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12 月 15 日起的加拿大血統公民新法:多數在海外出生的子孫自動成為公民,之後出生的要看父母是否在加拿大住滿 1,095 天
依《2025 年公民法修正法》(Bill C-3),加拿大血統公民自 2025 年 12 月 15 日起不再只傳到海外出生的第一代,這天以前在海外出生、父或母是加拿大公民的人,大多數已自動成為公民。加拿大移民、難民及公民部(Immigration, Refugees and Citizenship Canada,IRCC)說明,這天以後出生的第二代以後,要父或母在孩子出生前在加拿大累計實際居住至少 1,095 天。
2026 年 10 月 25 日,移民新聞網站 CIC News 刊出一篇文章,整理 IRCC 官員審查血統公民申請時會看哪些地方,包括每一代的出生文件、加拿大籍祖先的身分紀錄,以及 2025 年 12 月 15 日以後出生者父母的居住證明。修法後申請公民證明的人大增,這篇報導也讓不少父母曾移民加拿大、後來回到香港或台灣的家庭再次問同一個問題:我在海外出生,到底算不算加拿大人?
這篇從這個問題出發,整理新法怎麼判斷誰是公民、1,095 天怎麼算,以及怎麼申請公民證明(citizenship certificate)確認身分。
本文重點
- 誰需要留意:在加拿大境外出生、父或母是加拿大公民的人;父母曾移民加拿大、入籍後回流香港、台灣或其他地方的家庭,以及這些家庭在海外出生的子女與孫輩。
- 2025 年 12 月 15 日以前在海外出生、父或母是加拿大公民,大多數情況下已自動成為公民,不必另外「申請入籍」,但要申請公民證明才有文件可用。
- 2025 年 12 月 15 日或之後出生、而加拿大籍的父或母本身也在海外出生,就要證明該父或母在孩子出生前在加拿大累計住滿 1,095 天。
- 公民證明每人 75 加元,處理時間依媒體引述 IRCC 數字已接近 3 年,有出行或升學計畫的家庭要提早準備。
什麼是加拿大血統公民:第一代、第二代怎麼分
血統公民(citizenship by descent)指在加拿大境外出生、因父或母是加拿大公民而取得的公民身分。IRCC 用「世代」來說明:
- 第一代:在加拿大境外出生或被領養,父或母是在加拿大出生、或已入籍(naturalized)的加拿大公民。
- 第二代以後:在加拿大境外出生或被領養,父或母本身是第一代,也就是父或母同樣在海外出生、靠血統取得公民身分。
舊制從 2009 年 4 月 17 日起實施「第一代限制」(first-generation limit):一般只有第一代能從父母取得公民身分,第二代以後就不能再自動傳下去。2023 年 12 月,安大略高等法院裁定這項限制對許多人違憲,IRCC 先推出過渡措施,之後由 Bill C-3 修法處理。
加拿大血統公民新法怎麼判斷:以 2025 年 12 月 15 日為分界
《2025 年公民法修正法》2025 年 11 月 20 日獲御准、2025 年 12 月 15 日生效。以下依 IRCC「2025 年公民規則變更」說明頁與修正後《公民法》第 3 條整理:
| 你的情況 | 出生(或被領養)日期 | 新法下的結果 |
|---|---|---|
| 第一代(父或母在加拿大出生或已入籍) | 不限 | 原本就是公民,新法不影響 |
| 第二代以後(父或母也在海外出生) | 2025 年 12 月 15 日以前出生 | 大多數情況下自動成為公民 |
| 第二代以後(父或母也在海外出生) | 2025 年 12 月 15 日或之後出生 | 加拿大籍父或母在孩子出生前在加拿大累計住滿 1,095 天,孩子才是公民 |
| 第二代以後、在海外被領養 | 2025 年 12 月 15 日以前被領養 | 可申請直接授予公民(direct grant) |
| 第二代以後、在海外被領養 | 2025 年 12 月 15 日或之後被領養 | 可申請直接授予公民,但父或母須在領養前在加拿大累計住滿 1,095 天 |
幾個容易忽略的細節:
- 父或母是因這次修法才成為公民的,你同樣可以適用「2025 年 12 月 15 日以前出生自動成為公民」的規則。
- 修法前已經是公民的人,身分不受影響。
- 依 IRCC 說明,新法也把公民身分延伸給其餘「失落的加拿大人」(Lost Canadians)及其後代。
- 如果你在過渡措施下已提出申請、還在處理中,IRCC 會改用新規則審理,不必重新遞交。
- 因新法自動成為公民、但不想要這個身分的人,可以申請放棄;2025 年 12 月 15 日以前出生、之前未曾被授予公民身分的人,有簡化的放棄程序。
1,095 天的「實質聯繫」怎麼算
2025 年 12 月 15 日或之後出生的第二代以後,要證明與加拿大有實質聯繫(substantial connection)。修正後《公民法》第 3(3) 條的意思是:父母中至少一位加拿大公民,要在孩子出生前在加拿大實際居住至少 1,095 天。IRCC 的說法是「累計」(cumulative)實際居住,也就是不必連續住滿 3 年,分幾段加起來即可。
計算時用 IRCC 表格 CIT 0555(How to calculate physical presence in Canada for a Canadian parent),逐次填入每段在加拿大的入境與離境日期,再加總天數。官方指南原本寫明「部分日子也算一天」,依 CIC News 2026 年 8 月報導,這句說明已在 2026 年 8 月 25 日的表格更新中刪除,官方目前沒有明確定義,接近門檻的家庭要特別留意。
依 IRCC 文件清單(CIT 0014,2026 年 8 月更新版,CIC News 整理),可用來證明父母在加拿大居住的文件包括:
- 就業與教育紀錄,例如 T4 扣繳單、學校成績單
- 旅行紀錄,例如護照、出入境紀錄
- 居住紀錄,例如租約、房貸、保險
- 加拿大聯邦、省、市政府的紀錄
- 宗教團體、工會、義工機構等出具的宣誓書(affidavit)
- 了解父母在加拿大生活的第三方宣誓書
宣誓書不能由家人出具,包括父母、兄弟姊妹、配偶、祖父母、叔伯姑姨與堂表親,即使對方是律師或公證人也一樣。
不用算 1,095 天的例外
依《公民法》第 3(5) 條,如果父或母、祖父或祖母在孩子出生時正於海外受僱於加拿大軍隊、聯邦公共行政部門或省級公共服務(不是以當地僱員身分),1,095 天的要求不適用。申請時要附上僱用證明。

怎麼確認自己是不是加拿大血統公民:申請公民證明
如果你認為自己因血統或因 Bill C-3 已是加拿大公民,IRCC 建議申請公民證明(proof of citizenship,即 citizenship certificate)確認。IRCC 審核後,確認你是公民就會發給證書;證書可用來申請加拿大護照與政府服務,但證書本身不是旅行證件。
以下申請要求依 IRCC 公民證明說明頁、申請表套件與網上申請指南整理:
| 項目 | 內容 |
|---|---|
| 費用 | 每人 75 加元;開始處理後不退費 |
| 主要表格 | CIT 0001 申請表(成人與未成年)、CIT 0014 文件清單 |
| 加填表格 | CIT 0555:2025 年 12 月 15 日或之後出生、加拿大籍父或母也在海外出生時填寫;IMM 5476:委任代表時填寫 |
| 身分證明 | 兩份有效證件,都要有姓名與出生日期,其中一份要有相片;出生證明、社會保險號碼(SIN)卡、銀行卡、舊公民證書不算 |
| 相片 | 網上申請上傳 1 張符合規格的數碼公民照,附攝影資料 |
| 世代文件 | 你、你的加拿大籍父或母(與更上一代祖先,如需要)每一代都要原簽發機關的文件,例如列出父母的出生證明、加拿大公民證書或入籍證書 |
| 翻譯 | 非英文或法文的文件要附翻譯與譯者宣誓書;家人翻譯不接受 |
| 文件格式 | 清楚可讀的彩色影本 |
網上申請還是紙本
IRCC 開放網上申請的條件是:你在 1977 年 2 月 15 日或之後出生,且在海外出生、父或母在 1977 年 2 月 15 日或之後於加拿大出生,或在 2009 年 4 月 17 日或之後入籍。不符合這些條件就要用紙本申請,例如父或母在 2009 年 4 月 17 日以前入籍、你不清楚父母或祖父母的資料,或一次替 4 名以上孩子申請。紙本申請要依你所在國家或地區寄到指定地址,建議使用可追蹤的郵件或速遞。
處理時間要多久
IRCC 的處理時間工具會按月更新。修法後申請大增,依媒體引述 IRCC 數字,公民證明處理時間在 2026 年 9 月約 33 個月,2026 年 10 月更新為約 34 個月。另外,IRCC 說明,在加拿大與美國以外經使領館遞交,要多加 3 至 4 個月郵遞時間;未成年人在加拿大與美國以外直接寄往新斯科舍省 Sydney 處理中心,要多加 6 至 8 個月。
拿到證書之後
IRCC 建議的順序是:先取得公民證明,再用它申請加拿大護照,之後持加拿大護照入境。IRCC 說明,具雙重身分的加拿大公民搭機前往或過境加拿大,必須持有效加拿大護照,不能用其他國家護照登機(加美雙重公民另有安排)。
加拿大血統公民常見誤解
- 誤解一:「我在香港出生,所以不是加拿大人。」出生地不是唯一標準。父或母在你出生時已是加拿大公民,你很可能是第一代血統公民;這在新法以前就已經成立,只是你可能從未申請證書。
- 誤解二:「新法生效後我要申請入籍。」2025 年 12 月 15 日以前出生、符合條件的人是自動成為公民,要辦的是公民證明,不是入籍申請。
- 誤解三:「1,095 天是我自己要住滿。」這項要求是對加拿大籍的父或母,而且是孩子出生前的天數,不是孩子本人。
- 誤解四:「父母住了 3 年以上就一定夠。」IRCC 看的是能證明的實際居住天數,每段出入境都要有日期與文件支持,資料一律可被查核。
- 誤解五:「有公民證書就能直接回加拿大。」證書不是旅行證件,搭機入境要用加拿大護照。
香港、台灣家庭常見情境
情境一:父母 1990 年代入籍後回流,你在香港出生
父母 1990 年代移民加拿大並入籍,後來回流香港,你 2000 年在香港出生。你屬於第一代血統公民,新法以前就已經是公民。要確認身分,可申請公民證明;因為父母在 2009 年 4 月 17 日以前入籍,一般要用紙本申請,並準備父母的入籍證書與列出父母的出生證明。
情境二:你是第一代,孩子 2020 年在台灣出生
你本身是在海外出生的第一代血統公民,孩子 2020 年在台灣出生。舊制下孩子屬第二代、不能取得公民身分;新法生效後,孩子在 2025 年 12 月 15 日以前出生,大多數情況下已自動成為公民。申請公民證明時,要準備你自己這一代與你的加拿大籍父或母的文件,證明每一代的關係。
情境三:你是第一代,孩子 2026 年在香港出生
孩子在 2025 年 12 月 15 日以後出生,要證明你在孩子出生前在加拿大累計住滿 1,095 天。例如你曾在加拿大讀了 4 年大學、工作過一段時間,就要用 CIT 0555 逐段列出日期,並附上成績單、T4、租約、出入境紀錄等。如果天數不夠,孩子可能無法以血統取得公民身分,要另外了解其他途徑,建議先找持牌移民顧問或律師評估。
加拿大血統公民與公民證明 FAQ
加拿大血統公民新法什麼時候生效?
Bill C-3(《2025 年公民法修正法》)2025 年 11 月 20 日獲御准,2025 年 12 月 15 日生效。新法調整了 2009 年 4 月 17 日起實施的第一代限制:這天以前在海外出生的第二代以後,大多數情況下自動成為公民;這天以後出生的,要看加拿大籍父或母是否在加拿大累計住滿 1,095 天。
我是加拿大血統公民,還需要申請入籍嗎?
不需要。符合條件的人是依法自動成為公民,要辦的是公民證明(citizenship certificate),用來確認身分並申請護照。證明每人 75 加元,依 IRCC 審核結果發出。只有在海外被領養的情況,才走「直接授予公民」的申請。
1,095 天要在什麼時候住滿?可以分開住嗎?
要在孩子出生(或被領養)之前住滿,而且是加拿大籍父或母的居住天數,不是孩子本人。IRCC 的說法是累計實際居住,不必連續,可以分幾段加起來,用 CIT 0555 逐段列出入境與離境日期。部分日子怎麼算,官方目前沒有明確定義。
父母只有一方是加拿大公民,可以嗎?
可以。血統公民只需要父或母其中一方在你出生時是加拿大公民。2025 年 12 月 15 日或之後出生的第二代以後,也只需要父母中一位加拿大公民在你出生前在加拿大累計住滿 1,095 天。
申請公民證明要多久?可以加急嗎?
處理時間依 IRCC 工具按月更新,依媒體引述 IRCC 數字,2026 年 10 月約 34 個月;在加拿大與美國以外經使領館遞交,另加 3 至 4 個月郵遞時間。IRCC 有加急申請的管道,但只限特定情況,是否接受由 IRCC 決定,出發前請以官方說明為準。
我不想成為加拿大公民,怎麼辦?
因新法自動成為公民、但不想要這個身分的人,可以申請放棄。2025 年 12 月 15 日以前出生、之前未曾被授予公民身分的人,有簡化的放棄程序。放棄前也要留意你所持其他國籍或身份的相關規定。
想確認家人的加拿大身分?問問宅點
不確定自己或家人屬於哪一代、文件該怎麼準備,可以到問問宅點說明你的情況,個案判斷請洽持牌移民顧問或加拿大律師。
重要聲明
本文為一般資訊整理,不構成法律、移民或稅務建議。資料主要根據 2025 至 2026 年加拿大移民、難民及公民部(IRCC)公布的說明、表格與指南、加拿大《公民法》條文,以及 2026 年 8 月至 10 月的媒體報導;處理時間依媒體引述 IRCC 數字。1977 年 2 月 15 日以前出生、曾放棄或被撤銷公民身分,以及涉及領養或政府派駐海外等情況,規則可能不同。具體個案請以 IRCC 最新公告為準,並諮詢持牌移民顧問(RCIC)或加拿大律師。
本文的規則與費用截至 2026 年 10 月 26 日,以 IRCC 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參考資料
加拿大移民、難民及公民部 – Bill C-3: An Act to amend the Citizenship Act (2025) comes into effect(2025 年 12 月 15 日) / 加拿大移民、難民及公民部 – Changes to citizenship rules in 2025 / 加拿大移民、難民及公民部 – Changes to citizenship rules in 2009 and 2015 / 加拿大司法部 – Citizenship Act (R.S.C., 1985, c. C-29) / 加拿大移民、難民及公民部 – Proof of citizenship: About the document / 加拿大移民、難民及公民部 – Proof of citizenship: How to apply / 加拿大移民、難民及公民部 – Application for a citizenship certificate (CIT 0001) / 加拿大移民、難民及公民部 – How to calculate physical presence in Canada for a Canadian parent (CIT 0555) / 加拿大移民、難民及公民部 – Dual Canadian citizens: travel to Canada / CIC News – What an IRCC officer looks for in your citizenship by descent application(2026 年 10 月 25 日) / CIC News – Canada updates citizenship by descent forms, shares new information on physical presence requirement(2026 年 8 月 26 日) / Moving2Canada – Canadian Citizenship-by-Descent Processing Times Increase Again, Topping 34 Months(2026 年 10 月 1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