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脫維亞新版《移民法》9月15日生效,置業型黃金簽證正式走入歷史,ETIAS.com報導。外國投資人自此無法再透過購置房地產(原制度為25萬歐元起、另加5%政府手續費)或次順位銀行存款(28萬歐元、須存滿五年,另加2.5萬歐元國家規費)取得居留權。9月15日前已遞交的申請仍依舊制審理,既有臨時居留許可則維持有效至到期為止。
新法以15萬歐元的國家投資基金方案取代置業與存款兩條路徑,但該基金目前尚未成立——拉脫維亞公民與移民事務局(Office of Citizenship and Migration Affairs)證實,法定的基金管理機構尚未設立,相關施行細則仍在研議中。另有一條政府公債路徑(25萬歐元、另加3.8萬歐元規費)雖存在於法條,但同樣尚未運作。目前唯一可行的途徑是公司投資:小型企業須至少投入5萬歐元股本(較大型企業為10萬歐元)、一次性繳納1萬歐元國家規費,並分別每年至少繳納4萬或10萬歐元稅款,方可維持這張兩年期居留許可。
在基金方案正式開放之前,五名進步黨(Progressives)議員——由黨團主席安德里斯・蘇瓦耶夫斯(Andris Šuvajevs)領銜——已於9月3日提出法案,主張將基金方案徹底廢除,理由是投資移民存在安全、洗錢與規避制裁疑慮,且投資型居留讓財富凌駕於勞動市場需求之上。該法案未設過渡條款,已於9月10日交付國會委員會審議;歐盟律師事務所(EU Law Firm)律師薇克托麗雅・托馬謝維查(Viktorija Tomaševiča)表示,這僅是「多輪審議程序的第一步」,該所將等拉脫維亞10月3日大選結果出爐後才進一步評論。這部母法本身的立法過程亦一波三折:國會(Saeima)6月11日通過後,總統林克維奇(Edgars Rinkēvičs)6月19日退回,理由是難以查核基金資金來源;國會8月20日再度通過,但未恢復置業路徑。
政策轉向前,拉脫維亞投資居留需求原呈上升趨勢:2025年核准件數較2024年成長34.9%,達201件,其中置業佔比48%(2024年為29%)、公司股權投資佔49%;申請人國籍以土耳其籍最多,佔20%,其次為越南籍(11%)與英國、印度籍(各9%)。拉脫維亞加入葡萄牙(2023年取消置業黃金簽證路徑)與西班牙(2025年終止整體方案)的行列,退出置業型投資移民;相對地,巴拿馬9月16日反向調整,維持全新建案30萬美元門檻,並將轉售房產門檻提高至50萬美元。
對原本考慮以置業取得拉脫維亞居留權的讀者而言,目前唯一開放的途徑是綁定持續繳稅義務的公司投資,而非一次性資產購置——且這條路徑本身,仍可能因10月3日大選結果與擬廢除基金方案的法案而進一步限縮。
參考資料
ETIAS.com – Latvia ends property golden visa as lawmakers target fund rout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