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谷律師事務所 Siam Legal International 表示,其團隊處理過數以千計泰國尊尚簽證(Thailand Privilege Visa,即 Elite Visa)會員的諮詢後,發現最常見的一項誤解,是護照上多年期簽證貼紙與入境時另外蓋發的入境章之間的分別。該公司 Elite Visa 團隊指出,簽證貼紙僅代表獲准入境泰國的許可,而每次入境時所蓋的入境章,才是實際決定會員可合法停留多久的文件。
尊尚簽證每次入境的最長許可停留期為一年,以入境章上印列的「准許停留至」(admitted until)日期為準。若入境事務官員誤發標準的 30 天或 60 天免簽停留章,而非該計劃應有的一年期停留,該公司指出,屆時較短的停留章即成為會員具法律約束力的最終期限,與護照上的多年期簽證本身無關——因此建議會員每次入境後、離開櫃檯前務必核對入境章上的日期。根據泰國《移民法》(Immigration Act B.E. 2522),逾期停留須繳交每日 500 泰銖的法定罰款,上限為 20,000 泰銖,逾期時間更長者將額外觸發再入境限制。
Siam Legal 資深移民顧問兼營運經理 Rex Baay 表示:「很多會員會將簽證有效期與停留許可期混淆,但入境事務部門實際執法依據的,是該次入境時所蓋的入境章。」他建議會員每次入境後為護照蓋章頁拍照存檔,並在「准許停留至」日期前設定行事曆提醒。尊尚簽證的無限次多次入境屬計劃標準功能,即每次出入境均會產生新一輪一年期;若會員連續一整年留在泰國、未曾出境,則須改為在「准許停留至」日期屆滿前,向當地入境事務處申請境內一年期延期,此屬有別於再入境重置的另一項獨立程序。
參考資料
Press Advantage – Siam Legal Clarifies Entry Stamp Rules for Privilege Visa Holder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