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財政部長Jim Chalmers在四個月內第三度退讓其家族信託30%最低稅方案,2026年9月3日推出一項固定分配選項,讓既有信託毋須重組成公司即可避開此稅——但該選項附帶條件:已鎖定分配比例的信託一旦有任何一年變動受益人分配,即觸發47%罰稅。此一機制出自財政部自家的草擬法案及說明備忘錄,由One News Australia報導,並經Accountants Daily與《澳洲金融評論報》(Australian Financial Review)獨立查證。這次退讓解決了Chalmers原方案帶來的一個問題——重組成本——卻未解決其下更根本的問題:家族信託及其名下的生意,是否真的能藉此避開州印花稅,這一點目前正被一位州財政部長與兩位稅務律師公開質疑。
這兩條線索相關但性質不同,本文刻意將兩者分開處理,不把「Chalmers退讓了」當成故事終點。第一條線索是:新的選項究竟把一個家族鎖死在什麼條件裡,一旦出錯要付出什麼代價。第二條線索是:這項選項原本要避開的州印花稅,是否真的被避開了——財政部自家的說明文件宣稱如此,但昆士蘭州財政部長與兩位具名稅務律師表示,這一點尚未被證實。
三度退讓,逼出第三次退讓的機制
這項政策最初於2026年5月澳洲聯邦預算案中宣布:約35萬間透過家族信託營運的中小企業,從2028年7月1日起須就信託收入繳交新的30%最低稅,否則就得將生意重組為公司——此一數字由《澳洲金融評論報》與One News Australia各自引述同一份《2026-27年度預算案概況說明》獨立確認。此稅針對的是一個真實機制:家族信託讓受託人得以將營業收入分配給家族成員,按各人較低的個人邊際稅率課稅;《澳洲金融評論報》記者John Kehoe報導,財政部表示,若非5月方案已內建部分寬減,用以限制信託留存利潤稅負的「桶子公司」(bucket companies)原本恐面臨高達70%的實質稅率。首波反彈後隨即出現兩次退讓:6月,以遺囑設立的信託獲豁免(政府估計此項讓步四年成本4.75億澳元);8月,同一方案內原本規劃的「寡婦稅」被撤回——時間線出自One News Australia整理的政府自家新聞稿及預算文件。
9月3日的第三次退讓,起因於首個方案未在諮詢過程處理到的一項事實:將生意由信託遷出、改組為公司,法律上等同於所有權轉讓,而澳洲每一個州及領地都會對此類轉讓徵收印花稅。CPA Australia稅務主管Jenny Wong於7月8日指出,政府原本17頁的諮詢文件提出17條問題,卻完全沒有提到州印花稅——這一句話同時出現在One News Australia與Accountants Daily各自獨立的7月8日報導中。會計及商界團體向財政部提交的意見書估算,重組成本(不含印花稅)介乎1萬至5萬澳元專業服務費(CPA Australia與澳洲中小企業組織理事會COSBOA各自向財政部提交的意見書),另加最高5.5%至5.7%資產轉讓價值的州印花稅——具體數字因引用來源不同(澳洲工商總會ACCI,或會計師事務所RSM)而略有差異。財政部自家的說明備忘錄第1.3及1.4段明確指出,固定分配選項是「回應本次諮詢所收到的意見」而新增,目的是讓信託得以「限制原本因重組而產生的成本,包括非聯邦所得稅範疇的成本,例如州及領地印花稅」——財政部在自家文件中承認,其最初提出的方案,會讓家族企業背負一筆它自己沒有算進去的州稅負擔。
逃生門本身的陷阱
固定分配選項並非政府強加於業界——COSBOA原本全面反對此稅,是該組織主動提出此一替代方案;CPA Australia的Wong將這項最終方案稱為「真正的改善」,讓企業毋須重組成新實體即可避開最低稅,此一定性由Accountants Daily獨立報導確認。但這項選項的機制本身相當不留餘地。根據草擬法案,凡於2028年7月1日已存在的信託,僅在2028-29課稅年度獲得一次機會,指名每一位受益人,並固定其收益與資本各自的分配比例,且此後永久不變——分配比例須合計100%,根據說明備忘錄第1.8段,往後僅能在指名受益人身故,或兩位指名受益人的關係破裂時變更。此選項生效後出生的孫輩無法被加入名單;受益人個人情況若有變化——配偶重返職場、子女由學生變成有收入者——分配比例仍維持選定當初固定不變,沒有機制可將其轉移給更需要的家族成員,《澳洲金融評論報》報導中,澳洲建築業總會(Master Builders Australia)獨立點出了這項限制。
若已鎖定分配比例的信託,日後有任何一年支付了與選定比例不同的分配——哪怕只有一次——根據說明備忘錄原文,後果是受託人「須就該課稅年度信託全部淨收入,按最高邊際稅率加Medicare附加稅繳納所得稅」,兩者相加為47%(最高個人邊際稅率45%加2% Medicare附加稅),且適用於整個年度的信託收入,而非僅限於變動的那一部分——該信託並永久喪失使用此選項的資格,此後只能適用30%最低稅。COSBOA行政總裁Skye Cappuccio形容此一罰則「過度嚴苛」,並指其「未能反映家族企業會隨時間變化演進的現實」——此一發言逐字出現在One News Australia與Accountants Daily兩份獨立報導中,確認這是一句可核實的公開發言,而非單一媒體的轉述。草擬法案同時設下一道硬性門檻:只有2028年7月1日當日已存在的信託才能使用此選項;若一個家族於2028年7月2日才設立信託,則完全無法使用此鎖定選項,須從第一天起就繳交30%最低稅。
財政部宣稱已解決、但其實未解決的印花稅問題
財政部自家的概況說明文件宣稱,固定分配選項「不需要重組,且預計不會產生州及領地印花稅」——這是政府的官方立場,而且並非純屬公關說詞:這正是業界團體當初要求的具體解方。但昆士蘭州財政部長David Janetzki已公開要求Chalmers說明,這項聯邦措施如何與昆士蘭州稅法互動,並表示「Jim Chalmers的預算決定留下一團亂局,昆士蘭州納稅人不該替他收拾」;根據《澳洲金融評論報》報導,昆士蘭州財政及稅務廳正獨立審視這份草擬法案。雪梨稅務律師Joanne Seve向同一媒體表示,新南威爾斯州轉讓稅法適用於任何「應課稅財產受益所有權的變更」,並引用2024年新南威爾斯州民事及行政審裁處(NCAT)在Baxter訴新南威爾斯州稅務廳廳長一案的裁決——該案裁定,變更信託契約使單一受益人即時獲得全部收益與資本權益,即構成受益所有權變更,須就相關土地觸發轉讓稅——意味著做出此一選項本身(而非僅限於完整重組),在既有州級判例下,也可能被視為須課稅的行為。同一篇報導中,一位不具名的墨爾本律師就維多利亞州相同的受益所有權變更條文,提出了相同看法。
即使在爭議尚未浮現之處,財政部這項方案未能填補的缺口也被公開承認:對於選擇完全由信託重組為公司的企業(這仍是30%最低稅或鎖定選項以外唯一的替代方案),CPA Australia的Wong明確表示:「聯邦政府只能減免聯邦稅。重組所涉及的印花稅障礙依然存在」,並呼籲政府將重組相關印花稅列為可扣稅項目,作為務實解方——此一立場由Accountants Daily獨立報導。而這道缺口的背後,是受此爭議影響最深的各州,本身也有理由不願輕易在印花稅上讓步:新南威爾斯州與維多利亞州約三分之一的自有財源收入來自房地產相關稅項;根據《澳洲金融評論報》另一則關於各州財政的報導,新南威爾斯州住宅印花稅收入在2026年7月單月即按年下跌20%,這是房地產市場整體放緩的一部分,該州先前已因此將四年印花稅收入預測下修54億澳元。以上內容並非對信託稅爭議本身的直接論斷——而是說明為何各州政府即使財政部宣稱聯邦層面的問題已經解決,仍無太多空間可以迅速在印花稅上讓步的背景脈絡。
宅點視角——值得留意的重點,不在於Chalmers再度退讓——這已是四個月內第三次——而在於這次退讓把一個雖然昂貴、但至少清楚的選擇(繳30%或重組並繳印花稅),換成了另一個較不顯眼的選擇:終身鎖定受益人分配比例,或是在家族情況一旦需要調整分配時,冒著整年收入被課47%稅的風險。這項罰則的具體份量,以及這項選項原本要迴避的州印花稅問題,兩者目前都還沒有定論——草擬法案仍在公眾諮詢期,截至2026年9月18日,尚未提交國會,反對黨也已表示不會支持這項信託稅措施。對於名下家族企業或投資房產設於家族信託之中的人而言,聯邦層面圍繞30%稅率的爭議聲量降溫,不代表底層的結構性問題——固定選項究竟鎖住了什麼、又是否真如財政部所說「乾淨迴避」印花稅——已經有了答案。
參考資料
One News Australia – Jim Chalmers backs down on trust tax again, then leaves family firms facing a 47% penalty trap / Accountants Daily – Trust tax overhaul doesn’t solve stamp duty issue / Australian Financial Review – Trusts might not escape stamp duty hit / Australian Financial Review – Stamp duty revenue plunges as property slump deepen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