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更新日期:2026 年 9 月。
一、泰國 LTR Wealthy Global Citizen 適合哪些富裕人士?
對希望在泰國建立長期生活基地、同時保留全球資產配置彈性的高淨值人士而言,泰國 LTR Visa(Long-Term Resident Visa) 中的 Wealthy Global Citizen(全球富裕人士),是目前較具代表性的長期居留方案之一。
這個類別並不是單純支付簽證費或會員費便能取得。申請人需要向泰國投資促進委員會(BOI)證明自己的全球資產規模,並已在泰國完成一定金額的合資格投資。
截至 2026 年,核心資格可以簡單理解為三部分:申請人需要擁有至少 100 萬美元全球資產、已在泰國完成至少 50 萬美元合資格投資,同時符合健康保險、泰國社保或銀行存款替代要求。
目前並沒有過去兩年每年取得 80,000 美元個人收入的要求。因此,一些資產規模較高、但年度收入並不固定的人士,例如主要依靠投資組合、資產持有或家庭財富的人,也可以按現行條件評估這一類 LTR。
需要注意的是,100 萬美元全球資產與50 萬美元泰國投資是兩個相關但不同的資格要求。理解兩者如何計算,是判斷自己是否適合申請的第一步。
二、Wealthy Global Citizen 申請條件
1. 全球資產至少 100 萬美元
申請人在提出申請時,需要證明本人在泰國及海外持有的可估值資產總額至少達 100 萬美元。
可用作證明的資產通常包括銀行存款、股票及基金等投資組合、海外房地產,以及符合資格的泰國房地產或其他泰國投資。因此,並不存在「100 萬美元當中至少 50 萬美元必須是金融資產」的要求。
不過,並不是所有具有市場價值的資產都能納入計算。BOI 對部分難以穩定估值或驗證的資產有所限制,例如加密貨幣、部分數碼資產、黃金期貨、佛牌、藝術品、名牌商品、手錶及珠寶等。
因此,如果個人的主要財富集中在收藏品或虛擬資產上,即使實際淨資產超過 100 萬美元,也不能直接假定全部都可以用作 LTR 資產證明。
2. 必須已在泰國投資至少 50 萬美元
除了全球資產要求之外,申請人本人名下還需要有至少 500,000 美元的合資格泰國投資。
目前主要可以透過泰國政府債券、泰國企業投資或泰國房地產滿足這項要求。
如果選擇政府債券,相關債券需要符合 BOI 對發行主體及剩餘期限的規定;如果投資泰國公司,則可能需要提供股東名冊、公司註冊資料、財務報表及投資付款證明等文件。
泰國房地產亦可以計入這 50 萬美元投資。視物業持有形式不同,可以涉及 Freehold、符合要求的 Leasehold、公寓,以及部分其他合法房地產權益。若使用 Leasehold,還需要特別留意申請時的剩餘租期,以及土地廳登記文件是否符合 BOI 要求。
最重要的是,這筆泰國投資原則上需要在正式提出 LTR 申請之前已經完成。單純表示「獲批後會再投資」並不能取代現有投資資格。
3. 100 萬美元全球資產與 50 萬美元泰國投資可以重複計算嗎?
可以。
例如,申請人已持有一套價值 600,000 美元、符合 LTR 要求的泰國房地產,同時在海外銀行及投資帳戶持有 500,000 美元。
在物業估值及相關文件均獲接受的情況下,600,000 美元泰國物業可以用來滿足至少 500,000 美元泰國投資要求,同時也可以計入全球資產。加上海外的 500,000 美元資產後,整體全球資產便約為 1.1 million USD。
因此,申請人並不需要先另外準備 100 萬美元海外資產,再額外投入完整 50 萬美元到泰國。
對已經持有泰國物業、公司股份或其他泰國投資的人而言,現有資產是否已經可以計入資格,值得先做一次核對。
4. 不設固定年收入門檻
2026 年 Wealthy Global Citizen 的資格判斷以資產規模與泰國投資為核心,並沒有要求申請人過去兩年每年取得至少 80,000 美元收入。
因此,主要依靠投資資產生活的人士、已退休但資產規模較高的人士、家族資產持有人,以及年度收入波動較大的企業家,都可以根據實際資產結構進一步評估。
不過,如果財富主要屬於公司、配偶、父母或其他家庭成員,而不是由申請人本人持有,則需要再判斷這些資產能否作為主申請人的資格證明。
5. 健康保險或替代財力要求
申請人需要以三種方式其中一種滿足醫療保障要求。
第一種是持有可以覆蓋泰國住院及醫療費用的健康保險,最低保障額為 50,000 美元,而在資格核准函簽發時,通常還要有至少 10 個月的剩餘保障期。
第二種是已加入符合要求的泰國 Social Security,而且相關保障可以涵蓋泰國的住院及醫療費用。
第三種是不使用保險,而以本人名下的泰國或海外銀行存款替代。最低金額為 100,000 美元,並且在申請時通常需要證明已經連續持有至少 12 個月。
因此,並不是在申請前臨時存入 100,000 美元,就可以立即取代醫療保險。
三、Wealthy Global Citizen 申請流程
Step 1:先核對 100 萬美元資產與 50 萬美元泰國投資
正式填表以前,建議先整理兩組資料。
第一組是 Global Assets,用於確認可計入的全球資產是否至少達 100 萬美元;第二組是 Investment in Thailand,確認其中是否至少有 500,000 美元屬於 BOI 接受的泰國投資。
如果涉及多種貨幣,還需要按照 BOI 採用的匯率口徑換算,而不是只按照銀行即時匯率自行估值。資產剛好接近資格門檻時,最好預留一定的匯率及估值空間。
Step 2:在線提交 Qualification Endorsement
申請人透過 BOI LTR 官方系統建立帳戶,選擇 Wealthy Global Citizens,並提交護照、全球資產證明、泰國投資證明、醫療保障或銀行存款證明,以及其他按個案要求的資料。
Qualification Endorsement 階段本身不收取 BOI 申請費。
Step 3:等待 BOI 資格審查
在必要文件完整提交後,BOI 的資格審查目標時間一般約為 20 個工作日。
如果 BOI 或其他相關政府部門要求補充資產來源、物業文件、公司投資證明、銀行紀錄或翻譯認證文件,實際審核時間便會相應延長。
因此,真正影響申請速度的通常不是填寫表格,而是財務文件能否清楚證明資產所有權、價值及投資形式。
Step 4:取得資格核准後辦理 LTR 簽證
Qualification Endorsement 獲批後,原則上需要在資格核准函發出後 60 日內完成 LTR 簽證核發。
如果人在泰國,可以按照要求前往曼谷 **Thailand Investment and Expat Services Center(TIESC)**辦理,目前 TIESC 位於 One Bangkok。
如果人在泰國境外,則可按所在地及適用程序,透過相應的泰國使領館或 E-Visa 系統辦理。
LTR 並不是抵達泰國機場後再辦理的 Visa on Arrival,因此應在適用的正式程序下完成簽證核發。
Step 5:第一個 5 年居留期
LTR 通常被稱為「10 年簽證」,實際上是 第一階段最長 5 年,再重新確認資格後取得第二階段最長 5 年。
第一個五年期接近屆滿時,BOI 會重新確認申請人是否仍然符合 Wealthy Global Citizen 的主要資格,包括全球資產、泰國投資及醫療保障等。
如果原來用作 50 萬美元資格的泰國物業或投資已經出售,就需要確認是否仍有其他合資格資產補足要求。
四、Wealthy Global Citizen 文件清單
1. 護照與基本身份文件
護照一般需要至少剩餘 6 個月有效期及兩頁空白頁。申請時需提交個人資料頁;如有泰國出入境紀錄,也可能需要提供相應移民局蓋章頁面。
2. 泰國 50 萬美元投資證明
文件會按投資形式有所不同。
政府債券需要提供本人持有證明及相關債券資料;泰國公司投資通常涉及公司註冊資料、股東名冊、財務報表及付款證明;房地產則可能需要 Title Deed、Sale and Purchase Agreement、Land Office 文件、付款紀錄或 Lease Agreement 等。
因此,50 萬美元泰國投資要求並不能單純用一張海外銀行存款證明取代。
3. 全球 100 萬美元資產證明
常見證明包括銀行 Statement、Investment Portfolio、券商資產證明、海外物業的 Title Deed 或 Land Register Extract,以及本身已經符合資格的泰國投資。
資產可以分散在不同銀行、券商、國家及不同資產類別,只要申請人能清楚證明所有權及價值即可。
4. 醫療保障文件
可以提供健康保險、符合資格的泰國 Social Security,或維持滿 12 個月的 100,000 美元銀行存款證明。
5. 無犯罪紀錄及翻譯文件
無犯罪證明屬於可能按個案要求提供的 Additional Document,並不是所有 Wealthy Global Citizen 在首次提交時都需要主動準備。
如果原始文件不是英文或泰文,通常需要提交符合要求的英文或泰文翻譯;部分文件亦可能需要額外認證或公證。
五、常見問題 FAQ
Q1:我已經有泰國物業,可以計入 LTR 資產要求嗎?
可以。
如果物業類型、持有方式及證明文件符合 BOI 要求,泰國房地產可以同時用於計算至少 500,000 美元泰國投資,以及 100 萬美元全球資產。
因此,已經持有泰國高價值房地產的人士,可以先核對現有物業是否已經足以滿足部分甚至全部泰國投資要求。
Q2:100 萬美元是否全部都需要轉入泰國?
不需要。
100 萬美元是全球資產要求,可以由香港銀行資產、新加坡投資帳戶、美國證券帳戶、海外房地產,以及泰國房地產或其他投資共同組成。
但是,申請人仍然需要另外符合至少 500,000 美元泰國合資格投資。
因此,即使擁有 200 萬美元海外資產,如果完全沒有任何符合條件的泰國投資,仍不能只靠海外資產滿足全部 Wealthy Global Citizen 資格。
Q3:可以攜帶哪些家屬?
目前 LTR 家屬範圍包括合法配偶、父母、未滿 20 歲的合法子女,以及符合規定的 legal dependents,現行制度不再採用「配偶加最多四名子女」的固定上限。
不過,每名 dependent 都需要獨立提交相關身份、親屬關係及醫療保障資料。如果全家選擇以銀行存款代替醫療保險,家屬亦會涉及額外的存款要求。
Q4:Wealthy Global Citizen 可以在泰國工作嗎?
可以另行申請相應工作許可,但取得 LTR 本身並不等於已取得工作許可。
Wealthy Global Citizen 屬於可以按規定申請 Digital Work Permit 的 LTR 類別之一。
如果實際準備受僱於泰國公司、擔任泰國企業職位或進行需要工作許可的業務活動,仍需要另外確認工作內容、公司資格及相應工作許可要求。
Q5:LTR 還需要每 90 天報到嗎?
一般 LTR 持有人不需要沿用普通長期簽證的每 90 天報到制度。
如果在泰國連續居留超過一年,改為進行 1-Year Reporting。如果期間離境再重新入境,下一次一年報到期限通常會重新從最近一次入境開始計算。
不過,這不代表其他移民管理程序全部取消,例如住址相關的 TM.30 規定仍應按實際情況處理。
Q6:一定要買 50,000 美元醫療保險嗎?
不一定。
除了至少 50,000 美元健康保險外,也可以使用符合要求的泰國 Social Security,或者本人名下維持至少 12 個月的 100,000 美元銀行存款。
對資產較充裕、但不希望因國際醫療保險核保條件影響申請的人士而言,銀行存款替代方案可以一併評估。
Q7:在泰國住超過 180 天,海外收入是否都要在泰國繳稅?
不能只按照「180 天」作出這個結論。
一年內在泰國居留達到一定天數,確實會涉及泰國稅務居民身份的判斷,但 Wealthy Global Citizen 同時屬於 LTR 特定稅務待遇涵蓋的類別。符合條件的境外來源所得,可能適用 LTR 制度下的特定個人所得稅豁免。
因此實際上還需要區分收入是否屬於泰國來源、境外來源、是否涉及泰國境內工作,以及是否符合相關 LTR 稅務豁免。
LTR 不能簡化成「住超過 180 天就對全球所得課稅」,也不能反過來理解成「LTR 持有人所有收入都免稅」。
Q8:LTR 與 Thailand Privilege 有什麼不同?
兩者的制度邏輯並不一樣。
| 項目 | LTR Wealthy Global Citizen | Thailand Privilege |
|---|---|---|
| 定位 | 高資產人士長期居留制度 | 付費長期簽證會員制度 |
| 核心資格 | 100 萬美元全球資產+50 萬美元泰國投資 | 主要按照會員方案及資格審查 |
| 居留期限 | 5+5 年 | 按會員方案不同 |
| 工作 | 可另申請 Digital Work Permit | 會員簽證本身不提供一般工作權 |
| 移民報到 | 一年一次 | 一般仍涉及相應移民報到制度 |
| LTR 特定稅務待遇 | 有 | 沒有相同的 LTR 稅務待遇 |
如果主要需求只是長期住在泰國,而且不準備配置較大型泰國投資,Thailand Privilege 的制度通常更直接。
如果本身已具備較高資產規模,也計畫在泰國配置至少 50 萬美元資產,而且重視長期居留、工作安排及 LTR 的特定稅務待遇,則 Wealthy Global Citizen 更值得評估。
六、申請 Wealthy Global Citizen 常見的四個誤區
誤區一:有 100 萬美元資產就已經符合
不一定。
100 萬美元只是 Global Assets 要求,申請人還需要有至少 500,000 美元已完成的泰國合資格投資。
誤區二:50 萬美元一定要是現金或股票
不正確。
符合要求的泰國房地產也可以用於滿足這項投資要求。相反,把 500,000 美元存在海外銀行,即使資金完全屬於本人,也不能因此取代泰國投資條件。
誤區三:取得 LTR 後就可以立即賣掉原來的泰國投資
這可能影響後續資格。
例如原先以一套泰國物業滿足 500,000 美元投資條件,之後出售物業,而剩餘合資格泰國投資低於規定門檻,在後續資格確認時便可能出現問題。
因此,投資退出時間應與 LTR 身份安排一起考慮。
誤區四:在泰國超過 180 天,就一定失去 LTR 的境外所得稅務待遇
並不是。
泰國稅務居民身份與 LTR 特定稅務優惠屬於兩個需要分開分析的問題。即使涉及泰國稅務居民身份,仍需進一步判斷相關境外來源所得是否符合 LTR 稅務豁免條件。
涉及較大規模投資收入、股息、資產出售或跨境資金匯入時,最好按個人收入結構另行進行稅務判斷。
七、小結:先看 100 萬美元資產與 50 萬美元泰國投資
2026 年評估自己是否適合 Wealthy Global Citizen,可以先回答兩個核心問題:
第一,我本人名下是否擁有至少 100 萬美元,而且能夠按照 BOI 要求提供證明的全球資產?
第二,我是否已經在泰國持有至少 50 萬美元的合資格投資,或者準備在正式申請前完成相關投資?
如果兩項都符合,再進一步核對房地產或公司投資形式、資產估值、文件所有權、醫療保障、家屬安排、工作需求及稅務結構,會比一開始直接準備大量申請文件有效得多。
尤其對已經在泰國持有房地產、公司股份或其他資產的人士而言,現有投資可能已經可以用於部分或全部滿足 500,000 美元泰國投資要求,值得先做一次完整盤點。
參考資料
泰國投資促進委員會(BOI)— Qualifications, Criteria and Conditions for Long-Term Resident Visa;BOI — Required Documents for Wealthy Global Citizens;BOI LTR Visa — FAQ / Visa Issuance / 1-Year Reporting;泰國 Revenue Department — Royal Decree No. 743。
聲明
本文提供一般政策及申請資訊,不構成移民、投資、法律或稅務建議。LTR 資格須按照申請當時的資產估值、投資形式、持有人結構及 BOI 實際審查結果判定;涉及跨境稅務或重大資產配置時,應按實際個案另行確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