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宅點百科泰國房產系列的一篇,整理外國屋主出售泰國公寓時,買方是泰國人或外國人各有什麼條件、配額怎麼運作,寫給住在台灣或香港、以外國人配額持有泰國公寓、準備出售的讀者。賣房全程見主文外國人在泰國賣房:買家、流程、稅費與資金匯出。
為什麼買方身分會影響賣房?
外國人在泰國持有公寓,受公寓法(พระราชบัญญัติอาคารชุด พ.ศ. 2522)的配額與付款規定限制。這些規定管的是買方:買方是泰國人,配額與外匯付款的要求都只適用外國買方;買方是外國人,就要符合配額與付款證明的條件。賣方的文件、過戶費與可以接觸的買方範圍,都會因此不同。
先講答案:兩種買方差在哪?
兩種買方都可以。賣給泰國籍個人,對方的資格條件較單純,這筆出售會釋出大樓的外國人配額;在條件符合時,過戶費還可以降到0.01%。賣給另一位外國人,配額隨單位一起移轉,但買方須以外幣自國外匯入購屋款,賣方則要向管理法人申請外國人配額證明。
| 賣給泰國籍個人 | 賣給外國人 | |
|---|---|---|
| 配額 | 只適用外國買方,出售後釋出配額 | 配額隨單位移轉,大樓外國人比例不變 |
| 買方付款 | 只適用外國買方 | 須以外幣自國外匯入,取得外匯紀錄 |
| 賣方要多備的文件 | 無欠費證明 | 無欠費證明+外國人配額證明 |
| 過戶費 | 符合條件時0.01% | 2% |
49%配額怎麼算?
同一棟公寓由外國人持有的面積,合計不得超過全部單位總面積的49%(公寓法第19條之2)。計算的是面積,不是戶數。
外國人要持有公寓單位,也須符合公寓法第19條的資格,包括取得永久居留者、依投資促進法居留者,以及把外幣匯入泰國、或從非居民泰銖帳戶或外幣帳戶付款的外國人。一般外國買方是以最後這一款取得資格。
過戶時,土地廳(กรมที่ดิน)會查核四項:配額證明、外匯匯入證明、無欠費證明,以及雙方的身分文件。配額證明與無欠費證明都由公寓管理法人(นิติบุคคลอาคารชุด)核發。
賣給外國人:買方要準備什麼?
外國買方要有大樓的配額空間,並以外幣自國外匯入購屋款。這筆匯款的紀錄是外匯交易表(FET,舊稱 ท.ต.3),每筆匯入5萬美元以上(或等值外幣)由銀行出具;低於門檻時,以入帳通知加銀行確認函代替。這個門檻屬銀行實務,不是條文。
買方的外匯證明是土地廳過戶時查核的項目之一,匯款名義或用途不對都可能卡關。所以合約可以把「買方取得配額與外匯證明」寫成過戶條件,並寫清楚未能取得時的處理方式。
配額已滿的大樓怎麼辦?大樓外國人持有已達49%時,土地廳不會再登記新的外國人永久產權購買;業者整理列出的第一個選項,就是向現有外國屋主購買二手單位,因為配額隨單位移轉。不過,已滿額大樓裡外國人之間的轉手能否順利登記,現行法條未明寫,待確認,業者說法也不一致。收外國買方的定金前,先向管理法人與土地廳確認。
這一點要看你的大樓目前的外國人持有比例,以及你的單位是否登記為外國人配額單位。不確定自己屬於哪一種,可以把情況告訴問問宅點。
賣給泰國人:有什麼好處與限制?
賣給泰國籍個人時,買方的配額與外匯付款要求都只適用外國買方,賣方只要準備無欠費證明。過戶費方面,公寓的成交價與官方評估價都不超過700萬泰銖、房貸也不超過700萬泰銖時,過戶登記費降為0.01%,適用到2027年6月30日;超過700萬泰銖,或買方是外國人,就是2%。公告的條件沒有限制賣方國籍,推論外國賣方也可適用,待土地廳確認。過戶費怎麼分擔,見在泰國賣房要繳多少稅?過戶費、特種營業稅或印花稅、預扣所得稅怎麼算。
賣給泰國人之後,這個單位的外國人配額就釋出了。
配額單位會影響價格嗎?
所查資料只有業者報導,沒有官方或系統性的數據。有業者報導,普吉島需求高的項目中,外國人配額單位的成交價高於條件相同的泰國人配額單位。另一方面,泰國不動產事務局(AREA)總裁 Sopon Pornchokchai 表示,達到49%上限的公寓項目數量有限,外國人購買占去年公寓購買總數不到20%。
這兩點合起來看:配額單位對外國買方的意義,取決於你的大樓是否接近49%。宅點不對個別單位作價格判斷,大樓目前的外國人持有比例,可以向管理法人查詢。
75%配額與99年租約通過了嗎?
還沒有。2024年6月21日的報導指出,內閣指派內政部研究修改公寓法,把外國人持有上限由49%提高到75%,並修改土地法讓外國人承租土地最長99年。截至2026年10月8日,49%配額沒有改變,所查資料也未見相關法案送入國會或刊登皇家公報。
目前仍以49%配額為準;公寓的租賃權最長登記30年,30年後的續約只是契約約定,不一定成立。賣房的規劃,以現行規定為準。
下一步怎麼判斷?
先向管理法人確認兩件事:大樓目前的外國人持有比例,以及你的單位登記為外國人配額單位。接著看買方是誰,再決定合約要加哪些條件。出售前的文件清單見泰國賣房前的文件清單:產權狀、無欠費證明、配額證明、黃簿。
想釐清你的情況
買方條件要看大樓配額,宅點可以為你安排合適的專員協助。
泰國公寓賣給誰 FAQ
泰國公寓外國人賣給外國人,會占用新的配額嗎?
不會。配額隨單位移轉,大樓的外國人持有比例不變;但大樓已達49%時能否登記,現行法條未明寫,待確認。
賣給泰國人,過戶費一定是0.01%嗎?
要看條件:買方是泰國籍個人,成交價與官方評估價都不超過700萬泰銖、房貸也不超過700萬泰銖,適用到2027年6月30日。
泰國物業的外國人配額已經提高到75%了嗎?
還沒有。2024年內閣指派研究修法,截至2026年10月8日,49%配額沒有改變,也未見相關法案送入國會。
名詞小詞典
- 公寓法(พระราชบัญญัติอาคารชุด พ.ศ. 2522):規範公寓持有與外國人配額的法律。
- 外國人配額:同一棟公寓外國人持有面積的上限,目前為49%。
- 公寓管理法人(นิติบุคคลอาคารชุด):每棟公寓的管理單位,核發配額證明與無欠費證明。
- 外匯交易表(FET,舊稱 ท.ต.3):銀行證明外幣自國外匯入並兌換成泰銖的紀錄。
- 泰國不動產事務局(Agency for Real Estate Affairs,AREA):泰國的不動產研究機構,其總裁的說法見本文。
資料說明
本文由宅點研究整理,法條部分已由宅點對照條文查證(宅點已查證),市場做法另行標明。資料查核日期為2026年10月8日。公寓法各條依律師事務所的條文整理。以下結論是條文沒有直接寫明、由查證歸納:配額已滿大樓的外國人之間轉手能否登記、0.01%過戶費對外國賣方的適用,列為待確認;「未見75%法案」是查無結果的歸納。配額隨單位移轉、配額單位的價格報導,屬業者說法;AREA 的說法依媒體轉述,報導未標明日期。75%配額與99年租約仍在研究、沒有定案,之後可能改變。
參考資料
Tilleke & Gibbins-Inheritance of Condominium Units by Foreigners in Thailand / ThaiLawOnline-Condominium Act B.E. 2522 (1979) / ThaiLawOnline-Condominium Juristic Person / ThaiLawOnline-FET Form Thailand / 曼谷商業新聞-內政部降低登記費公告刊憲 / Thai PBS World-Foreigners to be allowed to own 75% of units in condominium projects / The Nation-foreign condo quota debate / The Thaiger-What Thailand’s foreign quota means for buyers / The Thaiger-Foreigner’s guide to selling property in Thailand
重要聲明
本文為一般資訊整理,不構成法律或不動產交易方面的個別建議,也不是對任何單位的價格判斷。資料查核日期為2026年10月8日。配額與過戶費規定可能更新,以泰國主管機關現行公告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