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特阿拉伯內政部(Ministry of Interior)近日警告外籍人士,不得在合法僱傭框架以外自行接活營生,當局正加強執行居留與勞動法規。內政部表示,外籍人士脫離其擔保(sponsor)工作範圍、自行從事有償工作,即構成違反該國居留、勞動與邊境安全法規。
罰則按違規次數遞增:首次違規者處10,000沙特里亞爾(SR)罰款並遣返出境;第二次違規者罰款25,000里亞爾、監禁一個月並遣返;第三次或以上違規者,罰款最高可達50,000里亞爾、監禁最長六個月並遣返。規定亦延伸至僱主與協助者——任何僱用、運送、藏匿違規者的人士或企業,同樣可被處以最高100,000里亞爾罰款及最長六個月監禁;讓外籍人士脫離其合法登記僱主範圍工作的僱主或機構,同受同等罰則。
內政部表示,全國各地的現場執法行動將持續進行,並呼籲民眾如發現違規情況,可致電911(麥加、麥地那、利雅得、東部省)或999(沙特其他地區)舉報。
參考資料
海灣新聞(Gulf News) – Saudi Arabia warns expatriates of jail, SR50,000 fine for working for themselv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