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出售馬來西亞物業後,原則上可將撤資所得匯往海外。BNM 的外匯政策列明,非居民投資者可匯出撤資款及投資收益,並須以外幣辦理。
實際安排時,需要先確認售樓款何時可以動用、銀行接受哪些證明,以及尚有哪些稅款或交易費用需要支付。可匯出的金額,不一定等於買賣合約上的總售價。
先確認自己是否屬於外匯政策下的非居民
本文的「非居民」,指 BNM 外匯政策下的分類,不能直接用所得稅的居留天數判斷。
例如,已取得馬來西亞永久居留資格、並通常居住在當地的非公民,屬於 BNM 定義下的居民。因此,不能只因為持外國護照,就套用非居民撤資規則。
辦理前,應請銀行確認帳戶登記的居民身份是否符合目前情況。
售樓款以什麼幣種匯出?
BNM 規定,非居民投資撤資款的匯出須以外幣進行。如果收到的是令吉,通常需要先兌換成銀行支援的外幣,再匯往海外。
這不代表一定要換成美元。選擇幣種時,可以比較收款帳戶接受的幣種、銀行匯率及各項匯款費用,避免款項到達後又被轉換一次。
能匯出的金額,要看交割後實際可動用的款項
售價、入帳金額與可自由動用的淨款,可能是三個不同數字。交割時可能仍須處理房貸清償、交易費用、稅款扣留或其他合約約定款項。
因此,應先請承辦律師提供結算明細,再向銀行確認匯款安排。不能只憑 SPA 已簽署,就認為整筆售價已可匯走。
文件應能串起交易與資金流向
銀行需要核實匯款用途及資金來源。以下可作為售樓款匯出的準備清單,但是否全部提交,仍由承辦銀行按個案決定。
| 文件類別 | 建議準備內容 | 主要用途 |
|---|---|---|
| 物業交易 | 出售物業的 SPA、相關轉讓文件 | 說明是哪一宗交易 |
| 交割結算 | 律師結算表、房貸清償及費用明細 | 說明售價如何變成實收淨款 |
| 收款紀錄 | 律師付款通知、銀行入帳紀錄 | 對照款項來源與金額 |
| 稅務紀錄 | e-CKHT 提交確認、稅款計算及付款憑證 | 說明 RPGT 的處理情況 |
| 原始取得資料 | 當年買入 SPA、購房匯款及貸款紀錄 | 在銀行追查資金來源時補充說明 |
| 海外收款資料 | 收款人姓名、帳號及銀行資料 | 核對匯款指示 |
最好在交割前把預計匯款金額及上述文件交給銀行預先確認,避免收款後才發現需要補件。
RPGT 申報與匯款,可以同步準備,但不是同一程序
對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的處分,RPGT 採自我評稅制度。一般須留意以下時點:
| 事項 | 一般期限 |
|---|---|
| 賣方提交 CKHT 申報 | 處分日起 60 天內 |
| 買方履行第 21B 條匯繳義務 | 取得日起 60 天內 |
| 賣方支付應繳稅款或餘額 | 處分日起 90 天內 |
申報須透過 MyTax 的 e-CKHT 辦理;賣方也可委託合資格律師或持牌稅務代理提交。「自我評稅」並不代表必須親自操作所有程序。
上述起算日涉及法定的處分或取得日期,應由承辦人確認,不能自行以售樓款入帳日代替。
買方扣留的款項,不是最終稅額
第 21B 條匯繳款是由買方按適用規則扣留,並替賣方繳交予 LHDN 的款項,可抵扣賣方應繳 RPGT。
如果不足,賣方仍須補繳;如果超額,則按退款程序處理。不要把這筆款項當成已完成最終稅務結算,也不要在收到退款前,把它算入可立即匯出的資金。
至於銀行是否要求某份稅務證明、是否可以先匯出已可動用的淨款,應直接向承辦銀行確認。不能把銀行個案要求寫成全國統一的 LHDN 匯出批准程序。
單據要留多久?
LHDN 的申報指引要求,相關支持文件一般須從作出評稅的課稅年度年底起保存七年;遲報等情況應另行核對起算方式。
實務上,建議從買入物業時就保存:
- 買入及賣出 SPA;
- 購房匯款、貸款與清償紀錄;
- 印花稅、律師費及其他交易費用憑證;
- 改善工程的合約、發票及付款紀錄;
- CKHT 申報、稅款計算、繳款及退款紀錄;
- 售樓款入帳、換匯及海外匯款憑證。
舊的購房文件不要因為買入已超過七年就直接丟棄,日後出售時仍可能需要用來說明取得成本及資金來源。
保留裝修或改善工程單據,也不代表相關支出一定可以扣稅;銀行是否要求、稅務上是否可扣,須分開判斷。
常見問題
Q1:非居民可以把全部售樓款匯走嗎?
原則上可按非居民撤資規則,以外幣匯出依法可動用的售樓所得。但未清償貸款、交易費用、扣留款及應繳稅款,都須納入資金安排,不能把總售價直接當成可匯淨額。
Q2:一定要等 RPGT 退款收到,才能匯出其他款項嗎?
本文核對的官方資料沒有列出這項統一要求。其他款項是否已可動用、銀行需要哪些證明,應分別向律師及銀行確認。
Q3:每家銀行都要求裝修單據嗎?
不是本文能確認的統一要求。裝修單據主要可供核對相關支出,銀行是否需要則視其審查要求而定。
適用範圍
本文說明一般非居民售樓所得的匯出與文件準備,不涵蓋所有交易、稅務豁免或收款國規則。個案應由銀行、承辦律師及稅務代理核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