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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第二家園計劃 MM2H計劃10月重啟
停止超過1年,昨天馬來西亞有關部門公佈,第二家園計劃將於10月正式重啟,內政部製定了10項新的條件
MM2H最新消息及條件
內政部製定了10項新的條件:
1.一年內必須身在馬來西亞或在馬來西亞定居至少累計90天。
2.外國收入必須至少每月4萬馬幣(約8萬港元),此前的條件為每月1萬馬幣。
3.擁有至少100萬馬幣的定期存款且被允許提款最高50%的本金用,作購買房產、健康或孩子教育用途。
4.符合資格的申請者將被分為兩個類別,即35至49歲,以及50歲及以上人士。
5.長期居留證從原有的10年改為5年,參加者可再申請延長5年,惟須符合申請條件。
6.須申報至少150萬馬幣的流動資產。
7.證件收費從每年90馬幣提高至500馬幣,且向主申請人徵收5000馬幣和每名家屬徵收2500馬幣的處理費。
8.申請人及家屬的證件更新、更換主申請人、更換申請人及家屬國籍等,都必須進行及通過安全審查。
9.所有申請人及家屬須提呈良好行為證書。
10.內政部將和旅遊、藝術及文化部(MOTAC)以及旅行社合作推廣馬來西亞第二家園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