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備到馬來西亞工作、長住或置產時,個人所得稅是值得提前了解的一筆生活成本。外國人不一定要繳稅,但也不會因為持外國護照,就自動免除當地的稅務責任。
判斷的起點有兩個:你在該年度是否屬於馬來西亞稅務居民,以及收入實際來自哪裡。之後再看收入類別、豁免、扣除與適用的雙重課稅協定,才能算出應繳稅款。本文沿著這個順序,說明常見收入的處理,以及每年要準備的申報工作。
這篇文章先回答的三個核心問題
- 身份怎樣判定:居民與非居民有什麼分別,182 日以外還有哪些規則
- 收入怎樣處理:薪金、租金、存款利息、股息與海外收入,分別要注意什麼
- 每年怎樣申報:Form BE/B/M 怎樣選,什麼時候辦理,哪些文件要提前準備
誰需要把判定流程走一遍?
第一種是在馬來西亞受僱的外國人。薪金通常屬於馬來西亞來源收入,需要從入職時就了解扣繳與申報安排。第一年的居民身份尤其值得核對,不能只按抵達月份推定。
第二種是收入主要來自海外的長住者,包括退休人士與遠端工作者。這兩類人的情況並不相同:海外退休金可能涉及海外收入豁免;人在馬來西亞完成的工作,則不能單憑僱主在海外,就把薪金視為海外來源。
第三種是在馬來西亞持有出租物業或公司股份的人。即使本人長期住在海外,相關收入仍可能需要在馬來西亞申報。
判定流程:兩個問題,四種組合
問題一:你是不是稅務居民?
同一公曆年在馬來西亞累計停留至少 182 日,是最常見的居民判定條件,但不是唯一條件。未滿 182 日的人,仍可能因跨年度連結的連續居留期間,或涉及前後年度的其他法定測試,而被視為居民。
因此,不能直接把「少於 182 日」等同非居民。首次抵達、跨年居留或經常出入境的人,應把相關年度的紀錄一起核對。稅務居民也不等於永久居民,兩者屬於不同制度。
問題二:收入來源在哪裡?
收入來源要看收入產生的實際活動。例如,工作在哪裡履行、出租物業位於哪裡,通常比付款方或收款銀行在哪裡更重要。
以下是一般判斷框架,個別收入仍可能有不同稅率、豁免或協定待遇:
| 稅務身份 | 馬來西亞來源收入 | 海外來源收入 |
|---|---|---|
| 稅務居民 | 一般應稅收入適用 0–30% 累進稅率,可按條件申請個人減免 | 在馬來西亞收取的海外收入須判斷課稅及豁免條件 |
| 非居民 | 一般受僱、業務及租金等應稅收入通常按 30% 計算,不享居民個人減免 | 一般可適用非居民海外來源收入豁免,特殊情況另核 |
居民稅率表中的 30%,適用於一般應課稅收入超過 RM2,000,000 的部分,並非全部收入一律按最高稅率計算。非居民的 30% 也不是所有收入通用的稅率,例如部分利息、特許權使用費及股息另有處理。
海外收入方面,居民個人的相關豁免已透過修訂命令延長至 2036 年 12 月 31 日,不再只是預算案建議。不過,豁免有適用條件,透過馬來西亞合夥業務取得的收入也不能直接套用一般個人豁免。
常見收入對號入座
在馬來西亞工作的薪金
在馬來西亞履行受僱工作取得的薪金,通常屬於馬來西亞來源收入,即使由外國公司支付、存入海外帳戶,也不會因此自動免稅。
非居民短期受僱有法定豁免,相關天數條件是不超過 60 日,而非「少於 60 日」。跨年度工作期間、工作性質及其他限制仍須核對;適用的雙重課稅協定也可能提供另外的待遇。
僱主每月扣繳的 PCB/MTD 一般用於抵付年度稅款。只有符合「PCB 作最終稅款」安排的受僱者,才可按該制度免提交報稅表,不能只憑薪資單上有扣稅就作結論。
馬來西亞物業的租金
租金通常屬於馬來西亞來源收入。計稅時可按規定扣除合資格的出租開支,並非直接把全部收租金額乘上稅率。居民與非居民的稅率及個人減免待遇不同,但非居民也不代表完全不能扣除出租相關費用。
銀行存款利息
個人存放於符合規定的馬來西亞銀行或金融機構所取得的存款利息,一般可獲豁免,居民與非居民個人均可能適用。
這項待遇不能直接延伸至所有「利息收入」,例如私人借貸利息或其他投資回報,仍要按產品及收入性質判斷。
公司股息
自 2025 課稅年起,個人取得適用範圍內的馬來西亞來源股息,全年超過 RM100,000 的部分涉及 2% 股息稅。實際計算須按豁免類別、合資格扣除及申報規則處理,並非把所有投資分派都一律算入。
海外股息則應按海外收入框架判斷,不能直接套用這項本地股息稅。
海外退休金、投資及其他收入
先確認款項確實屬於海外來源收入,再看是否在馬來西亞收取,以及能否符合豁免。
「來源地已課稅」的判斷,不限於手上有一張實際繳稅收據。LHDN 指引也涵蓋部分因來源地稅制、未達起徵門檻或稅務優惠而沒有實際繳稅的情況。因此,沒有繳稅紀錄時,應核對原因與支持文件,而不是直接認定不能豁免。
本金、儲蓄與當期收入也應分開整理,不能把每筆海外匯款都當成新增收入。
申報責任:日曆、表格與前置準備
第一次申報前,先確認是否已有稅號(TIN),並完成所需的 MyTax 帳戶安排,避免重複登記或到截止日前才處理登入問題。
個人一般按公曆年計算收入,在翌年申報。常見表格如下:
| 你的情況 | 常用表格 | 一般法定截止日 | 電子申報安排 |
|---|---|---|---|
| 居民、沒有業務收入 | Form BE/e-BE | 翌年 4 月 30 日 | 2026 年申報 2025 課稅年,寬限至 5 月 15 日 |
| 居民、有業務收入,包括自僱業務 | Form B/e-B | 翌年 6 月 30 日 | 2026 年申報 2025 課稅年,寬限至 7 月 15 日 |
| 非居民、沒有業務收入 | Form M/e-M | 翌年 4 月 30 日 | 按當年 Filing Programme 的適用寬限 |
| 非居民、有業務收入 | Form M/e-M | 翌年 6 月 30 日 | 按當年 Filing Programme 的適用寬限 |
電子申報寬限是年度安排,不宜當成永久法定期限。申報 2026 課稅年的收入時,應另看 2027 年公布的時間表及提交方式要求。
準備資料時,通常會用到出入境紀錄、僱主年度收入資料、扣繳紀錄、租金與開支憑證,以及海外收入的相關文件。
還要分清兩件事:沒有稅款要補繳,不等於一定不用申報。 已扣繳足夠稅款、收入獲豁免或扣除後沒有應繳稅額,仍須核對申報義務;符合豁免的海外收入,也可能需要在報稅表的指定欄位填報。
外國人稅務上最常見的誤解與風險
誤解一:我是外國人,不用報馬來西亞的稅
國籍不能單獨決定納稅責任。在馬來西亞工作、經營業務或收租,都應先確認收入的稅務處理。
短期受僱豁免只是其中一種例外,並非所有短期停留者都適用,也不是唯一可能適用的減免。
誤解二:薪水發到海外帳戶,就不用申報
薪金的來源通常要看工作在哪裡履行。人在馬來西亞工作,不能只靠海外發薪安排,把收入變成海外來源。
如果同時在幾個國家工作,則應保留工作日、出差與僱傭紀錄,以便判斷收入歸屬及協定待遇。
誤解三:住滿半年,才需要開始考慮稅務
是否需要繳稅,並不是從第 182 日才開始判斷。非居民也可能有當地應稅收入,而居民身份是按整個課稅年度及相關法定條件確認。
抵達前先估算停留時間與薪金稅負,較容易安排每月現金流。
誤解四:海外收入免稅,就不用保存文件
豁免仍需要有依據。收入來源、性質、收取時間,以及來源地的課稅或免稅原因,都可能影響判斷。
把退休金、投資收入與本金分開記錄,日後申報或回應銀行詢問時都更方便。
誤解五:僱主有扣稅,我就一定不用報稅
PCB/MTD 不必然取代年度申報。如果有租金、自僱或其他收入,或當年的工作安排不符合最終稅款制度,就不能直接假設免報。
確認是否適用後再決定;需要申報時,已扣稅款通常可在年度計算中抵付。
三個典型情境:判定流程實際走一遍
情境一:下半年抵達的受僱外派人士
A 先生於 9 月抵達馬來西亞工作,當年停留不足 182 日,並計劃繼續留任至翌年。
他應保留兩年的出入境紀錄,確認跨年居留是否符合連結期規則,再決定首年的居民身份。不能只因第一年不足 182 日,就直接選 Form M 或按非居民作最終申報。
僱主已扣繳的稅款,也應與最終確認的身份及年度稅款一併核對。
情境二:依靠海外收入生活的長住退休者
B 女士持 MM2H 長住,生活費來自海外退休金與投資收入。
她先確認自己的稅務居民身份,再把匯入款項分成退休金、投資收入及原有本金。確屬海外來源的收入,按適用豁免條件處理;若來源地沒有徵稅,則保存當地免稅或不課稅的依據。
這樣既能估算長住成本,也不必把每次轉入生活費都當成一筆新的應稅收入。
情境三:人在海外的收租業主
C 先生長期住在海外,在吉隆坡有一套出租公寓。
如果當年屬於非居民,他的一般應稅租金收入通常按 30% 計算,但應先扣除符合規定的出租開支。如沒有業務收入,一般使用 Form M,按翌年 4 月 30 日的法定期限及適用電子申報安排辦理。
平時保存租約、收租紀錄與費用憑證,再交由稅務代理協助,會比報稅前臨時補找資料省事。
常見問題 FAQ
Q1:怎樣快速判斷我要不要交?
先列出收入類別與實際來源,再確認當年的稅務居民身份,最後核對豁免、扣除及協定待遇。
算出是否有應繳稅款後,還要另外確認是否需要提交報稅表,兩者不能混為一談。
Q2:居民和非居民的稅差多少?
一般情況下,居民適用 0–30% 累進稅率及合資格個人減免;非居民的一般受僱、業務與租金收入通常按 30% 計算,沒有居民個人減免。
因此,成為稅務居民不一定增加稅負,實際結果要按收入類別與金額計算。
Q3:什麼時候報稅、用哪張表?
居民沒有業務收入通常用 Form BE,有業務收入用 Form B;非居民一般用 Form M。
法定期限通常是課稅年翌年的 4 月 30 日或 6 月 30 日,視乎有沒有業務收入。電子申報寬限及提交要求則按當年 LHDN 公告確認。
Q4:存款利息和股息都免稅嗎?
符合規定的馬來西亞銀行存款利息一般可獲豁免,但其他利息收入未必相同。
股息則要區分來源與類別。適用範圍內的本地股息,自 2025 課稅年起有年度 RM100,000 門檻及 2% 股息稅安排;海外股息另按海外收入規則處理。
Q5:我為外國公司遠端工作、人在馬來西亞,要交稅嗎?
可能需要。工作實際在馬來西亞履行,薪金通常不能只因僱主或收款帳戶在海外,就視為海外來源。
應在開始這種工作安排時,核對收入來源、居民身份、短期受僱豁免及適用協定,不必等到接近 182 日才處理。
Q6:漏報或遲報會怎樣?
可能涉及罰款、加徵稅款或其他處理,須按遲報、漏報或欠繳的具體情況判斷。
發現問題後,應盡快向 LHDN 或稅務代理確認補報、更正及付款安排,並保存提交與繳款紀錄。
聲明
本文按截至 2026 年 9 月查閱的公開稅務資料整理,提供一般資訊,不構成個人稅務意見。居民身份、收入來源、豁免及申報義務須按個案確認;跨年度居留、遠端工作或涉及多地收入時,宜由熟悉相關地區稅制的專業人士協助評估。
References
LHDN — Residence Status;LHDN — Individual Tax Rates;LHDN — Public Ruling No. 2/2026: Tax Treatment of Foreign Nationals Exercising Employment in Malaysia;LHDN — Tax Treatment in Relation to Income Received from Abroad (Amendment);EPF — How to File Income Tax in Malaysia 2026;LHDN — Return Form Filing Programme;LHDN — Explanatory Notes for Form BE, Year of Assessment 2025;LHDN — Income Tax and You: MTD as Final Ta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