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聯酋政府透過官方立法入口網站,公布11類居民即使在境外停留超過180天,仍可保留居留權而不會被取消。
按阿聯酋標準居留規則,持證人若在境外停留超過規定期限,其居留權將被取消。新公布的豁免安排容許符合資格的居民,無論在境外停留多久,居留證均可保留有效至原訂到期日。
11類獲豁免對象分別為:外籍公民的配偶;陪同阿聯酋公民海外進修的家庭傭工;陪同患病阿聯酋公民赴海外就醫的家庭傭工;持有效阿聯酋居留證的外籍病患及其陪同者;駐外阿聯酋外交或領事人員所屬的隨行家庭傭工;獲公營機構獎學金在海外受訓或進修的外籍人士及其持有效證件的家屬;陪同王室成員在海外居所工作的家庭傭工;於阿聯酋境外教育機構就讀的學生;持有效居留證的投資者;阿聯酋駐外外交或領事代表及其受保薦的隨行人員;以及由相關主席決議指定的其他任何類別(須持有效證件並繳清相關費用)。
大部分豁免只要居留證維持有效即自動適用。第四類(外籍病患及其陪同者)則須符合額外條件:須出具經阿聯酋相關機構認證的醫療報告,否則不獲此項保障。最後的兜底條款則賦予主席權力,可將豁免擴展至未列名的群體,惟須符合相同條件。不屬於上述11類的居民,仍受標準的180天規則約束,建議須於許可期限內返回阿聯酋,以避免居留權被取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