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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A 先生來信:(疑問)
夫婦二人計劃以申請按揭置業,丈夫以退休金還款,以太太名義申市按揭,並持有物業,應該怎樣平衡居住權與產權?🚨
回覆:
在英國,貸款機構通常會優先考慮借款人的收入與還款能力。因此,在太太仍有穩定工作的情況下,以單名申請按揭確實較容易獲批。然而,這也帶來一個問題:如果物業登記在太太名下,如何確保您作為丈夫的權益,特別是在未來可能發生的情況(如太太去世或變更物業安排)?
以下是幾種保障您的方法,您可以根據自身需求選擇最合適的方案。
1. 訂立遺囑(Will)
如果物業僅登記在太太名下,她可以在遺囑中明確指定,確保您在她去世後能繼承物業或擁有居住權。
- 這是最直接且常見的做法,特別是如果物業的最終繼承目標是留給您或家庭成員。
- 記得定期更新遺囑,以確保內容符合您們的最新計劃。
2. 設立「生命租約」或「生活利益信託」(Life Interest Trust)
透過 信託安排,您可以獲得物業的 終身居住權,即使物業名義上屬於太太,您仍然可以確保在她去世後繼續居住。
- 這種方式確保您擁有長期居住保障,避免可能的法律糾紛。
- 若太太希望子女或其他親屬最終繼承物業,這種安排也可以確保她的意願得到執行。
3. 採用「聯名持有」(Joint Ownership)
即使按揭以太太單名申請,仍可透過 「聯名持有」的方式,讓您在法律上擁有部分物業權益。常見的聯名持有方式包括:
- 聯權共有(Joint Tenancy):夫妻雙方擁有物業的 100% 共同權益,其中一方去世後,另一方自動繼承全部產權,無需經過遺產認證(Probate)。
- 分權共有(Tenants in Common):每人擁有 特定比例的產權(如 50%/50% 或 70%/30%),並可透過遺囑指定繼承人。
- 注意:若採取聯名方式,銀行可能需要同意,並可能影響貸款條件。
4. 簽署「居住權協議」(Occupational Rights Agreement)
如果主要供款來自您的退休金,您可與太太簽訂 「居住權協議」,確保即使她去世或出售物業,您仍然擁有居住權。
- 這種協議能提供額外法律保障,避免潛在的物業轉讓或財務糾紛。
5. 設立「財務與物業授權書」(Lasting Power of Attorney, LPA)
如果擔心未來可能出現 健康或法律行為能力下降 的問題,您們可以簽署 LPA 授權書,確保物業管理與財務決策能夠順利進行。
- 物業與財務授權(Property and Financial Affairs LPA) 可授權一方代另一方管理物業與財務。
- 這有助於避免將來因行動不便或健康狀況影響財務決策。
6. 考慮「信託架構」(Property Trust)
如果希望更進一步保障物業的控制權與分配方式,可以考慮 信託架構,例如:
- 由太太作為受託人,您作為受益人,確保您擁有居住權,而不影響物業的貸款安排。
- 這種方式可根據具體情況,為物業提供長期保障。
結論:如何選擇最合適的方案?
您的選擇應取決於 按揭批准的難易度、物業的最終繼承安排 以及 對丈夫的保障程度。綜合來看:
✅ 最佳建議:
- 如果重點是按揭獲批,可以考慮用太太單名申請,但應同時透過 遺囑、居住權協議或信託 來保障先生的權益。
- 如果希望確保物業繼承權或居住權,可以考慮 聯名持有(Joint Tenancy 或 Tenants in Common)或「生命租約」(Life Interest Trust)。
- 如果擔心將來行動不便或決策能力下降,建議設立 財務與物業授權書(LPA),確保物業管理不會出現問題。
🔍 重要提醒: 由於房地產與遺產相關的法律條款較為複雜,強烈建議尋求 英國律師或財務顧問 的專業建議,確保選擇最適合您們家庭與財務狀況的方案。
希望此回覆對您有所幫助,祝購房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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