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數人在泰國遇到預扣稅問題,都是在「準備付款的前一刻」:供應商催款、房東在等租金、董事會剛通過發股息,或你準備對海外總部或顧問公司匯款。手上只有發票、合同或匯款指示,卻不確定「這筆錢要不要扣稅、要扣多少、沒扣會不會有事」,又不想臨時補件或事後被追稅。
這篇文只做一件事:讓你根據「付款用途+收款人身份」,快速判斷這筆款項在泰國是否需要預扣稅,以及需要特別小心的風險訊號。
先給直接答案:先看兩件事
在泰國,公司付款要不要扣預扣稅,實務上是兩步判斷:
- 這筆錢是什麼性質:服務費、租金、廣告費、股息、利息、權利金,還是單純買貨或報銷。
- 收款人是誰:泰國個人或公司,還是沒有在泰國設立實體的外國公司。
基本原則:
- 付給泰國境內的服務提供者、房東、顧問等,服務費一般預扣 3%,租金一般預扣 5%,廣告費一般預扣 2%。這些是國內付款最常見的費率;不同付款類型各有法定比率,國內費率普遍在 1% 至 5% 之間。
- 付股息給股東,一般預扣 10%;但若股東為泰國公司或涉及 BOI 等特殊情況,可能有特定豁免或不同處理方式,應由會計師確認。
- 匯款給沒有在泰國設立實體的外國公司時,股息一般預扣 10%;利息、權利金及部分服務費在泰國國內法下通常可能涉及 15% 預扣稅。若泰國與收款方所在國有雙重課稅協定,且對方能提供稅籍居民證明及其他所需文件,稅率可能降低或豁免;但是否可用稅約,仍要看付款性質、服務提供地、是否構成常設機構(PE)及具體條款。
- 單純購買貨物、公共交通、水電費等,在常見規則下通常不需要預扣稅,但仍應看發票內容和付款性質。
- 預扣稅通常適用於單次付款達 1,000 泰銖以上的合資格支出;若是長期合約,即使每次付款低於 1,000 泰銖,仍可能需要預扣。
實際檢查清單:付款前一定要看與要問的東西
一、先看文件上的關鍵字
付款前,先拿出合同、發票(Tax Invoice)、匯款指示或股東決議,重點確認:
付款用途描述:
- 若看到「service fee、consulting、management fee、commission、professional fee、advertising、maintenance」等字眼,通常會觸發預扣稅。
- 若是「rental、lease of office、warehouse、equipment rent」,多半也屬於應預扣項目。
收款人類型:
- 公司名稱後是否標示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或明顯是個人姓名。
- 收款銀行帳戶是否在泰國,抬頭是泰國公司,還是直接匯到海外法人帳戶。
二、針對服務費與租金,問清這幾個問題
對象:泰國供應商、房東、顧問、代理商。
- 「這筆付款你們在報稅時會列為服務費、租金、廣告費,還是其他收入?」
- 「請提供正確的公司名稱、稅號、地址及發票資料,方便我們申報預扣稅。」
- 「付款方代扣後,會向你們出具 Withholding Tax Certificate(50 Bis / 50 Tawi),你們是否接受按規定扣款後支付淨額?」
- 若是租金:「租的是不動產(房屋、辦公室、倉庫),還是設備、車輛?」——不同標的可能影響稅務分類及稅率,但通常都需要先檢查是否屬於應預扣項目。
三、針對股息與董事分紅
- 確認收款人是個人、泰國公司,還是外國公司。
- 檢查股東決議或分配文件是否有標明「withholding tax」欄位或金額。
- 問:「本次股息發放,公司會代扣預扣稅多少百分比?是否會向收款方提供稅務憑證?」
四、針對跨境付款
若你要匯款到海外母公司、顧問公司或版權方:
- 問會計或外部顧問:「這類跨境付款在泰國國內法下是否涉及 10% 或 15% 預扣稅?有沒有稅約可以減免?」
- 確認是否已取得:收款方所在國的稅籍居民證明(Certificate of Residence),以及任何涉及雙重課稅協定(DTA)的條款文件。
這些文件不到位時,預扣稅往往要先依泰國國內法標準處理,再由對方在其母國申請抵免,或由雙方重新安排合約與付款條款。風險通常落在付款方這一側。
哪些回答代表要小心
「我們其他客戶都沒有扣,沒事的。」
市場慣例不等於法規允許。稅局認定時看的是付款性質與法律規定,不是「大家都怎麼做」。
「這筆是服務費,但可以開成『商品』發票,就不用扣了。」
刻意錯置收入性質以逃避預扣稅,若被認定為違規,付款方可能要補稅與罰款。
「跨境這些政府也管不到,直接全額匯出去就好。」
對外國公司的股息、利息、權利金或部分服務費,泰國可能透過源泉預扣稅課稅。是否減免取決於稅約、付款性質、服務提供地、PE 判斷及文件,不會因為收款人「在國外」就自動不管。
「我們是外國公司,沒有在泰國設公司,所以你們不用扣。」
很多時候剛好相反。沒有在泰國設立實體的外國公司,往往正是透過源泉預扣稅完成泰國端課稅,而不是天然例外。
「不用管預扣稅,年底我們會自己處理。」
預扣稅是付款方的義務。你不代扣,日後被查通常由你補繳,另加罰金與附加費,不是由收款方「年底自己處理」就能解決。
凡是「大家都這樣做」「政府不會查」「寫成別的就好」這類語句,都應視為紅旗。
下一步應該怎樣判斷
可以繼續付款的情況
你已做到以下幾點,一般可在內部風險可接受範圍內繼續:
- 已確認付款用途屬於服務費、租金、股息等常見類型,且公司內部有固定的預扣稅作業流程。
- 收款方已理解付款方會代扣預扣稅,並已提供正確的稅號、公司資料及發票資料;付款方在代扣後,應向收款方出具 Withholding Tax Certificate(50 Bis / 50 Tawi)。
- 若是跨境付款,已取得對方的稅籍居民證明,並由會計師或稅務顧問確認是否可採用稅約稅率、是否涉及常設機構(PE)或其他額外文件要求。
應該暫停的情況
- 合同用語刻意模糊(例如「support fee」「miscellaneous charges」),你無法判斷是否屬服務費或權利金。
- 對方明示或暗示「可協助開非實際性質的發票」以避免預扣。
- 付款金額較大(例如管理費、技術服務費、品牌權利金),且收款方是海外關係人,同時牽涉預扣稅與移轉訂價風險。
- 公司近一年內已被稅局問過預扣稅或被要求補件,你知道這一塊是敏感區。
這些情況下,本文的清單只能幫你意識到「有風險」,真正的下一步是把案件與合同整理好,交給熟悉泰國稅制的會計師或律師,並回 Pillar 主文確認整體制度框架。
常見問題
Q:我只是付一次性的顧問費,金額不大,也要預扣嗎?
只要性質是服務費,是否要預扣看的主要是「收入類別」而不是金額。預扣稅通常適用於付款達 1,000 泰銖以上的合資格支出;長期合約下即使單次低於此金額,仍可能需要預扣。金額很小時實務上可能被忽略,但從合規角度仍應依規定處理。
Q:如果當初忘了扣預扣稅,還有補救空間嗎?
在多數情況下,付款方仍可在法定申報期限內補扣與補報。預扣稅申報截止日通常為付款後次月 7 日;若使用電子申報,常見期限為次月 15 日。實務問題是對方往往已拿到全額款項,導致你無法再向收款人追討差額,結果通常是公司自掏腰包補繳,加上可能的附加費或罰款。
Q:跨境服務費一定要扣到 15% 嗎?
不一定。泰國國內法下,付給未在泰國設立實體的外國公司的服務費,可能先按 15% 預扣稅評估;但若適用雙重課稅協定,且該筆收入在稅約下被視為 business profits、收款方在泰國沒有常設機構(PE),則可能降低或豁免。
是否可用稅約,需要稅籍居民證明、具體合同、服務內容、服務提供地及付款性質支持,不能只因為對方位於有稅約的國家就自動套用較低稅率。
聲明
本文是一份協助你在「付款當下」快速檢查預扣稅風險的工具文,無法取代個別案件的法律或稅務意見。具體是否需預扣、稅率與申報方式,仍取決於實際合同條款、付款模式、收款人身份、服務提供地、是否適用雙重課稅協定,以及最新泰國法規與稅約。涉及金額較大、跨境關係企業或結構複雜的付款,建議在動支前先諮詢熟悉泰國稅制的專業人士。
參考資料出處
The Revenue Department – Income Tax Guide for Foreign Company / The Revenue Department – Withholding Tax / THAILAND.GO.TH – Legal violations in incorrect and incomplete withholding income tax payments / PwC – Worldwide Tax Summaries: Thailand / Plizz – Withholding Tax Thailand 2026: Rates & Guide / Sherrings – International Payments WHT – Thailand Withholding Ta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