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在馬來西亞長住,可以先從三件事想起:是否需要在當地工作、是否已與馬來西亞公民結婚,以及能否負擔長住計劃的資金要求。
PR、MM2H、Employment Pass 和配偶類 LTSVP 各有用途,也各有申請門檻。生活目標能幫你縮小範圍,接下來仍要確認自己符合哪些資格。
本文中的「配偶類 LTSVP」,專指馬來西亞公民的外籍配偶所申請的長期社交訪問准證。
希望取得無限期居留資格:先評估 PR
如果你希望長期定居,不再依賴有期限的居留准證,可以了解永久居民資格(PR)。
馬來西亞移民局簽發的 Entry Permit,允許外國人在馬來西亞合法居留而不受時間限制;若違反規定條件,仍可能被撤銷。申請前,必須先確認自己是否符合相關申請類別。
審批時間方面,內政部長在 2026 年 2 月的國會答覆中表示,自 2025 年 9 月起,新申請有六個月內作出決定的服務承諾。這項承諾不代表申請一定獲批,也不能用來保證個別申請人取得 PR 的日期。
因此,準備申請 PR 時,也應安排好等待期間的合法居留,不宜把搬家、就業或子女入學完全押在預期的批准日期上。
希望長期居住,能接受資金與續期要求:了解 MM2H
如果你的主要目的是長期生活,並願意按計劃要求配置資金,可以進一步了解「馬來西亞我的第二家園」(MM2H)。
本文以聯邦 MM2H 計劃為討論範圍。各類別的期限與財務要求不同,申請前應一併核對定期存款、購屋、費用及適用的居住要求,不能只比較准證年期。
MM2H 本身不是永久居留。不要把參與計劃或長期居住,理解為日後會自動取得 PR;若另有申請 PR 的打算,仍須核對相關類別的資格。
如果你同時打算工作,也要查看所選類別的規定。例如,官方 Platinum 類別頁面列有允許經商、投資及就業的安排,不能把所有 MM2H 類別的工作權限視為相同。
已有當地聘用機會:先核對 Employment Pass
如果你打算受僱於馬來西亞的公司,Employment Pass(EP)是常見的工作准證之一。申請通常由擬聘用你的公司辦理,因此首先要確認僱主、職位及申請條件是否符合要求。
EP 有有效期限,持有人只能為准證列明的公司工作。更換僱主時,需要重新提交申請,不能直接沿用原准證到另一家公司上班。
至於日後能否申請 PR,應另行評估。不要把持有 EP 的年數,當成取得永久居留的保證。
已與馬來西亞公民結婚:了解配偶類 LTSVP
如果你的配偶是馬來西亞公民,可以先了解配偶類長期社交訪問准證(LTSVP)。移民局說明,此類准證可獲批最長五年,實際期限取決於審批及是否符合規定,並非每位申請人都會一次取得五年。
若你也需要工作,可以申請工作批註。獲准後,可按批准條件工作、經商或從事專業工作,無須為此轉成 EP。
若日後希望申請 PR,移民局另設馬來西亞公民丈夫及妻子的申請類別。應按自己所屬類別核對婚姻、居留及文件要求,不能把結婚或取得 LTSVP 理解為自動獲得 PR。
如何決定先研究哪一項?
可以先整理以下資料:
- 工作安排: 是否已有聘用機會,僱主是否願意辦理准證?
- 家庭關係: 配偶是否為馬來西亞公民,是否可申請配偶類居留及工作批註?
- 資金預算: 除了生活費,是否能負擔 MM2H 的存款、購屋與其他費用?
- 目前資格: 是否已符合某個 PR 申請類別,還是需要先安排現階段的合法居留?
這些方向可能在不同人生階段先後適用。先把眼前的居住與工作安排處理好,再評估永久居留,通常更容易制定可執行的計劃。
常見問題
Q1:持有配偶類 LTSVP,工作時一定要轉成 EP 嗎?
不一定。馬來西亞公民的外籍配偶可申請工作批註,獲准後按批准條件工作,無須為此轉成 EP。如果目前已持有 EP,準備改以配偶類 LTSVP 居留,則須另行確認原准證的取消、新准證申請及工作許可的銜接程序。
Q2:持有 MM2H 多年,會自動取得 PR 嗎?
不會自動取得。MM2H 提供有期限、可續期的長住安排;PR 則須按相關申請類別另行評估及申請。
Q3:EP 可以直接轉到新僱主名下嗎?
更換公司需要重新提交申請,不能直接用原有 EP 為新公司工作。具體申請及准證銜接應由新僱主與相關部門確認。
資料說明
本文為一般資訊,資料核對日期為 2026 年 9 月 24 日。申請時應查閱移民局及 MM2H 主管機關的最新指南,並按申請類別、居住地及個人情況確認適用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