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宅點百科日本置產系列的一篇,整理外國屋主出售日本房產時,買方可以是誰、不同買方對賣方有什麼影響,以及2026年起買方要多做哪些申報,寫給正在比較買方或擔心新規定會影響出售的讀者。賣房全程見主文外國人在日本賣房:買家、稅費、海外簽署與資金匯出。
為什麼讀者會擔心「買方」的問題?
2026年日本在外國人取得不動產這件事上動作不少:登記要申報國籍、外匯法的取得報告規定修正、重要設施周邊的土地可能改為許可制。持有日本房產的外國屋主,自然會問:我還能不能賣?賣給外國人會不會變難?
先講答案
可以賣,買方也不限國籍。截至2026年10月,日本沒有針對外國人買賣一般住宅的國籍限制或配額,你可以把房子賣給日本人或外國人。2026年的新規定,主要是買方登記或取得時的手續,不影響你出售的權利。對賣方比較直接的影響是買方類型:它決定買方要不要先預扣10.21%。
買方是誰,對賣方有什麼差別?
向非居民購買日本房產、並在日本付款的人,付款時要按成交價預扣10.21%。法人當然要扣,個人買方原則上也要扣;唯一的例外是個人買來自己或親屬居住,而且成交價在1億日圓以下。
| 買方 | 預扣10.21% | 賣方實際收到 |
|---|---|---|
| 個人,買來自己或親屬居住,成交價1億日圓以下 | 免除 | 全額;你要在隔年3月15日前自行繳稅 |
| 個人,買來出租,或成交價超過1億日圓 | 要扣 | 扣除10.21%後的餘額;申報後多退少補 |
| 法人(包括收購再轉售的業者) | 要扣 | 同上 |
| 在國外付款、但在日本有住所或事務所的買方 | 要扣(視為在日本付款) | 同上 |
兩點要注意:
- 預扣是買方的義務,是否適用看買方的身分與購買用途,所以這兩點最好在買賣契約裡寫清楚。
- 買方也是非居民、在日本沒有住所或事務所、全額在國外付款時,是否預扣,現行說明未寫明,待確認。不論有沒有預扣,你都要在隔年3月15日前自行申報。
稅額怎麼算,見在日本賣房要繳多少稅?10.21% 預扣、短期30.63%與長期15.315%怎麼算。
2026年起,買方登記要多做什麼?
這些是買方(新屋主)的義務,但知道它們,比較能理解買方或仲介為什麼要多一些時間準備文件:
- 申報國籍(2026年10月5日起):新屋主登記時,申報的「檢索用資訊」(検索用情報)要包括國籍;台灣籍以地域申報。國籍資訊由登記所作為內部資訊保存,不會出現在公開的登記事項證明書上;目的之一是掌握外國人持有不動產的實際情況。
- 羅馬字姓名(2024年4月1日起):外國人登記為所有權人時,要提供羅馬字姓名。
- 國內聯絡人(2024年4月1日起):住在海外的人登記為所有權人時,要提供在日本的國內聯絡人資料,沒有的話可以申報沒有。
- 公證住址證明(2024年4月1日起):住在海外的外國買方,可以用本國或居住國公證人認證的住址宣誓供述書,加上護照影本,證明住址。
外國買方的外匯法報告是什麼?
非居民取得日本不動產時,不論金額或面積大小(即使0日圓),都要在取得後20日內依外匯法向主管機關報告。2026年4月1日起新增了幾項豁免(非居民本人或親屬自住、非營利業務、本人辦公室用),但只適用於租賃權、地上權、抵押權這類「不動產相關權利」;所有權不屬於這類權利,別墅與第二個家也不算自住。換句話說,非居民買方取得所有權,仍要報告。
付款這一端的報告則看買方是不是居民:日本居民買方付給你這位非居民賣方超過3,000萬日圓時,由買方提出支付報告;你作為非居住者,免除這項報告。
重要土地法的許可制會影響一般住宅嗎?
現行的重要土地等調查法(重要土地等調査法),只在重要設施周邊與國境離島指定的「特別注視區域」要求申報:簽訂土地所有權移轉契約時,買賣雙方都要申報。
修法方面:2026年9月24日,自民黨專案小組提出在重要設施周邊與國境離島導入「取得前許可制」,不分國籍、在所有權移轉前由政府審查;首相在10月1日表示,將在10月5日召集的臨時國會提出修正案。截至2026年10月9日,所查資料未見內閣決定或法案全文。提案的對象是重要設施周邊與國境離島,不是一般住宅區;內容仍在研議、尚未定案。
這一點要看房子的位置是否落在指定區域。不確定自己屬於哪一種,可以把情況告訴問問宅點。
下一步怎麼判斷?
選定買方類型後,接著估算稅額與實得金額(見在日本賣房要繳多少稅?10.21% 預扣、短期30.63%與長期15.315%怎麼算),並確認收款帳戶(見日本賣房款怎麼匯出?外匯申報、銀行國外匯款報告與文件)。整體流程回到主文外國人在日本賣房:買家、稅費、海外簽署與資金匯出。
想釐清你的情況
買方類型會影響預扣與實得金額,宅點可以為你安排合適的專員協助。
日本房子賣給誰 FAQ
日本物業可以賣給中國或台灣的買家嗎?
可以。日本沒有外國人買賣一般住宅的國籍限制;2026年10月5日起,買方登記時要申報國籍(台灣籍以地域申報),這是買方的手續。
賣給自住的個人買方,就不用預扣嗎?
個人買來自己或親屬居住、成交價在1億日圓以下時,免除預扣;但你仍要在隔年3月15日前自行申報繳稅。
新屋主的國籍會公開在登記簿上嗎?
不會。國籍資訊由登記所作為內部資訊保存,不在公開的登記事項證明書上顯示。
名詞小詞典
- 源泉徵收(源泉徴収):買方付款時先扣下稅款、代為繳納。
- 檢索用資訊(検索用情報):新屋主登記時提供給登記所的姓名、生年月日、國籍等資料,不公開。
- 國內聯絡人(国内連絡先となる者):海外居住者登記為所有權人時登記的日本聯絡窗口。
- 外匯法(外国為替及び外国貿易法):日本規範國外支付與資本交易的法律。
- 重要土地等調查法(重要土地等調査法):調查重要設施周邊與國境離島土地利用的法律。
- 特別注視區域(特別注視区域):上述區域中,土地交易須申報的區域。
資料說明
本文由宅點研究整理,法條部分已由宅點對照條文查證(宅點已查證),市場做法另行標明。資料查核日期為2026年10月9日。預扣規定依國稅廳說明;登記規定依法務省頁面與2026年9月4日的通達;外匯法報告依財務省與日本銀行說明;重要土地法現況依內閣府頁面。以下結論是官方文件沒有直接寫明、由查證歸納:一般住宅沒有國籍限制(另有業者說法支持)、許可制提案不涵蓋一般住宅區。以下事項列為待確認:非居民買方在國外付款時是否預扣、特別注視區域申報的面積門檻。許可制修法依共同社報導,仍在研議、沒有定案,之後可能改變;2026年3月31日以前的外匯法豁免規定本輪未重讀,本文不比較前後差異。
參考資料
Plaza Homes-Selling property in Japan as a foreigner / 國稅廳-No.2879 非居住者等から土地等を購入したとき / 法務省-検索用情報の申出について / 法務省民事局-令和8年9月4日付け通達(国籍等の把握) / 法務省-令和6年4月1日以降にする所有権に関する登記の申請について / 法務省-外国に住所を有する外国人の住所証明情報の取扱い / 財務省-本邦にある不動産等の取得に関する報告 FAQ / 日本銀行-支払又は支払の受領に関する報告書 FAQ / 內閣府-重要土地等調査法 / 熊本日日新聞-自民、重要土地取得に許可制提言 / 秋田魁新報-首相、重要土地規制に意欲 許可制導入
重要聲明
本文為一般資訊整理,不構成法律或稅務方面的個別建議。資料查核日期為2026年10月9日。登記、外匯與土地相關規定可能更新,以日本主管機關現行公告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