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大通(JPMorgan)警告,中國內地正收緊對離岸財富的稅務執法,有關做法或擴大至涵蓋內地居民在香港的房產租金收入與資本增值,稅率為20%。該行估計,若當局採取極長的追溯期(最長可達20年),將有約20萬至40萬名居港未滿七年的「新香港人」受影響。摩根大通指出,這一轉變將侵蝕不少新來港人士的現金流,並削弱其償還按揭的能力。
這項風險評估的背景,是中國對未申報離岸財富展開更廣泛的整頓行動。2026年7月下旬,當局已就離岸信託轉讓、年度收益及分配設定劃一20%的個人所得稅;北京、杭州等地的稅務機關亦開始向離岸保險保單收入徵稅。納稅人須在90日內,就2023年1月以來置於信託的資產,以及2026年前收取的信託收益,申報未繳稅款。
對外投資方面的監管變動亦同步進行: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National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NDRC)於8月21日就《對外投資管理辦法》修訂草案展開諮詢,涵蓋個人及機構,意見徵集期至9月20日截止。草案未有明確說明自住房產是否納入範圍,惟摩根大通預期投資性房產將被納入,而真正自住用途的購置審批應仍可行。該行表示,其更大的疑慮在於全球收入執法的不確定性,以及追溯期可能拖長。
若內地將稅務執法延伸至香港房產,將疊加於香港現行稅制之上——現時租金收入須按應評稅淨值扣除法定20%免稅額後徵收物業稅。分析人士指出,共同申報準則(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CRS)目前主要涵蓋金融帳戶,一般不涉及直接持有的房地產,惟未來範圍或有擴大。
參考資料
點心日報(Dimsum Daily) – JP Morgan warns mainland tax enforcement may hit Hong Kong propert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