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6年9月1日起,外籍個人從外商投資企業取得的股息與紅利,須按20%繳納個人所得稅。被取消的這項免稅待遇自1994年開始實施,至今32年。
這項調整由財政部與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適用對象是外籍個人,而非企業本身;涵蓋範圍為外商投資企業分配的股息與紅利所得。
該免稅待遇源自中國積極吸引外資的階段。北京大學中國公共財政研究中心主任劉怡表示,這項豁免「在特定發展階段對吸引外資起過正面作用」。
至於後續影響,官方媒體引述的中國專家將此定性為平等待遇措施,而非收緊對外資的政策。北京國家會計學院副院長李旭紅表示,「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一般不再依賴稅收優惠吸引外資」,並認為外籍個人股東的實際稅負不會增加——理由是主要西方國家本來就對居民的全球所得課稅,中國的抵免機制可沖銷這筆新增稅負。此為她本人的論點;實際落到個別股東身上如何適用,取決於所涉及的租稅協定與稅務居民身分。
參考資料
人民網英文版 – China to tax foreign individuals’ dividends from foreign-invested enterprises / Bloomberg Tax – China Removes Tax Exemption on Foreigners’ Dividend Incom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