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聯邦憲法法院(Bundesverfassungsgericht)於10月13日開庭,審理德國對家族企業繼承股權所給予的稅務優惠是否符合憲法,這宗案件的結果,將影響所有在德國持有企業資產、或正在規劃財產繼承安排的人。
此案由聯邦憲法法院第一庭在卡斯魯爾(Karlsruhe)審理,案號1 BvR 804/22,審理對象是一宗憲法訴願(Verfassungsbeschwerde)。根據法院官方新聞稿,提出訴願的男子從姑母名下繼承的全屬私人資產,包括一個證券帳戶與不動產。他先前就這筆私人資產繼承稅單向下級法院提出異議,但未獲受理,於是轉向聯邦憲法法院提出憲法訴願。路透社報導其主張:同一價值的資產,若屬符合條件的企業資產,稅率會比他實際繼承的私人資產低得多,他認為這構成不平等待遇。訴願直接針對他本人的稅單,並間接指向德國《遺產及贈與稅法》(Erbschaft- und Schenkungsteuergesetz,ErbStG)多項條文,以及《財產估價法》(Bewertungsgesetz,BewG)其中一條。
爭議核心在於德國現行對企業資產繼承的分級減免制度。私人資產(例如訴願人繼承的證券與不動產)依繼承人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係,以及繼承金額,稅率最高可達50%。相比之下,企業資產享有大幅優惠:繼承人若維持企業運作至少五年、且不大幅削減薪資總額,可有85%免稅;若維持經營滿七年以上,甚至可全額免稅。企業資產金額超過約2600萬歐元的個案,另有一套「需求審查式免稅」(Verschonungsbedarfsprüfung)機制,只要繼承人能證明自己名下可動用資產不足以支付稅款,稅款即可全數豁免。路透社引述德國聯邦統計局數字,指國家去年因34名繼承人獲豁免大部分繼承稅,合共少收37億歐元稅收。
出席聽證的約20個協會、研究機構、學者及組織之中,代表德國工業聯合會(Bundesverband der Deutschen Industrie,BDI)的莫妮卡・溫內曼(Monika Wünnemann)為現行制度辯護,她向法院表示「企業資產與私人資產在稅務上的差別待遇,有其客觀理據」,並指出繼承稅須從企業利潤分配中支付,會削弱企業的投資能力。德國聯邦財政部代表另行為現行2016年版法律辯護,指該法與聯邦憲法法院過往的指引一致——這套2016年法律,正是當局為回應聯邦憲法法院2014年一項裁決而修訂的,該裁決當時認定舊有針對超大型企業資產的優惠過於寬鬆。代表家族企業的中小企業(Mittelstand)協會則主張,家族企業佔德國企業總數約99%,若進一步收窄稅務優惠,恐會打擊投資意願並導致裁員,而德國作為歐洲最大經濟體,目前正努力擺脫增長疲弱的局面。
路透社與德國公共廣播聯盟旗下新聞網站tagesschau.de均指出,法院預計在未來數月內作出裁決。若裁決認定現行優惠違憲,不會立即改變任何人的稅單,但會讓德國國會重新回到2014年裁決後的處境——必須在法院訂定的期限內,重新制定企業資產繼承的減免規則。對於在德國持有企業資產,或財產繼承安排建基於現行五年、七年持有規定的人來說,在法院作出裁決之前,相關安排都處於懸而未決的狀態。
參考資料
Yahoo Finance UK(路透社) – German Family-Owned Firms Face Inheritance Tax Challenge / 德國聯邦憲法法院 – Mündliche Verhandlung in Sachen „Erbschaftsteuer – Verschonung von Betriebsvermögen” am Dienstag, den 13. Oktober 2026, 10.00 Uhr / tagesschau.de(ARD) – Die Erbschaftsteuer auf dem Prüfsta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