只要在德國境內持有任何土地都需要向德國政府繳稅,不論是否將物業出租。本文會與大家分享持有德國物業的稅務,主要分為兩種,一種是房產稅,另一種是入稅,以下會分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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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稅Grundsteuer
房產稅屬德國的地方稅,由市政府對房地產徵收的稅項。意義類代土地稅,由德國法律財產稅法 (Grundsteuergesetz, GrStG)賦予權利,每年都要向物業所屬的地方政府繳交。是德國地方政府最重要的收入。地區的稅務機關(Finanzamt)確定每個地區的金額,並由市政當局於每年 1 月 1 日徵收。無論業主持有的物業是否出租都需繳交。但是如果因為不可預料的意外如火災水災等因素可申請豁免。但德國政府亦允許業主將此稅金轉嫁到租客,如果業主以低於市場平均50%的租金將物業出租,可以在房產稅上獲得25%的豁免。
房產稅稅率
房產稅的稅率由地方政府定立,地方政府對每一物業都會有其單獨的評估值,計算房產稅時會以估算的評估值乘以當地稅率(通常介於 0.26% 和 1% 之間),稅務機關是根據德國評估法 (Bewertungsgesetz) 確定,並以此計算出應繳稅金。
繳交方式
房產稅每季度於每年 2 月 15 日、5 月 15 日、8 月 15 日和 11 月 15 日向地方的稅務局繳納。 當中如不超過 15 歐元的金額必須在每年的 8 月 15 日全額支付。 如果不超過 30 歐元,則可在 2 月 15 日和 8 月 15 日分成兩次付款。
租金收入 -所得稅(Lohnsteuer)
在德國的租金收入是以所得稅形式徵收,如個人持有則合併到個人整體所得計算,所以在計算時應參照個人所得稅率。而且無論是否德國居民,只要有德國境內產生的收入都應繳交所得稅。所以即使以海外業主持有德國物業,出租的租金都應該繳交個人所得稅。而德國的所得稅行累進稅制,稅率可參考下表:
稅率
應課稅收入 | 稅率 |
少於9,744歐羅 | 0% |
9,744歐羅 – 57,918歐羅之間 | 14%-42% |
57,918歐羅 – 274,612歐羅之間 | 42% |
高於 274,612歐羅 | 45% |
可扣稅開支
德國業主的非自住物業可在計算所得稅時扣減租務相關開支,例如向銀行申請buy-to-let按揭而產生的利息,大廈的管理費用、房屋價值的折舊等等,只是有合理且符合邏輯的理由即可。如招租時的廣告費、出租的律師費、中介費等都可以是合理的扣稅理由。
團結附加費(Solidaritätzuschlag)
通常簡稱為(Soli),這種 5.5% 的稅收補充適用於所得稅、資本收益和公司稅。 最初於 1991 年推出,用於支付德國統一的費用,例如支付前東德政府的養老金和債務。當年東西德合併時,為了平衡東德與西德的發展,所以從(原)西德人的所得收入內新增這個稅目,幫助(原)東德建設。但到今日德國全國境內都要收取。
折舊的扣減
上文提到房間的折舊可以扣稅,指的時室內外的設備,而非土地,而且計算是由購買的日期起計,而非房屋的建築年份。如廚房及超過1000歐羅的各種大件傢俱,折舊年限為10年,每年10%的扣減額。
總結
德國持有物業的稅務其實並不多,只有每年少量的房產稅,還有就是租金收入而產生的所得稅。所得稅稅率看似較高,但其實有很多可以必要開支可以從中扣稅,建議業主在報稅前尋求當地的稅務專家或是會計師協助報稅,可能可以避免多繳稅金而影響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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