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加拿大政府官方網站公布的資格條件,並經 Legit.ng 整理報導,香港與台灣護照持有人均在加拿大認定為「免簽證」的67個國家與地區名單之內,符合資格者可在入境口岸(Port of Entry,POE)直接申請工作許可,毋須事先向海外簽證機構提出申請。中國大陸護照持有人則不在名單之內,因中國大陸並未被加拿大列為免簽證地區。
名單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旅客須持有香港特區簽發的護照;台灣旅客則須持有載有身分證字號的普通護照。名單以歐洲國家為主,另涵蓋亞洲、中東及太平洋地區少數國家或地區,非洲大陸及南美洲國家則全數不在名單之列。
入境口岸申請機制容許合資格旅客毋須在出發前先取得工作許可。加拿大移民、難民及公民部(Immigration, Refugees and Citizenship Canada,IRCC)表示,申請人「應在赴加拿大前先申請工作許可」,但若符合資格,申請人及隨行家屬「可於入境加拿大時提出申請」。要在口岸符合資格,旅客須來自免簽證國家或地區(或屬免簽證旅客,例如美國永久居民),並須另外符合所申請許可類型的個別條件:僱主指定工作許可須具備正面的勞動力市場影響評估(LMIA)或屬免LMIA職缺的聘用編號;開放式工作許可則須符合開放式許可的資格條件。申請人亦須證明擁有足夠資金並備齊所需文件;需要訪客簽證者、透過國際經驗加拿大計劃(IEC,非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身分)或季節性農業工人計劃(SAWP)申請者,以及申請畢業後工作許可(PGWP)者,均不得使用入境口岸途徑。
目前未見具名來源就名單未來是否調整作出回應,IRCC 公布的指引亦未提及任何待決變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