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稅的稅率是課稅標準金額的10%~55%。而課稅標準金額的計算,是以繼承發生時的評價額扣除基礎扣除額之後得到的金額。 在日本土地和建物是分開評價的。一般而言,土地的評價比較難自己計算,在最後會亦簡單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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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稅法的最新改定
日本的遺產稅法,在2015年年1月1日實行了改定。從2015年1月1日起,基礎扣除的內容有所變更,變更後的規定如下:
遺產稅計算的基礎扣除額為: 3000萬日元+600萬日元*法定繼承人數。
課稅金額 | 稅率 | 扣除額 |
1000萬円以下 | 10% | 0円 |
3000萬円以下 | 15% | 50萬円 |
5000萬円以下 | 20% | 200萬円 |
1億円以下 | 30% | 700萬円 |
2億円以下 | 40% | 1700萬円 |
3億円以下 | 45% | 2700萬円 |
6億円以下 | 50% | 4200萬円 |
6億円以上 | 55% | 7200萬円 |
舉實際的案例來說明或許有助您的了解: 假設有一繼承物件的土地評價額是1億円,建物評價額是5000萬円, 所有人過世後妻子與子女共4人繼承,那課稅標準計算方法就是: 1億5000萬-基礎扣除(3000萬円+(600萬×4))=9600萬円 算出9600萬円的扣稅標準,對照速算表的扣除額,可以扣除700萬円 9600萬円-700萬円=8900萬円。
*注意上面計算方法,物業價值要先基礎扣除額,再減去扣除額,之後才以稅率計算。
遺產稅繼承人的構成及繼承比例
遺產繼承人是配偶和子女的情況,配偶者的繼承比例例是1/2,只有1位子女的繼承比例是1/2,如果子女的人數是3人,每位子女的繼承比例是 1/2÷3=1/6。
遺產繼承人是配偶和直系父母的情況,配偶者的繼承比例例是2/3,父母都健在的話每 一位的集成比例例是1/3÷2=1/6。
物業評價方式
土地的評價,通常有「一物四價」的說法,包括「實勢價格」、「公示地價」、「路線價」和「固定資產稅評價額」四種,請參考以下圖表說明。
種類 | 比例 | 內容 |
實勢價格 | 100% | 實際買賣成立時的價格 |
公示地價 | 90% | 國土交通省於「標準地」的三千多個地點中,於每年的1月1日由不動產鑑定士進行評估,並在每年的3月下旬公布 |
路線價 | 70-80% | 國稅廳在每年1月1日發表的價值。通常用於遺產稅、贈與稅計算的評價。 |
固定資產稅評價額 | 60-70% | 市區町村公所每三年一次計算,用於固定資產稅,不動產取得稅計算。 |
總結
在遺產稅、贈與稅的評價額計算上 ,土地通常是使用「路線價的評價額」。在沒有路線價的特殊情況下,會採用「倍率方式」來計算。而在建物的評價上就比較單純,都是以「固定資產稅評價額」來計算。可依市區町村每年送達的「固定資產稅課稅明細表」來計算遺產稅的評價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