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宅點百科「日本置產」中「外國人購房規則」系列的主文,這個系列整理外國人在日本可以買哪些房產、有沒有配額、買前買後須辦的申報與登記、持有公寓的責任,以及買房與居留身分的關係。寫給住在台灣或香港、正在考慮在日本買房的讀者,先說明整體規則,各項細節另見系列各篇。
外國人可以在日本買房(買樓)。日本目前並未限制外國人買房,土地、公寓、獨棟住宅(一戸建て)均可購買,取得的是和日本人相同的所有權,唯一明顯的例外是農地。
只不過,買下之後還有申報與登記手續要辦,持有期間須繳稅、參與公寓管理;房產也不會帶來在日本居留的身分。
先看四個重點
- 可以買:土地、獨棟住宅、公寓均可購買,所有權目前沒有年期;農地須先取得許可。
- 要申報:住在海外的買方,買房後20日內須提出外為法報告;2026年10月5日起,個人辦理所有權登記時均須申報國籍。
- 不會帶來:目前買房不會帶來在留資格(在留資格,外國人在日本居留的身分類別),也不是永住的要件。
- 尚未定案:政府正在檢討土地與公寓的取得規則;依截至2026年7月24日公布的文件,尚未定案。
外國人可以在日本買房嗎?可以買哪些?
可以。日本的不動產買賣不區分外國人或日本人;截至2026年9月,除農地以外並無買賣管制。法律並未另列一份「外國人可買清單」,適用的是和日本人相同的規則。
| 類型 | 能不能買 | 要留意什麼 |
|---|---|---|
| 土地、獨棟住宅 | 可以 | 位於特定區域時須另行申報,見下文 |
| 公寓 | 可以,每一戶均可單獨成為所有權的標的 | 整棟建物由全體屋主組成的團體管理 |
| 店鋪、辦公室、倉庫 | 可以,建物中能獨立使用的部分同樣適用 | 同上 |
| 農地 | 須先取得許可 | 住在海外的外國人基本上難以取得 |
農地是例外。以耕作為目的購買農地,須先取得農業委員會(農業委員会)的許可,未經許可的交易無效。這項許可不分國籍,主要條件之一是每年從事農作的日數原則上150日以上;另有免許可的例外情形。
買到的是什麼權利?有沒有年期?
取得的是所有權(所有権),目前法律並未對所有權設定年期。所有人可在法令限制的範圍內,自由使用、收益和處分自己的房產;法律條文並未區分國籍。
須留意的是借地權(借地権),即為了擁有建物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權利。如果物件附帶的是借地權而非土地所有權,就有期間:法律規定為30年,契約約定更長者從其約定,另有期間規則不同的類型。看物件資料時,先確認土地屬於所有權還是借地權。
各類房產的差別,見土地、公寓、獨棟住宅與商用不動產的購買規則。
日本買房有沒有外國人配額?以後會不會限制?
目前沒有。截至2026年9月,日本沒有外國人持有比例或配額制度。此處指的是國家層級的制度;個別公寓的管理規約和開發商的銷售條件,須在簽約前自行確認。
未來是否設限,尚未定案。依截至2026年7月24日公布的政府文件,政府正在檢討兩件事:
- 從安全保障的角度訂定土地取得規則,檢討項目包括對象是否僅限外國人、規制內容,以及哪些土地列為對象。
- 持續調查公寓交易實況,並參考各國做法,檢討公寓取得規制等對策。
兩者均仍在檢討中,後續以政府公布的文件為準。
其他市場的做法不同。例如在新加坡,外國人購買有地住宅須先申請核准。更多比較見日本與其他亞洲市場的外國人購房制度差異。
買房前後,要向政府申報什麼?
住在海外的買方須先了解兩項:外為法報告,以及登記時須提供的資料。其餘幾項則取決於房產的位置和土地類型。
| 手續 | 誰要辦 | 什麼時候 | 適用於 |
|---|---|---|---|
| 外為法報告 | 取得不動產的非居住者,個人和法人均包括在內 | 取得後20日內 | 不論金額或面積 |
| 登記時申報國籍等 | 登記為所有人的申請人,限個人 | 2026年10月5日起 | 日本人也須申報 |
| 特別注視區域的事前申報 | 賣方與買方雙方 | 簽約前 | 區域內200平方公尺以上的土地與建物 |
| 農地許可 | 以耕作為目的取得農地的人 | 未經許可的交易無效 | 農地 |
| 森林土地所有人申報 | 新取得森林土地的人 | 成為所有人之日起90日內 | 地域森林計畫的對象森林,不論面積 |
| 大面積土地的事後申報 | 買方 | 簽約日起算2週內 | 市街化區域2,000平方公尺以上等 |
表中只有農地需要「許可」,其餘均為申報、報告或登記資料;各項另有例外。
外為法報告:買了之後20日內
如果你在外為法(外国為替及び外国貿易法)上屬於「非居住者」,買下日本的房產後,須在20日內提出報告書。不論金額或面積大小均須報告,因繼承或受遺贈取得者亦包括在內。
2026年4月1日以後取得的房產,不問目的均須報告,買來自住也一樣。免報告的只有三種「不動產相關權利」的取得,購買房產本身不在其中。
報告書須以日文填寫,經由日本銀行提交財務大臣。可自行提出,也可由住在日本的代理人(例如不動產仲介)代為提出;簽約前應問清楚由誰負責。
誰屬於非居住者,判斷標準是居住地,不是國籍。外國人原則上推定為非居住者;在日本境內的事務所工作,或入境日本已滿6個月以上的人,推定為居住者,外交官等另有規定。這一點取決於你實際的居住與工作狀況。若不確定自己屬於哪一種,可以把情況告訴問問宅點。
登記:姓名、聯絡人與國籍
辦理所有權登記時,外國人和住在海外的人須多準備幾項資料:
- 羅馬字姓名(ローマ字氏名):外國人須提供姓名的羅馬字拼寫和證明資料,另有三種例外。
- 國內聯絡人(国内連絡先となる者):住在海外的人,須提供一位日本國內聯絡人的姓名、地址等資料;沒有聯絡人時,可在申請時註明沒有。
- 檢索用資訊(検索用情報):申請人為個人時,須一併申報姓名、住所、出生年月日、電子郵件地址等資料。
- 國籍:2026年10月5日起,申報檢索用資訊時也須申報國籍,住在海外的人同樣適用。這項資料屬於登記機關的內部資訊,不在登記公開的範圍內。
這些資料由誰準備、由誰送件,簽約前應先和辦理登記的人確認。
房子的位置,會不會讓我多一道手續?
會,前提是房產位於「特別注視區域」內,而且面積在200平方公尺以上。
日本的重要土地等調查法(重要土地等調査法)規定,防衛設施等重要設施周圍大約1,000公尺內,以及國境離島等地區,可指定為注視區域(注視区域)。另有一類稱為特別注視區域(特別注視区域),須辦理事前申報的是這一類。
在特別注視區域內買賣200平方公尺以上的土地或建物,賣方和買方均須在簽約前申報;公寓一戶的專有面積在200平方公尺以上,同樣須申報。這是申報,不是許可,申報後可繼續辦理買賣手續;另有免申報的情形。
房產若只位於注視區域內,無須辦理這項申報。
截至2026年3月,全日本共指定586處,其中特別注視區域150處、注視區域436處。實際範圍以內閣府的公告為準,簽約前宜確認一次。
所有權、用途與區域的細節,見外國人持有日本土地的所有權與管制地區風險。
買公寓之後,要面對什麼?
買公寓之後,須和其他屋主共同管理整棟建物。公寓的全體屋主依法組成一個管理團體,稱為管理組合(管理組合),可召開會議、訂定規約。
人在海外的屋主須留意國內管理人(国内管理人)制度。這項制度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既有的公寓原則上也適用。
在日本沒有住所或居所的屋主,可選任一位住在日本的人擔任國內管理人,代為收受開會通知、在會議上表決、清償相關債務等。法律規定的是「可以選任」,但公寓的規約可以規定「必須選任」,因此須查閱你那一棟的規約。
修繕積立金(修繕積立金)是為日後大修累積的長期修繕基金。國土交通省的指引列有金額參考值,但僅供參考,並非法定標準。
看老屋時須留意耐震基準。現行的耐震基準自1981年6月起適用,判斷時依據的是建物取得建築確認(建築確認)的日期。
公寓持有的細節,見管理組合、修繕積立金與老屋風險。
成為屋主之後,要繳什麼稅、辦什麼登記?
成為屋主(業主)之後,每年須繳納固定資產稅,部分地區還須繳納都市計畫稅;另有兩項登記設有期限。
每年的持有稅
- 固定資產稅(固定資産税):以每年1月1日為基準日,標準稅率為1.4%,市町村可以條例訂定不同稅率。稅額依課稅標準額計算,不是依買價。
- 都市計畫稅(都市計画税):房產位於市街化區域內才須繳納,稅率由市町村決定,不得超過0.3%。
人在海外,稅務由誰代收代辦?
須指定納稅管理人(納税管理人)。非居住者需要處理申報、繳稅、收受退稅等日本國稅事項時,必須指定。
固定資產稅屬於另一項手續。屋主在房產所在的市町村沒有住所等時,須向市町村長申報納稅管理人;經市町村長認定不影響徵收者,可不指定。
至此出現了三種「在日本的代理人」,分屬三個不同的制度:
| 名稱 | 用在哪裡 | 是否必須 |
|---|---|---|
| 國內聯絡人 | 所有權登記 | 沒有時可以註明沒有 |
| 國內管理人 | 公寓管理 | 法律規定可以選任,規約可規定必須選任 |
| 納稅管理人 | 稅務 | 非居住者處理國稅事項時必須指定 |
辦妥其中一項,不代表另外兩項也已辦妥,須逐項確認。
兩項有期限的登記
- 搬家或改名:住所或姓名變更後,須在2年內辦理變更登記。沒有正當理由而未辦理,可能被處5萬日圓以下的過料(過料,一種金錢處罰)。這項義務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變更而未登記者另有期限。住在海外的屋主須自行申請,登記機關不會主動代辦。
- 繼承:繼承人須在知道自己開始繼承、且知道取得該房產所有權之日起3年內,辦理繼承登記。沒有正當理由而未辦理,可能被處10萬日圓以下的過料。2024年4月1日以前開始的繼承另有期限。
買了房,可以在日本住下來嗎?
無法僅憑買房在日本居留。目前日本沒有因買房而取得的在留資格,擁有房產也不是永住許可的要件;若要在日本居留,須另行依在留資格的條件申請。
- 短期滯在(短期滞在):觀光、探親等短期停留適用的資格。在留期間為90日、30日或15日,或法務大臣個別指定、不超過90日的期間。
- 經營・管理(経営・管理):基準已於2025年10月16日修正。主要條件包括3,000萬日圓以上的資本金等、僱用1人以上的常勤職員,另有其他條件。
- 永住許可:原則上須連續在日本居留10年以上,另有特例。要件中並無「擁有房產」這一項。
另有一點容易混淆:在留資格、外為法的居住者、所得稅法的居住者,是三套各自獨立的判斷,其中一項成立,不代表另一項也成立。
房產、簽證與稅務身分的界線,見日本買房不等於移民。
簽約前,先確認這六件事
- 土地是所有權,還是借地權。
- 房產是否位於特別注視區域內,面積是否在200平方公尺以上。
- 自己在外為法上是否屬於非居住者,報告書由誰提出。
- 登記所需的羅馬字姓名證明、國內聯絡人與國籍資料,由誰準備。
- 買公寓時,規約是否要求選任國內管理人,修繕積立金金額為何。
- 稅務的納稅管理人由誰擔任。
想釐清自己的情況
居住身分、房產類型和位置不同,須辦理的手續也不同。把你的情況告訴宅點,宅點可以為你安排合適的專員協助。
外國人在日本買房問答 FAQ
外國人可以在日本買樓(買房)嗎?
可以。截至2026年9月,土地、獨棟住宅和公寓均可購買,取得的是所有權;物件附帶借地權時,土地是向地主承租,不是所有權。以耕作為目的購買農地須先取得許可,特定區域和森林另有申報制度。
買了日本物業(房產),可以拿到簽證或永住嗎?
不能。目前沒有因為擁有房產而取得的在留資格,擁有房產也不是永住許可的要件。居留身分須依各在留資格的條件另行申請。
2026年10月5日起登記要申報國籍,資料會公開嗎?
不會隨登記公開。申報的國籍屬於登記機關的內部資訊,不在不動產登記法公開的範圍內。申報人是登記為所有人的申請人,限個人;日本人也須申報,記錄為「日本」。
資料說明
- 本文資料查核日期為2026年9月29日,依據是2024年至2026年間的日本官方文件與法令。
- 以下四項結論由官方文件歸納而來,官方文件並未以一句話直接寫明。「沒有外國人配額」是查核衆議院調查局報告(2026年2月)與內閣官房兩份資料(2026年3月4日、令和8年6月時點)後的歸納,三份文件所列的手續只有登記、報告、申報與農地許可;個別公寓的管理規約、開發商銷售條件、不動產協會的自律措施與地方自治體條例不在查核範圍。「沒有因買房取得的在留資格」是依出入國在留管理廳在留資格一覽表所列資格歸納。「所有權沒有年期」是依民法第206條未設定存續期間歸納。「擁有房產不是永住要件」是依永住許可指引(2026年2月24日修訂)第1項所列要件歸納;指引並未說明要件中的「資產」是否將不動產納入評價。
- 「除農地外沒有買賣管制」出自衆議院調查局的整理報告,不是法律條文。外為法的居住者推定,取自財務省問答所摘錄的解釋通達。區域指定數量出自內閣官房2026年3月4日的資料。
- 土地取得規則與公寓取得規制的檢討,依據是截至2026年7月24日公布的政府文件,其後的進展未能核實,日後可能改變。登記的國籍申報自2026年10月5日起施行。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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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聲明
本文為一般資訊整理,不構成法律、稅務、金融或移民方面的個別建議。資料查核日期為2026年9月29日。各項規定可能更新,請以日本主管機關的現行公告為準,必要時諮詢合資格的專業人士。


















