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種身份,申請基礎不同
想在馬來西亞住一段時間,應該選 DE Rantau、Employment Pass(EP),還是 MM2H?可以先從一個問題開始:搬過來之後,你打算怎樣生活和工作?
已有遠端工作或接案收入的人,可以先看 DE Rantau;準備加入馬來西亞公司的人,通常由僱主安排 EP;以退休、家庭生活或較長期居住為主,並能配合定存與購房條件的人,則可以了解 MM2H。
三者各有適合的對象。先確認工作安排、預計居住年期與資金預算,再比較申請條件,會比單看哪個門檻低更有用。本文的 MM2H 比較以聯邦計劃為主,州屬計劃須另行核對。
核心差異:申請基礎與工作邊界
DE Rantau:延續現有的遠端工作或接案生活
DE Rantau Nomad Pass 屬於專業訪問准證的一種。遠端受僱者的僱主須為未在馬來西亞註冊的境外公司;自由工作者及獨立承包者則可按計劃條件服務境外與馬來西亞客戶。
現行職類分為科技/數碼類與指定非科技類,官方列出的最低年收入門檻分別為 USD 24,000 及 USD 60,000。申請時除了核對收入,也要確認工作內容符合職類要求,並有合約及收款紀錄支持。
首次准證年期為 3 至 12 個月,可申請額外續期最多 12 個月,總停留期最長 24 個月。因此,它比較適合已有遠端收入、希望在馬來西亞生活一至兩年的人。
Employment Pass:以馬來西亞的受僱職位為基礎
EP 由僱主就特定職位提出申請,不能由個人脫離僱主自行辦理。經 ESD 渠道申請的公司,須先完成相關註冊;所屬行業亦可能涉及主管機關的支持或批准。
自 2026 年 6 月 1 日起,新申請及續期適用的基本月薪門檻為:
- Category I:RM20,000 或以上
- Category II:RM10,000 至 RM19,999
- Category III:RM5,000 至 RM9,999
上述是一般分類門檻,部分行業另有要求;薪資也不是唯一審批條件,公司資格、職位及申請人的背景都需要一併評估。
年期方面,新政策列出的聘用期限框架為 Category I/II 最長 10 年、Category III 最長 5 年,但不能理解為一次申請便獲批相同年期。官方 FAQ 另列明,公司可申請的聘用期最長為 60 個月,實際批准仍取決於合約及審批結果;Category II/III 另涉及本地人才接班計劃。
MM2H:以長住生活與資金安排為基礎
聯邦 MM2H 設有 Platinum、Gold、Silver 及 SEZ/SFZ 類別,定存、購房及年期要求各不相同:
| 類別 | 定存要求 | 計劃年期 |
|---|---|---|
| Platinum | USD 1,000,000 | 20 年,可續期 |
| Gold | USD 500,000 | 15 年,可續期 |
| Silver | USD 150,000 | 5 年,可續期 |
| SEZ/SFZ | 21–49 歲:USD 65,000;50 歲或以上:USD 32,000 | 10 年,可續期 |
各類別亦有強制購房要求,SEZ/SFZ 的較低定存門檻須配合指定區域及物業條件,不能直接套用到任意城市買房。實際准證簽發與更新亦受護照有效期等因素影響。
工作權利是比較時不可略過的一項:按 MOTAC 現行說明,Platinum 類別允許工作及營商/投資活動;Gold、Silver 與 SEZ/SFZ 不提供相同權利,如有工作或營商需要,須申請相關准證。
你屬於哪一種情境
你已有境外遠端工作,或以自由接案為主要收入,希望先在馬來西亞生活一至兩年:可以優先評估 DE Rantau,核對職類、收入及工作文件是否符合要求。
你已獲馬來西亞公司的聘用機會,或計劃加入當地公司:應由僱主評估 EP 或其他適用工作許可。即使職位允許在家工作,也不會因此自動符合 DE Rantau 的境外僱主條件。
你希望安排退休或家庭長住生活,並願意配置定存及購房資金:可以比較 MM2H 各類別。若同時需要在馬工作或經營業務,就應把工作權利與資金要求一起看,而不是只選定存最低的一類。
三者的申請邏輯不能互相套用
DE Rantau 自由工作者可以服務本地客戶,但這不等於獲准受僱於任何馬來西亞公司。若合作方式改為本地僱傭關係,需要重新確認工作許可。
EP 則與獲批的僱主及職位相連,更換公司通常需要重新申請。它不能當作不受僱主限制的長住身份使用。
MM2H 的申請渠道也與 DE Rantau 不同:現行聯邦 MM2H 須透過 MOTAC 持牌業者提交,不能籠統理解為自行遞件的計劃。獲批後能否工作或營商,仍要看所屬類別。
日後生活或工作安排改變,可以再評估其他途徑,但轉換身份不是自動完成的事,仍須符合新准證的條件及銜接程序。
下一步應該怎麼判斷
如果你傾向 DE Rantau,先整理職責、僱主或客戶所在地、合約及收入紀錄,再確認適用職類。
如果你傾向 EP,先與僱主確認公司的申請資格、職位、基本薪資及所需批准,個人的搬遷時間再配合申請進度安排。
如果你傾向 MM2H,則把定存、購房、申請費用、家庭成員與居住要求一起納入預算。符合定存門檻,只是整套條件的一部分。
若你的目的同時包括工作、子女教育與退休安排,可以先列出最不能妥協的需求,再逐一篩選。歡迎在下方表格留下你的工作方式、預計長住時間及家庭安排,聯絡我們了解適合優先評估的方向。
常見問題 FAQ
Q1:我持有 DE Rantau,可以受僱於馬來西亞公司嗎?
不能單憑 DE Rantau 接受馬來西亞註冊公司的僱傭。若要加入本地公司,通常須由僱主申請 EP 或其他適用工作許可。自由工作者按合約服務本地客戶,則是另一種安排,應按實際合作關係判斷。
Q2:三者的申請基礎有什麼不同?
DE Rantau 看符合要求的遠端工作或接案安排、職類及收入;EP 看僱主、職位與受僱條件;MM2H 則以長住資格、定存及購房等要求為主。
年收入、每月基本薪資與定存金額代表不同條件,不能只把數字換成同一貨幣,就判斷哪一種更容易。
Q3:MM2H 持有人可以工作或營商嗎?
按現行聯邦計劃,Platinum 類別允許相關活動;Gold、Silver 與 SEZ/SFZ 不提供相同權利,有需要者須另申請相關准證。即使所屬類別允許,特定行業的牌照及專業資格要求仍須另外遵守。
聲明
本文依據截至 2026 年 9 月可查閱的 MDEC、ESD、MOTAC 及相關官方資料整理,主要比較三種途徑的用途與申請基礎,不構成個案移民建議。實際資格、年期、續期及工作權利,以主管機關最新規定與個別核准條件為準。
References
MDEC — DE Rantau Pass FAQ, Version 10.0;ESD — Revised Employment Pass Salary Policy Effective 1 June 2026;Revised Expatriate Salary Policy — 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MOTAC — MM2H Category Overview;MOTAC — MM2H Requirements and Regulations;MOTAC — 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