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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租賃法背景
馬來西亞的租賃市場長期以來缺乏統一的法律框架,房東與租客之間的權益經常因租賃條款不明確而產生糾紛。目前,馬來西亞的租賃法律主要依賴於《1950年特定救濟法》(Specific Relief Act 1950)及《1956年民事法》(Civil Law Act 1956)。然而,這些法律並未明確規範租賃關係的細節,使得許多租賃糾紛需要透過訴訟解決,過程漫長且成本高昂。
為了解決這些問題,馬來西亞政府提出《住宅租賃法案》(Residential Tenancy Act,簡稱 RTA),希望透過標準化租賃協議、設立住宅租賃監管機構及租賃仲裁庭,以保護房東與租客的權益,並促進租賃市場的健康發展。
租賃法涉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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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協議標準化
- 擬議法案要求所有住宅租賃協議遵循標準格式,確保雙方權利義務明確,例如租客不得擅自轉租,房東不得在租期內隨意調漲租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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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及押金管理
- 租金調整須符合合理標準,避免過度漲價。
- 租客須支付 兩個月租金作為租賃押金 及 一個月水電押金。
- 這些押金將存放於政府指定帳戶,並於租約終止後由租賃監管機構審查後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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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驅逐租客的規範
- 若租客拖欠房租,房東需先發出書面通知,給予補救機會。
- 若租客仍未支付,房東可向法院申請收回物業的命令,不得擅自更換鎖或切斷水電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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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糾紛仲裁
- 設立 住宅租賃仲裁庭,處理金額不超過 RM25,000 的租賃糾紛。
- 仲裁庭提供快速、低成本的糾紛解決機制,避免房東與租客訴諸冗長的法律程序。
馬來西亞租賃法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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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房東的影響
- 優點:標準化租約可減少糾紛風險,租賃仲裁庭提供更便捷的法律途徑。
- 挑戰:押金存放於政府帳戶可能影響房東的資金流動;驅逐租客需經正式法律程序,時間成本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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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租客的影響
- 優點:租客權益受法律保護,例如防止無故驅逐、租金不合理上漲。
- 挑戰:租金管制可能導致部分房東縮減出租房源,影響租賃市場供應。
租賃法現狀(進度)
目前,《住宅租賃法案》的草案仍在修訂中,預計將於 2025 年第一季度 完成與各州政府的協商工作,隨後提交國會審議。雖然政府希望透過該法案解決租賃市場的痛點,但部分房東團體對押金管理及租金管制表示擔憂,認為過度干預可能影響租賃市場的自由度。馬來西亞租賃法的改革將對租賃市場帶來重大變革,特別是在權益保護與租賃糾紛處理方面。然而,如何在保護房東與租客權益的同時維持市場靈活性,仍是一大挑戰。未來的關鍵在於如何在法律保障與市場運作之間找到平衡,確保租賃市場的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