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內政部(Department of Home Affairs)公布,澳洲公民、永久居民或合資格紐西蘭公民的外籍父母,須符合9項資格條件,方能申請「父母簽證」(Parent visa,103類別)——一款可讓父母無限期在澳洲定居的永久簽證。這項規定對於澳洲居民成年子女希望接父母來澳長期定居(而非短期探親)的家庭影響最大。
在標準申請路徑下,申請人須:擁有合資格擔保人(通常為澳洲公民、永久居民或合資格紐西蘭公民的成年子女);通過「家庭平衡測試」,證明其子女中至少一半居於澳洲,或居於澳洲的子女人數多於居於其他任何單一國家的子女;持有「經濟擔保書」(Assurance of Support),保證不會依賴特定政府福利;符合澳洲健康要求;符合品格要求(可能包括警方及背景審查);已清還所有澳洲政府欠款,或已安排可接受的還款計劃;未曾遭簽證撤銷或前次申請被拒;簽署《澳洲價值觀聲明》(18歲或以上申請人須簽署);以及就18歲以下申請人接受「兒童最佳利益」評估——內政部可以此作為拒批理由。
另設一條專屬部分長期居澳退休人士的申請路徑:適用於2018年5月8日當時持有「投資退休簽證」(405類別)或「退休簽證」(410類別)人士,且自該日起未持有其他實質性簽證,並須在遞交父母簽證申請時人身處於澳洲境內。透過此途徑申請的退休人士,可獲豁免家庭平衡測試、擔保人及經濟擔保書要求,惟仍須自行負擔醫療開支,並須在審批期間維持足夠的醫療保險。
根據澳洲內政部公布的最新資料,父母簽證(103類別)目前處理時間偏長,原因是每年申請需求持續高於名額供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