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 Chiang Rai Times 報導,泰國商業發展廳(Department of Business Development,DBD)已與特別調查廳(Department of Special Investigation,DSI)及反洗黑錢辦公室(Anti-Money Laundering Office,AMLO)聯手,擴大打擊外國人利用泰籍人頭股東規避《外國事業法》(Foreign Business Act)持股限制的「人頭公司」(nominee business)安排。當局透過交叉比對公司登記資料與稅務紀錄,追查公司背後的真實持股人;若某泰籍股東無法證明其出資有合法資金來源,即被視為可能只是領取報酬、被動掛名的人頭,而非真正投資人的重要警號。
當局早前在龜島(Koh Samui)與帕岸島(Koh Phangan)進行的先導計劃已篩查 11,426 家公司,現正將行動擴展至布吉、芭堤雅、清邁及曼谷,其中觀光熱點的豪宅地產網絡受到最嚴格審查。DBD 計劃對 6,551 家涉嫌違反外資持股規定的企業展開深入調查,重點集中於法律明文限制外資參與的行業,包括境內土地買賣、農業及本地旅遊服務。曼谷方面,當局已偵查一宗涉及曼谷 Krungthep Kreetha 地區、價值逾 12.7 億泰銖的 33 間豪宅網絡,據指均透過 33 間人頭公司購入。
法律後果亦正變得更為嚴厲:AMLO 正準備將人頭公司違規列為洗黑錢前置罪行(predicate crime),一旦成事,當局將可凍結及沒收與違法安排相關的土地、樓宇及銀行帳戶,違者亦可能面臨監禁。明知而擔任人頭股東的泰籍人士,將與外國經營者一同被起訴。審查範圍並不限於豪宅——標準公寓及較低價住宅單位同樣被納入審查,據報已令部分涉及項目式審查的真正買家遇到一定延誤。
參考資料
Chiang Rai Times – Thailand Widens Crackdown on Foreign Nominee Business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