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已交稅,不代表個人收到股息後一律不用處理
馬來西亞採單層公司稅制度,公司按自身利潤課稅,股東一般不再取得舊制下的公司稅抵免。可是,自 2025 課稅年起,個人取得指定馬來西亞股息,另須考慮 2% 股息稅。
因此,「公司交過稅,所以任何股息永遠免稅」已不是完整說法。要分清收款人是個人還是公司、股息來源、全年金額,以及是否屬豁免類別。
RM100,000 門檻看個人全年合計
相關安排適用於居民及非居民個人,也涵蓋透過代名人持股的個人。上市或非上市公司的相關股息均可能包括在內,不是只有股票市場投資者才需要理會。
門檻不是每家公司各有 RM100,000,也不是每次派息各算一次。個人應合計該課稅年的相關股息,再按規則處理指定豁免項目。
分拆成數次付款,或由幾間公司分別派發,不會因此自動取得多個門檻。非現金形式的分派,也可能有估值及申報要求。
2% 按規定計算的應課稅股息收入徵收
一般計算先處理股息收入及 RM100,000 扣減,再依規則分配適用的扣除等項目,算出應課稅股息收入。不能保證所有人的最終稅額永遠等於「毛股息減 RM100,000,再乘 2%」。
作簡化示例:假設全年相關股息為 RM150,000,沒有影響計算的支出、其他扣除或豁免,扣除 RM100,000 後,餘下 RM50,000 按 2% 計算為 RM1,000。這只是說明門檻及稅率,正式報稅仍須按完整計算。
已列為合資格豁免的股息、海外來源股息,以及其他投資產品的分派,應按各自規則判斷,不能全部放入同一個 2% 框架。
收款人是公司,處理方式又不同
這項 2% 稅針對個人,不能直接套在收股息的控股公司。子公司向控股公司派發馬來西亞單層股息,與控股公司之後向個人股東派息,是兩個不同層次。
也不能只把盈利留在公司帳上,就說整個安排沒有稅務。公司本身的所得稅、投資收入分類及日後個人取款方式,仍要一併考慮。
派息前,公司與股東各有工作
公司應先確認可分派盈利、償債能力及董事批准,再提供合適的股息憑單,說明金額、日期和豁免類別等資料。
個人股東則應保存各公司的股息紀錄,按適用年度表格申報及繳稅。不能把 2% 一概理解成公司已在付款時代扣完成的預扣稅。
常被誤解的情境
「每間公司派不到 RM100,000,就全部不用合計。」
門檻按個人全年相關股息計算。
「公司以前年度賺的錢,現在派息就不受新規影響。」
須看股息支付、貸記或分派的課稅年及適用規則,不能只按公司賺取盈利的年份判斷。
下一步應該怎麼判斷
整理全年各來源股息與憑單,標示收取日期及豁免依據,再與其他個人所得稅資料一起交給稅務代理計算。公司規劃派息時,亦要預留自身營運與稅款。
如果你正評估馬來西亞公司的利潤分派,歡迎在下方表格留下股東類別及預計派息安排,聯絡我們了解準備方向。
常見問題 FAQ
Q1:非居民個人也可能適用 2% 股息稅嗎?
會,相關安排並非只適用稅務居民個人。
Q2:RM100,000 是每家公司獨立計算嗎?
不是,應按個人全年相關股息合計,並按規則處理豁免。
Q3:公司股東收到股息也一律交 2% 嗎?
不是,這項稅針對個人;公司收到股息須按自己的適用制度處理。
聲明
本文依據截至 2026 年 10 月 8 日可查閱的資料整理,供一般資訊參考,不構成法律、稅務、金融或投資建議。架構、跨境付款及稅務處理須按真實交易、收款人身份與適用法例確認。
References
LHDN — 2025 年預算案稅務研討會問答,個人股息稅;LHDN — Introduction to Individual Income Tax;SSM — Companies Act 2016,第 66、196、213–218、245–259 條等;LHDN — 股息憑單格式及發出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