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 Sdn. Bhd. 後,創辦人除了關心公司賺多少,也需要知道:哪些稅要預留、哪些款項要代扣,以及什麼時候申報。
日常最常接觸的三類,是企業所得稅、銷售與服務稅(SST),以及特定付款的預扣稅。它們的計算基礎不同,不能把幾個稅率直接相加,當成公司的總稅負。
對外國創辦人而言,提早把這三類安排好,會更容易制定報價、估算現金流及處理海外付款。本文逐項說明適用情況,再整理成一份營運與申報的基本安排。
這篇文章先回答的三個核心問題
- 企業所得稅怎樣算:24% 適用於什麼,中小企優惠有哪些條件?
- SST 何時需要處理:製造、進口、提供服務與購買海外服務有何不同?
- 預扣稅由誰負責:哪些海外付款需要扣繳,股息又如何處理?
誰需要看懂這張稅務地圖?
第一類是剛成立公司的外國創辦人,希望在開始接單前,把帳務與稅務流程安排好。第二類是評估馬來西亞營運成本的投資者,需要知道公司稅以外,哪些交易可能增加成本。第三類是經常向海外母公司、貸款方或服務商付款的企業,需要在簽約及匯款前確認扣繳要求。
可以先掌握三個方向:企業所得稅看應課稅所得,SST 看貨品與服務的適用規則,預扣稅看付款性質與收款人身份。
本文集中討論這三類常見稅務;涉及員工薪酬、資產轉讓或特定行業時,還可能有其他申報及稅費。
第一類:企業所得稅——按公司的應課稅所得計算
一般公司稅率為 24%。 符合條件的中小型公司,可就首 RM150,000 應課稅所得適用 15%,其後 RM450,000 適用 17%,超過 RM600,000 的部分適用 24%。
優惠資格不只看公司大小,還包括普通股實繳股本不超過 RM2.5 million、總營業收入不超過 RM50 million,以及關聯公司和持股等條件。
其中,從 2024 課稅年起,若普通股實繳股本超過 20% 由境外註冊公司或非馬來西亞公民直接或間接持有,便不符合相關優惠稅率資格。因此,全資外國股東持有的普通 Sdn. Bhd.,一般應以 24% 作為企業所得稅估算起點,再另查適用優惠或豁免。
計稅基礎並非營業額,也不一定等於帳面利潤。 通常要從會計結果出發,調整不可扣除支出、资本津貼、虧損及其他適用項目,才能得出應課稅所得。公司海外收入匯入馬來西亞,亦有不同於個人的課稅與豁免規則。
申報方面,主要包括:
- 稅款預估與預繳: 透過 CP204 提交預估,並按規定分期繳付。持續營運公司的通常提交期限,是相關基期開始前至少 30 日;新開始營運的公司另有規則及適用例外。
- 年度申報: Form C 的一般法定期限,是會計期間結束後 7 個月內,並按規定結清餘稅。
- 指定文件提交: 適用公司還須透過 MITRS 提交指定文件,一般期限為相關報稅截止日後 30 日內。
CP204 是年內安排,不能等到做年度帳目時才第一次處理。公司成立後,宜由會計或稅務代理按實際開業日期及年結日,列出首年的完整日曆。
第二類:SST——先分清銷售稅與服務稅
SST 由兩種稅組成,均由馬來西亞皇家海關管理,但適用對象不同。
銷售稅(Sales Tax) 主要在應稅貨品的本地製造或進口環節徵收。常見稅率為 5% 或 10%,亦有特定稅率及豁免,須按貨品分類確認。
它不是所有批發商、零售商每次賣貨都要再加收一次的稅。公司若只是買入貨品後轉售,與自行製造或進口的處理可能不同。進口應稅貨品時,即使公司營業額不高,也可能需要在進口環節繳納銷售稅。
服務稅(Service Tax) 適用於法規列明的服務,主要按類別適用 6% 或 8%,另有特定計徵方式。近年的範圍及稅率已有調整,例如租賃服務的適用稅率自 2026 年起有所改變,因此應按目前的行業指南判斷。
註冊門檻不是所有公司統一 RM500,000。 製造商與各類服務提供者有不同規則;部分類別門檻不同,亦有不設門檻的情況。判斷時,通常須查看相關十二個月的應稅銷售或服務金額,並按適用方法評估過往及預計金額。
還有一項跨境企業容易忽略:購買海外應稅服務,可能由馬來西亞收款服務的企業自行申報服務稅。 即使公司沒有註冊 SST,也不能單憑「未達營業額門檻」就認為沒有這項義務;須另查進口應稅服務及相關豁免規則。
SST 與企業所得稅分開計算,但會共同影響成本與報價。公司承擔的 SST,可能成為費用或資產成本的一部分;能否在所得稅計算中扣除,再按支出性質判斷。SST 亦沒有一般增值稅制度下全面的進項稅抵扣機制。
完成註冊後,要按指定週期申報及繳付。服務稅一般每兩個月申報一次,即使該期沒有應繳稅款,通常仍須提交申報表。
電子發票(e-Invoice)則是另一套由 LHDN 管理的制度。它不是新增稅種,適用日期及豁免也不能直接沿用 SST 的判斷。
第三類:預扣稅——部分付款由公司代扣代繳
公司向非居民付款時,部分收入需要由付款方扣繳稅款,再向 LHDN 繳付。是否適用,要看款項性質、收入來源、履約地點及相關豁免,並非所有海外匯款都要扣稅。
| 付款類別 | 常見國內法扣繳安排 | 需要注意的地方 |
|---|---|---|
| 支付非居民的利息 | 通常為 15% | 先查收入來源、法定豁免及 DTA |
| 特許權使用費 | 通常為 10% | 按實際授權內容判斷,不能只看發票名稱 |
| 第 107A 條下非居民承包商的合約服務款項 | 通常為 10% 加 3% | 分別對應承包商及其僱員的稅務,與一般服務費規則不同 |
| 第 109B 條下特定類別收入,包括適用技術或管理服務費 | 通常為 10% | 須核對服務性質、履行地點及豁免 |
| 馬來西亞公司派發股息 | 一般無股息預扣稅 | 個人股東仍可能有年度股息稅及境外申報義務 |
表中的 10% 加 3% 不能簡化成「承包商最終只交 13% 稅」。它屬特定扣繳安排,與按收入性質課徵的其他預扣稅並不相同。
DTA 可能降低稅率或限制課稅權,但不能把整張表都理解為「有協定就直接減稅」。尤其是承包商款項,須確認協定下的最終待遇與扣繳程序;如涉及減免或豁免,按適用程序辦理。
付款方通常須取得收款人的稅務居民證明,並保存合約、發票及交易資料。一般預扣稅須在款項支付或記入收款人帳下後一個月內繳付,特定安排另行確認。因此,核對工作應在付款或入帳前完成。
同一筆海外服務費,也可能同時涉及預扣稅與進口服務稅,兩者須分別判斷。
拼起來:外資 Sdn. Bhd. 的稅務地圖
日常營運時,先確認貨品與服務分類,決定報價是否需要包含 SST、進口時是否有稅款,以及哪些海外採購需要自行申報。向海外付款前,再判斷预扣稅、合約淨額條款及 DTA。
年內則按 CP204 安排預繳,並根據實際業績,在允許的時點檢視是否需要修訂估算。年結後,完成稅務調整、Form C、餘稅及適用的 MITRS 文件提交。
有利潤準備派息時,公司一般不扣股息預扣稅,但須完成公司法程序;個人股東另行確認 2% 股息稅及境外待遇。
把這些工作交給固定負責人,並在同一份日曆上列明期限、文件與付款金額,通常比只記住幾個稅率更有用。
外資公司在稅務上最常犯的錯
誤解一:公司規模小,就可以用 15%/17% 估算稅款
優惠資格還包括持股及關聯公司條件。全資外國股東持有的公司,一般不符合相關中小企優惠稅率資格,應先以一般稅率估算,再核對其他適用待遇。
誤解二:沒有利潤,就不用處理稅務
虧損不代表不用報稅。Form C、適用的 CP204、SST 及特定付款扣繳,各有各的觸發條件。
例如,公司今年尚未盈利,但已提供須徵服務稅的服務,或向海外支付須扣繳的利息,仍要分別處理。
誤解三:營業額未到 RM500,000,就完全不用理 SST
不同業務有不同門檻,進口貨品與進口應稅服務也另有規則。應從交易內容判斷,再看適用門檻,不能只用公司總營業額作結論。
誤解四:海外母公司開了發票,就照金額全數匯出
付款前應確認是貨款、利息、授權費、服務費,還是其他款項。若合約保證對方收到固定淨額,而交易須扣稅,公司可能需要額外承擔稅款,即 gross-up 成本。
關聯方收費亦須有真實交易與合理定價支持,不能只依賴一張發票。
誤解五:報稅外包後,董事就不需要再看
稅務代理可以協助計算和申報,但公司仍要提供完整資料、預留繳稅資金並履行責任。董事宜定期確認申報是否完成、付款是否到位,以及稅務計算與公司帳目之間的差異。
馬來西亞公司稅常見問題 FAQ
Q1:馬來西亞公司稅率是多少?
一般公司稅率為 24%。符合條件的中小型公司,首 RM150,000 應課稅所得按 15%,其後 RM450,000 按 17%,餘額按 24%。
資格須同時檢查股本、總營業收入、關聯公司及持股條件;不能只看公司規模。
Q2:SST 和所得稅有什麼分別?我兩樣都要處理嗎?
所得稅按應課稅所得計算,SST 按貨品與服務規則處理,兩者可能同時適用。
公司即使虧損,也可能有 SST 義務;即使未註冊 SST,進口貨品或購買海外應稅服務,也可能需要繳稅。
Q3:什麼情況下要扣預扣稅?
常見包括向非居民支付適用利息、特許權使用費、特定服務收入,以及非居民承包商款項。
承包商第 107A 條的常見扣繳為 10% 加 3%,不能與第 109B 條的 10% 混用。實際付款前,仍須確認來源、豁免及 DTA;股息一般沒有預扣稅。
Q4:公司稅什麼時候申報?
Form C 的一般法定期限為會計期間結束後 7 個月內。此外,年內有 CP204 預估與分期預繳,適用公司亦有 MITRS 文件提交要求。
首年安排會受開業日期及首個會計期間影響,宜在成立後就確認。
Q5:外資公司和本地公司稅務上有什麼不同?
不會僅因外國人持股,就另外產生一套 SST 稅種。常見差異包括中小企優惠稅率資格,以及更多跨境付款、關聯交易與海外收入的判斷。
公司是否為馬來西亞稅務居民,也須看管理與控制等規則,不能只憑股東國籍判定。
Q6:利潤派回海外股東要交多少稅?
公司派息一般沒有股息預扣稅,但公司的所得稅已按自身情況另行計算。
個人股東全年適用股息超過 RM100,000 時,可能涉及按規定計算的 2% 股息稅;非居民另須核對 DTA,並確認居民地的申報及抵免安排。公司股東與個人股東的待遇不同,應分開評估。
聲明
本文依據截至 2026 年 9 月查核的公開資料整理,主要討論一般外資 Sdn. Bhd. 的常見稅務,不構成個別稅務或法律建議。實際處理取決於業務內容、交易性質、公司資格及適用豁免;開始營運、簽訂跨境合約或調整收費前,宜由馬來西亞合資格稅務專業人士確認。
References
LHDN — Public Ruling No. 8/2025: Tax Treatment for Micro, Small and Medium Companies;LHDN — Corporate Tax;LHDN — Tax Estimates;LHDN — MITRS Filing Programme for Year of Assessment 2026;Royal Malaysian Customs — SST Background;Royal Malaysian Customs — Service Tax FAQ;Royal Malaysian Customs — SST Industry Guides;Royal Malaysian Customs — Imported Taxable Services Declaration;LHDN — Withholding Tax;LHDN — Double Taxation Agreement Withholding Tax Rates;LHDN — e-Invoice Implementation Timelin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