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泰國合法工作前,你需要先知道的三件事
- 在泰國合法受僱,多數情況下需要同時具備 Non‑Immigrant Visa “B”(Non‑B Working)與工作證 Work Permit,單有其中一個都不算合規。
- 雇主必須是符合法規的泰國實體,且在多數情況下,需達到特定註冊資本與泰籍員工配比,才有資格為外國員工申請工作證。
- 2025 年起泰國逐步推行 e‑Work Permit 線上工作證平台,部分程序從紙本轉為線上,過渡期內也有臨時措施,申請時間與系統使用方式都有變化。
哪些外國人最需要理解 Non‑B 與工作證制度?
最典型的情境是拿到泰國工作機會,卻不確定要辦什麼簽證、公司能不能合法聘你。這群人通常是白領專業人士、教師、飯店管理人員、科技業員工,準備與泰國公司簽約或已在談 offer。
另一類常見情況,是已在泰國以旅遊免簽、觀光簽或學生簽停留,開始有全職或兼職機會,卻不確定能不能就地轉為合法工作身分。多數工作路線仍需回到 Non‑B+工作證的組合,補上缺的那一塊並不像想像中簡單。
第三類,是準備設立泰國公司或擴編團隊的創業者與 HR。在考慮錄用外國人才之前,必須先確認公司本身是否符合雇用外國人的門檻——每位外籍員工需對應一定的註冊資本與泰籍員工數,這是很多人事前沒算進去的成本。
從簽證到工作證:合法工作的基本路線
Non‑B 簽證是什麼?
Non‑Immigrant Visa “B” 是泰國處理「商務與工作」目的入境的簽證類別,涵蓋受僱工作、授課、部分實習與商務活動。
若申請目的是受僱工作,多數情況下在向駐外使領館申請 Non‑B 時,需要提供來自勞工部的核准函(通常是 Form WP.3 的預先審核結果),以及雇主的公司文件與聘用信。不同駐外館(台北、洛杉磯、奧地利等)在文件要求上略有差異,但對「工作目的」申請人,大多都會要求雇主相關文件與勞工部核准。
這裡有一點容易搞混:Non‑B 是入境用的簽證,不是工作許可本身。要在泰國實際工作,入境後還必須另外取得勞工部核發的工作證。
Work Permit 工作證是什麼?誰在管?
工作證由勞工部下的 Department of Employment(就業局)核發,允許特定外國人在一定期限內,為特定雇主、在特定地點從事特定職務。申請過程會詳載雇主資訊、職位名稱、工作地點與薪資,這些都會成為工作證上的法定內容。
對多數計畫在泰國受僱的人,路線大致是:
- 找到願意聘用你的泰國雇主
- 由雇主先向勞工部申請 WP.3 或相關預審
- 你持核准函與公司文件,到駐外使領館申請 Non‑B
- 以 Non‑B 入境後,由雇主協助向勞工部申請工作證
「有 Non‑B 沒工作證」或「有工作證但簽證類型不對」都會產生合規問題,這兩份文件必須視為一套。

雇主必須先過關:公司聘用外國人的基本資格
在你考慮「能不能在泰國工作」之前,雇主必須先過「能不能聘外國人」這關。一般泰國公司的常見要求:
- 每位外籍員工需對應一定金額的註冊資本
- 每位外籍員工需搭配一定數量的泰籍員工(常見比例為 4 名泰籍對 1 名外籍)
- 公司需完成稅務與社保註冊,並能提供正常營運的相關記錄
具體數字與適用例外(如外籍員工與泰國人結婚、分公司或代表處、BOI 公司)可能有不同規則,應以勞工部規定與最新專業解讀為準。
若公司是 BOI(投資促進委員會)認可的投資促進企業,雇用外國專家與技術人員時,名額與資本限制通常較為寬鬆,依 BOI 批准內容決定,但仍需個案審查。
對求職者來說,在談 offer 時就要主動確認「公司是否曾為外國人辦過工作證」「目前是否符合雇用配額」,而不是等到申請卡關才發現公司資格不足。
2025–2026 年:e‑Work Permit 帶來什麼改變?
泰國勞工部正推行 e‑Work Permit 線上平台,目標是將外國勞工登記與工作證申請集中到同一線上系統。自 2025 年 10 月起,多數新申請預計改由線上處理;但系統剛上線出現技術問題,勞工部在 2025 年底至 2026 年初允許部分雇主仍以紙本提交,並需附上系統錯誤截圖。
對申請者而言,實際變化是:申請流程更依賴線上帳號與文件上傳,雇主與員工都需在系統內建立帳號。若系統不穩,可能出現申請延遲或需要改走紙本過渡方案的情況,時間安排要多留彈性。
未來幾年內,申請方式與證件形式仍可能持續調整,實際申請前建議查詢最新官方公告,或由雇主 HR 確認當前適用流程。
申請步驟
第一步:確認雇主與職位是否符合條件
申請 Non‑B 與工作證通常是雇主主導的過程,不是個人單獨操作。先與泰國雇主確認:
- 公司是合法註冊的實體,且有實際營運紀錄
- 是否曾為其他外國員工辦過 Non‑B 與工作證(有過的話,流程通常更順利)
- 目前符合雇用外國人的配額與資本條件,或已取得 BOI 等特別批准
- 你的職位與學歷、經歷合理對應——審查時可能會評估聘用外國人是否有足夠必要性
若雇主對這些問題完全沒有概念,後續申請過程需要更多溝通與時間。
第二步:雇主向勞工部申請預審(WP.3)
多數「境外申請 Non‑B」的情況下,泰國外交部要求申請人提供來自勞工部的核准函,即 Form WP.3 預先核准文件。
這份文件由雇主向 Office of Foreign Workers Administration 或所在地就業辦公室提出,提交公司註冊文件、稅務與社保證明、員工名冊、職位說明書等,並說明聘用外國人的理由。預審通過後,雇主會將核准文件寄給你,作為申請 Non‑B 的重要附件。
第三步:申請 Non‑B 工作簽證
拿到預審文件後,前往自己居住地的泰國駐外使館、總領事館或貿易經濟辦事處申請。不同館別要求略有差異,大致會包括:
- 有足夠有效期的護照
- 填妥的簽證申請表
- 近照
- 雇主邀請函或聘用信
- 雇主公司的註冊文件與公司資料
- 勞工部核准函(WP.3)
- 你的學歷與工作經驗證明(視職位而定)
- 若曾在泰國工作,可能需附先前工作證影本與個人所得稅申報資料
VFS Global 等代辦中心在部分地區負責收件,但仍以當地使館或辦事處的最新要求為準。
第四步:入境後申請工作證
持 Non‑B 入境後,雇主通常會在一定期限內協助你向勞工部申請工作證。申請時一般需要:
- 護照與 Non‑B 簽證
- 雇主公司文件(註冊證書、股東名冊、財務報表等)
- 職位描述與勞動合約
- 學歷與經驗證明(有時需翻譯或公證)
- 近期照片與填寫完成的工作證申請表(如 W.P.6、W.P.25 等)
2025 年後,這些資料多數會透過 e‑Work Permit 平台線上上傳;若平台有技術問題,過渡期內可能允許改走紙本方式。
審核通過後,工作證會清楚列明雇主名稱、職位、工作地點與有效期間。你只能在核准的雇主與職務下工作,若更換雇主或職務,需要重新辦理相關手續。
常見卡關點
- 雇主不符合資本額或泰籍員工配比要求,導致預審或工作證被拒
- 雇主文件或稅務紀錄不完整,無法證明公司正常營運
- 個人學歷與職位不匹配,被質疑聘用外國人是否有必要
- 申請時間已在 e‑Work Permit 新制強制實施後,仍依舊流程送件,導致系統或窗口退件
盡早和雇主確認「公司端的準備度」,並預留足夠時間因應補件與制度變化,是減少卡關的關鍵。
常見誤解
誤解一:只要有 Non‑B 就可以開始工作
Non‑B 是入境簽證,不是工作許可。合法工作仍需勞工部核發的 Work Permit。沒有工作證就工作,即便簽證類型是 Non‑B,仍可能被認定為非法工作。
誤解二:旅遊簽入境,之後補辦就好
持旅遊簽或免簽實際工作屬高風險情況。多數工作證申請以持有 Non‑B 為前提,旅遊簽通常無法直接辦理工作證。後續即使有機會轉換簽證,也不代表之前的工作行為自動合法。
誤解三:任何泰國公司都可以辦工作證
只有符合特定資本額與泰籍員工配比的公司才具備申辦資格。談薪與職務之前,應先確認雇主是否有對應配額與過往辦理經驗。
誤解四:工作證拿到後,任何工作都可以做
工作證會明確載明雇主、職位與工作地點。為其他雇主工作、或實際工作內容與許可差距過大,都可能被認定為超出許可範圍。變更職務、地點或雇主時,多數情況需同步更新工作證與相關簽證。
誤解五:e‑Work Permit 只是把紙本變電子
e‑Work Permit 引入了線上帳號、文件上傳規格與系統錯誤處理等新環節,不只是格式轉換。過渡期內系統不穩,官方甚至發布臨時措施允許紙本申請續用一段時間。申請前要先確認當期適用的是「線上完整流程」還是「紙本過渡方案」,避免選錯路徑造成延誤。
三種典型情境
情境一:拿到曼谷科技新創 offer 的工程師
背景: 你是軟體工程師,收到曼谷新創公司的正式 offer,希望三個月內入職,目前在自己國家,尚未辦任何泰國簽證。
怎麼處理: 先讓雇主確認公司是否符合雇用外國人的資本與泰籍員工配比,由雇主向勞工部申請預審(WP.3),再憑核准函與公司文件到當地泰國使館申請 Non‑B。入境後,雇主協助你完成 e‑Work Permit 平台上的工作證申請。
關鍵風險: 若雇主本身尚未符合配額或文件準備不足,整體時程會大幅延誤。簽約前就要把「公司資格」納入考量,不只是看薪資條件。
情境二:已在清邁以旅遊免簽長期停留的自由工作者
背景: 你在清邁以旅遊免簽往返,遠端服務海外客戶,近期有當地公司希望你加入成為全職員工。
怎麼處理: 若要轉為在泰合法受僱,仍需 Non‑B+工作證。具體路線(境內轉簽或出境再申請)需視當時政策與個案而定,先確認公司是否曾為外國員工辦過相關手續,再由公司尋求專業意見設計路線。
關鍵風險: 過去以旅遊簽在泰工作可能被視為不合規,任何申請都不應假設可以「補救所有歷史狀況」。填表與面談時如實說明,並以最新官方規定為準。
情境三:準備在曼谷設立公司並聘請外國合夥人
背景: 你計畫與幾位外國合夥人在曼谷設立公司,未來打算聘用多名外國專業人才,並考慮申請 BOI 投資促進資格。
怎麼處理: 設計股權結構與註冊資本時,就應根據預期的外國員工人數估算配額需求;若取得 BOI 認可,限制條件會有所不同。之後再依個別員工路線安排 Non‑B 與工作證。
關鍵風險: 若一開始資本額與泰籍員工配置不足,後續每增加一位外國員工都可能需要調整結構或增聘本地員工,直接影響成本與時間。
常見問題 FAQ
Q1:外國人在泰國工作一定要同時有 Non‑B 和工作證嗎?
多數受僱情況下,是的。沒有工作證即便簽證類型正確,仍可能被視為違規;反之亦然。
Q2:可以先以旅遊簽進泰國,再由公司幫我辦工作證嗎?
多數工作證申請以持有 Non‑B 為前提,旅遊簽或免簽入境通常無法直接辦理。部分人會先入境再考慮轉簽,但可行性與要求隨時期與身份而異,行動前先確認當期政策並與雇主或專業人士討論路線。
Q3:泰國公司要怎樣才能合法聘用外國員工?
一般有限公司需達到一定的註冊資本與泰籍員工配比,並完成稅務與社會保險註冊。常見模式是每位外籍員工需對應一定金額的資本及四名泰籍員工,但實際要求因公司類型或特別計畫(如 BOI)而異。
Q4:BOI 公司在 Non‑B 和工作證上有什麼不同?
獲得 BOI 投資促進資格的公司,聘用外國專家與技術人員的名額與資本限制通常比一般公司寬鬆,主要依 BOI 批准條件與計畫內容決定。具體流程與條件仍須以官方最新規定與個案結果為準。
Q5:e‑Work Permit 上線後,紙本工作證會完全被取代嗎?
方向是全面改為線上,但系統剛上線期間仍有過渡措施允許紙本申請續用。是否完全取代,仍需觀察官方後續公告。
Q6:已在泰國工作但沒有工作證,之後補辦還來得及嗎?
補辦不必然能消除既有行為的風險。是否可以補辦、是否需要先調整簽證或離境再申請,受當時政策與個案狀況影響。建議先釐清自己目前的簽證、工作內容與雇主條件,再尋求具資格的專業人士給予具體建議。
聲明
本文根據 2019–2026 年間泰國外交部、勞工部及多家專業律所與顧問機構公開資訊整理,提供一般性說明,不構成法律、稅務、移民或任何專業意見。
泰國 Non‑Immigrant Visa “B”、Work Permit 及公司聘用外國人的規定近年持續調整,e‑Work Permit 等措施的細節仍可能有更新。實際申請前,應以泰國駐外館、外交部與勞工部的最新公告為準,必要時諮詢合資格的專業律師、會計師或移民顧問。
參考資料出處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of Thailand – Non-Immigrant Visa “B” / Department of Employment, Ministry of Labour – Work Permit Forms and Guidance / Royal Thai Embassies & Consulates – Non-Immigrant B (Business and Working) Visa Instructions / BIPO – Updates on Thailand’s Labour Law / Fragomen – Thailand: Mandatory Online Work Permit and Foreign Worker Registration System / Evershine CPA – Thailand Work Permit and Non-BOI/BOI Procedures / Kudun & Partners – Work Permits and Thailand Labour Law: A Foreign Worker’s Compliance Guid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